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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海问律师事务所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邮编100020)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电话(Tel): (+86 10) 8560 6888 传真(Fax):(+86 10) 8560 6999 www.haiwen-law.com

北京BEIJING丨上海 SHANGHAI丨深圳 SHENZHEN丨香港 HONG KONG丨成都 CHENGDU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

13-1

目 录

目 录 ...... 1

释义 ...... 2

第一部分 引言 ...... 6

第二部分 正文 ...... 9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9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9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0

四、 发行人的设立 ...... 13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 15

六、 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7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38

八、 发行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 59

九、 发行人的业务 ...... 67

十、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71

十一、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76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80

十三、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83

十四、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83

十五、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84

十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85

十七、 发行人的税务 ...... 90

十八、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 ...... 98

十九、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99

二十、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 100

二十一、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01

二十二、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02

二十三、 律师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102

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注册商标 ...... 105

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专利权 ...... 113

附件三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软件著作权 ...... 129

附件四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作品著作权 ...... 133

13-2

释义

除非本律师工作报告另有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发行人、怡和嘉业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怡和嘉业有限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
怡和嘉业研究中心北京怡和嘉业技术研究中心,怡和嘉业有限的前身
麦星投资深圳市麦星投资有限公司
中兴合创深圳市中兴合创成长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盛旻创投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能金公司能金有限公司(Power MED Limited)
北京润脉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润怡北京润怡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合晅投资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毅达创投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金垣投资广州市金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灏创投深圳市合灏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建发拾号平潭建发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润朗天津润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天津润文天津润文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科技分公司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天津怡和嘉业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觉明天津觉明科技有限公司

13-3

西安叶尼塞西安叶尼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亿诺天津亿诺科技有限公司
好仕康东莞市好仕康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和解协议》发行人、3B Medical, Inc.与ResMed, Inc.于2017年1月20日签署的《Settlement Agreement》
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认股和交易的普通股
本次发行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次发行上市发行人本次发行及发行后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法律意见书本所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北京分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招股说明书》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而编制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审计报告》天健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的天健审[2020]1-1170号《审计报告》
《纳税鉴证报告》天健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的天健审[2020]1-1172号《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
《内控鉴证报告》天健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的天健审[2020]1-1174号《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

13-4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天健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的天健审[2020]1-1173号《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局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淀工商局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海淀市监局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清市监局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原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创业板首发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之修订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之修订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修订)》
《公司章程》现行有效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律师工作报告之目的,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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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工作报告

致: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以此身份为本次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创业板首发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及其他适用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发行人的要求,就本次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13-6

第一部分 引言

一、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本所是具有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于1992年在北京市注册,持有北京市司法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1110000E00017525U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所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在证券、公司、企业并购、外商投资、涉外仲裁及诉讼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经办律师为高巍律师(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1200510191391)、肖毅律师(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1201111903427)和周双月律师(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1201910077021)。上述律师从业以来均无违法违规记录。上述经办律师的联系方式为:

高 巍 电话:010-8560 6863

传真:010-8560 6999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邮编:100020

肖 毅 电话:010-8560 6990

传真:010-8560 6999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邮编:100020

周双月 电话:010-8560 6958

传真:010-8560 6999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邮编:100020

二、 工作过程

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之目的,本所从2019年10月开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

13-7

求,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调查: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人的设立,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发行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行人的业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发行人的税务,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以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等。

在调查工作中,本所向发行人提出了发行人应向本所律师提供资料的清单,并得到了发行人依据该等清单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电子文件、所填写的调查表格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本所律师对该等资料、文件和说明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与验证,并就有关问题向发行人及其发起人或发行人的子公司进行了询问及必要的讨论,该等资料、文件和说明构成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基础。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发行人如下承诺,即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所必需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所有材料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者原件一致。

此外,对于本所认为就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向发行人发出了书面询问、备忘录,或取得了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出具的确认函和/或证明文件。在索取确认函和/或证明文件的过程中,本所律师特别提示发行人及有关机构,其在确认函和/或证明文件中所作出的任何确认或证明事项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提供的信息将被本所律师所信赖,提醒发行人及有关机构须对其确认或承诺之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所律师所得到的确认函和/或证明文件亦构成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支持性材料。

