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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7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71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但销售价格及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但净利润同比增长仅8%。请发行人从市场竞争、原材料供应、技术水平、成本管理等方面,说明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以及业务成长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结合石墨烯、复合材料等竞争类技术在电子产品热管理领域的应用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现有技术被替代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汇率升值、对客

户价格调整具有滞后性等因素影响,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对客户调价机制的实际执行情况;(2)是否存在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内销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内销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8.26%、35.02%和24.62%。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内销客户第三方回款占比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员工代收客户款项的情形,针对第三方回款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执行。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峰、严华持股比例接近。根据《一致行动协议》,两人为一致行动人,双方约定在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权时,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先行否决或推迟表决,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止。请发行人说明上述争议解决机制是否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构成不利影响。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进一步完善一致行动人争议解决机制的具体举措。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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