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PING CHEN 蒋胜力 安荣昌
费 征 程 立 邵春阳
尤启冬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全体监事签字:
刘国东 董学军 王辉祖
孙佩华 何晓晶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ZHEN-WEI CAI 李海峰 李世成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