本所依据《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中国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和制作本律师工作报告。本律师工作报告系依据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现行有效的中国

13-8

法律而作出。本所认定某些事项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等事项发生之时所应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给予的有关批准和确认。

本所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本所并未就中国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事项进行调查,亦不就中国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涉及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或中国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事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和意见引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此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对其他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和意见中的有关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由任何其他人使用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依法对本律师工作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的律师声明适用于本律师工作报告。

基于上述,本所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13-9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2020年10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包括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每股面值、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内容。

本所认为,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已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决议的内容符合中国法律及发行人当时适用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2.1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四、发行人的设立”所述,发行人系由怡和嘉业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取得海淀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2636740X9)。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未出现根据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2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和“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所述,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3-10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3.1 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3.1.1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所述,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3.1.2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1.3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3.1.4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二十

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之“21.2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所述,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3.2 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3.2.1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所述,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3.2.2 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最近三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13-11

3.2.3 根据《内控鉴证报告》和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2.4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五、发行人的独立性”所述,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如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所述,发行人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3.2.5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九、发行人的业务”所述,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所述,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所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的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发行人最近两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2.6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十

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及“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所述,并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亦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3.2.7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电子医疗健康设备及医用耗材技术开发;互联网医疗技术开发;软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销售医疗器械Ⅱ类;生产医疗器械Ⅱ类(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

13-12

效期至2025年06月13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3.2.8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二十

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之“21.2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所述,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3.2.9 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3.3 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3.3.1 发行人股本总额为4,800万元,本次发行上市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3.2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6,000,000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数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3.3.3 根据《审计报告》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市值的分析报告》,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满足《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二)项规定的市值和财务指标标准,符合《创业

13-13

板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系根据《公司法》及相关中国法律的规定,于2016年10月14日由怡和嘉业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设立履行了如下法律程序:

4.1 审计

天健北京分所出具天健京审(2016)1631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怡和嘉业有限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99,790,782.19元。

4.2 董事会决议

2016年8月8日,怡和嘉业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怡和嘉业有限以2016年6月30日为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怡和嘉业有限截至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99,790,782.19元折合股本3,133,825股,各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各自出资,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4.3 发起人协议

2016年8月8日,怡和嘉业有限的全体股东签署《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就怡和嘉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作出约定。

4.4 资产评估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4日出具开元评报字[2016]425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怡和嘉业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0,126.99万元。

4.5 验资

13-14

根据天健于2016年9月6日出具的天健验[2016]1-2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5日,怡和嘉业实收资本为3,133,825元,发起人以所拥有的截至2016年6月30日怡和嘉业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99,790,782.19元出资。

4.6 外部批准

2016年9月27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作出京商务资字[2016]714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怡和嘉业有限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各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同意怡和嘉业股本总额3,133,825股,每股面值1元。

2016年9月29日,怡和嘉业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商外资京资字[2015]260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7 创立大会

2016年9月28日,怡和嘉业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发起人抵作股款的资产作价)》、《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项规则制度议案》等议案。

4.8 工商登记

2016年10月14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636740X9)。

于设立时,怡和嘉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庄志569,43218.1705%
2麦星投资500,00015.9549%
3陈蓓420,52213.4188%
4许坚308,2949.8376%

13-15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5北京润脉306,7649.7888%
6能金公司240,8427.6852%
7盛旻创投240,8427.6852%
8中兴合创240,8427.6852%
9张洪成160,0005.1056%
10蔡国方80,0002.5528%
11苏琳40,2611.2847%
12肖爱军15,8060.5044%
13北京润怡10,2200.3261%
合计3,133,825100%

综上,本所认为:

(1)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法律纠纷和风险。

(2) 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发行人设立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了有权部门的批准。

(3) 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4) 发行人在设立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评估、验资程序,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 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5.1 业务独立

根据《招股说明书》以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

13-16

产、销售系统,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5.2 资产独立、完整

根据《招股说明书》以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5.3 人员独立

根据《招股说明书》以及发行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除发行人副总经理许坚担任北京润怡执行事务合伙人外,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5.4 机构独立

根据《招股说明书》以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5 财务独立

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综上,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确认以及本所律师具有的专业知识所能够作出的合理判断,本所认为,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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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6.1 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发起人为庄志、许坚、陈蓓、张洪成、蔡国方、苏琳、肖爱军、麦星投资、北京润脉、中兴合创、盛旻创投、能金公司和北京润怡。除麦星投资、中兴合创以外的发起人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6.3发行人的现有股东情况”,麦星投资、中兴合创的基本情况如下:

6.1.1 麦星投资

麦星投资系于2004年4月7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麦星投资持有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2月7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60483818F的《营业执照》,麦星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麦星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第13层02室
法定代表人崔文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1.2 中兴合创

中兴合创系于2010年11月30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中兴合创持有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于2020年4月24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565702982L的《营业执照》,中兴合创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中兴合创成长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80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1号楼2603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兴合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翟卫东)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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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

根据《发起人协议》,发行人系由怡和嘉业有限以其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按照各自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的股权比例,以怡和嘉业有限截至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对发行人的出资。上述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出资已足额缴纳,且经天健于2016年9月6日出具的天健验[2016]1-2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6.3 发行人的现有股东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现有股东为庄志、许坚、合晅投资、陈蓓、北京润脉、盛旻创投、能金公司、张洪成、蔡国方、苏琳、肖爱军、北京润怡、毅达创投、金垣投资、合灏创投、建发拾号、天津润朗和天津润文。

6.3.1 庄志

庄志,男,身份证号码:340104196909******,住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6号领秀硅谷小区****号,国籍:中国。

6.3.2 许坚

许坚,男,身份证号码:320503197305******,住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广源道尚清湾花园****,国籍:中国。

6.3.3 陈蓓

陈蓓,女,身份证号码:110108196311******,住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28号****号,国籍:中国。

6.3.4 张洪成

张洪成,男,身份证号码:110108194907******,住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号,国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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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蔡国方

蔡国方,男,身份证号码:310104193605******,住址:上海市普陀区志丹路****室,国籍:中国。

6.3.6 苏琳

苏琳,女,身份证号码:110108196610******,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国籍:中国。

6.3.7 肖爱军

肖爱军,男,身份证号码:210211196808******,住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枣林路****号,国籍:中国。

6.3.8 北京润脉

北京润脉系于2015年1月21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北京润脉现持有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7330260243D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北京润脉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院1号楼9层9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庄志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5年1月21日至2065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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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润脉各合伙人签署的《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北京润脉目前的权益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庄志普通合伙人3.35419.9444%
2高成伟有限合伙人6.512019.3070%
3肖爱军有限合伙人5.260815.5974%
4陈蓓有限合伙人4.873814.4500%
5许坚有限合伙人4.634113.7393%
6周明钊有限合伙人4.111412.1896%
7易萍虎有限合伙人0.88002.6091%
8薛东威有限合伙人0.72182.1400%
9陈兴文有限合伙人0.42401.2571%
10仝旭峰有限合伙人0.24810.7356%
11杜祎程有限合伙人0.21380.6339%
12黄膺有限合伙人0.21090.6253%
13智建鑫有限合伙人0.20850.6182%
14张晓超有限合伙人0.18680.5538%
15郑芳有限合伙人0.18320.5432%
16戚余光有限合伙人0.17170.5091%
17乐红澐有限合伙人0.15590.4622%
18孟庆凯有限合伙人0.15250.4521%
19王青松有限合伙人0.13370.3964%
20李文祥有限合伙人0.12600.3736%
21苏琳有限合伙人0.08400.2490%
22任景民有限合伙人0.07650.2268%
23贺艳丽有限合伙人0.06120.1814%
24杨文彦有限合伙人0.06120.1814%
25朱新杰有限合伙人0.06020.1785%
26赛福鼎·司马义有限合伙人0.05720.1696%
27姜栋有限合伙人0.05720.1696%
28王亚杰有限合伙人0.05720.1696%

13-21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9李青有限合伙人0.04590.1361%
30于春慧有限合伙人0.04590.1361%
31刘金勇有限合伙人0.03820.1133%
32常敏有限合伙人0.03820.1133%
33于志钢有限合伙人0.03820.1133%
34宋利军有限合伙人0.03820.1133%
35康大明有限合伙人0.02290.0679%
36周迁有限合伙人0.02290.0679%
37徐双有限合伙人0.02290.0679%
38朱丽有限合伙人0.02290.0679%
39金晶有限合伙人0.02290.0679%
40杨静有限合伙人0.01530.0454%
41李俊杰有限合伙人0.01530.0454%
42刘艳芳有限合伙人0.01530.0454%
43高博有限合伙人0.01530.0454%
44牛世腾有限合伙人0.01530.0454%
45李杰有限合伙人0.01530.0454%
合计--33.7287100%

根据北京润脉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北京润脉未出现根据中国法律以及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经核查,北京润脉设立的目的是实现员工对发行人的间接持股,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且其无其他投资。因此,北京润脉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6.3.9 盛旻创投

盛旻创投系于2014年7月23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现持有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2092207024J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盛旻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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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庙泾路66号F42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麦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崔文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4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盛旻创投各合伙人签署的《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盛旻创投目前的权益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麦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500.000.8336%
2深圳市灏兴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9,000.0015.0000%
3王琼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3%
4王怡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3%
5上海市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3%
6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700.007.8333%
7上海歌斐荣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5.0000%
8吴伯轩有限合伙人3,000.005.0000%
9林立魁有限合伙人3,000.005.0000%
10谭清有限合伙人2,000.003.3333%
11共青城致远恒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603.23202.6720%
12北京成嘉励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2.5000%
13北京品紊煦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2.5000%
14邹熠有限合伙人1,300.002.1667%
15孔力行有限合伙人1,000.001.6667%
16李鲁林有限合伙人1,000.001.6667%
17张红有限合伙人1,000.001.6667%

13-23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8李中福有限合伙人1,000.001.6667%
19董良泓有限合伙人1,000.001.6667%
20孙红霞有限合伙人1,000.001.6667%
21李国斌有限合伙人1,000.001.6667%
22朱志华有限合伙人1,000.001.6667%
23彭学栋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
24吴琼琼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
25上海景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
26深圳市保用通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
27浙江以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
28谌洪芬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
29王晓华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
30许晶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
31朱又红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
32张友良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
33曲佳文有限合伙人500.000.8333%
34共青城普融嘉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96.76800.6613%
合计--60,000.00100%

根据盛旻创投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盛旻创投未出现根据中国法律以及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根据盛旻创投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www.amac.org.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盛旻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其管理人深圳市麦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6.3.10 能金公司

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2020年11月16日出具的香港法律意见书,能金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3-24

企业名称能金有限公司(Power MED Limited)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2日
法律地位私人有限公司
地址九龙,旺角,亚皆老街109号,皆旺商业大厦22楼2室
公司注册号2180070
已发行股本10,000港币,分为10,000股普通股
股权结构Power Group Inc.持股100%

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香港法律意见书,截至2020年11月16日,无任何针对能金公司而做出的清盘呈请记录。

根据能金公司的确认并经核查,能金公司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6.3.11 北京润怡

北京润怡系于2016年5月6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北京润怡现持有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7MA005AWK99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北京润怡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润怡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院1号楼9层909
执行事务合伙人许坚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6年5月6日至2066年5月5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北京润怡各合伙人签署的《北京润怡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北京润怡目前的权益结构如下:

13-25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许坚普通合伙人0.221621.6830%
2汪海生有限合伙人0.145814.2661%
3孟庆凯有限合伙人0.126612.3875%
4孙文龙有限合伙人0.06956.8004%
5袁新立有限合伙人0.06956.8004%
6刘体伟有限合伙人0.06956.8004%
7杜沙有限合伙人0.06956.8004%
8杜红雷有限合伙人0.06956.8004%
9李静有限合伙人0.04864.7554%
10马慧婷有限合伙人0.04864.7554%
11王博有限合伙人0.04174.0802%
12孟晓华有限合伙人0.02082.0352%
13苑石磊有限合伙人0.02082.0352%
合计--1.0220100%

根据北京润怡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北京润怡未出现根据中国法律以及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经核查,北京润怡设立的目的是实现员工对发行人的间接持股,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且其无其他投资。因此,北京润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6.3.12 合晅投资

合晅投资系于2019年9月11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现持有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MA53QBE698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合晅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下村52号六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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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根据合晅投资各合伙人签署的《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晅投资目前的权益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王怡普通合伙人1.000.03%
2金星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200.0096.94%
3崔文立有限合伙人100.003.03%
合计--3,301.00100%

注:金星投资有限公司由何进春持股100%,何进春和崔文立为夫妻关系。

根据合晅投资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合晅投资未出现根据中国法律以及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根据合晅投资的确认并经核查,合晅投资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6.3.13 毅达创投

毅达创投系于2015年5月19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现持有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339007367F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毅达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滨江大道396号扬子江新金融创意街区5号楼1-402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5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18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27

根据毅达创投各合伙人签署的《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毅达创投目前的权益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00%
2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9,000.0029.00%
3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有限合伙人20,000.0020.00%
4潘中有限合伙人8,000.008.00%
5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5.00%
6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7江苏远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8江苏金太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9扬州市金海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0宁波信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1郑子进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2符冠华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3谷俊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4林敏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5江苏青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0%
16陈文智有限合伙人1,000.001.00%
17杜宇红有限合伙人1,000.001.00%
18姜红辉有限合伙人1,000.001.00%
19余格林有限合伙人1,000.001.00%
20张平有限合伙人1,000.001.00%
21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50%
22南京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50%
23陈亚峰有限合伙人500.000.50%
24倪振宇有限合伙人500.000.50%
25童俊峰有限合伙人500.000.50%
26夏春阳有限合伙人500.000.50%
27万丽华有限合伙人500.000.50%
28殷凤山有限合伙人500.000.50%
29业云有限合伙人500.000.50%

13-28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0张红月有限合伙人500.000.50%
31查娟华有限合伙人500.000.50%
32陈军有限合伙人500.000.50%
33从舒凯有限合伙人500.000.50%
34丁熙有限合伙人500.000.50%
35高凤霞有限合伙人500.000.50%
36葛东升有限合伙人500.000.50%
37胡小梅有限合伙人500.000.50%
38吉项建有限合伙人500.000.50%
39徐进有限合伙人500.000.50%
40薛爱军有限合伙人500.000.50%
41杨巧龙有限合伙人500.000.50%
42姚维生有限合伙人500.000.50%
43丁雪梅有限合伙人500.000.50%
44钟梅有限合伙人500.000.50%
45周广法有限合伙人500.000.50%
46庄建霞有限合伙人500.000.50%
合计--100,000.00100%

根据毅达创投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毅达创投未出现根据中国法律以及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根据毅达创投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www.amac.org.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毅达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其管理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6.3.14 金垣投资

金垣投资系于2015年8月13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现持有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353524571H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金垣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13-29

企业名称广州市金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国际生物岛螺旋四路3号2栋第二层201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市甲辰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TAN CHING谈庆)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期限2015年8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金垣投资各合伙人签署的《广州市金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金垣投资目前的权益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000.01%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云源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20.00%
3深圳帆茂敬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8,000.0016.00%
4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0.00%
5北京华瑞世纪医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0.00%
6上海辰德匀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6.00%
7上海罗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6.00%
8上海赤迈实业中心有限合伙人2,500.005.00%
9上海启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人2,000.004.00%
10陈玲有限合伙人1,200.002.40%
11上海素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2.00%
12吴宁有限合伙人1,000.002.00%
13上海桂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2.00%
14上海帆贝实业中心有限合伙人1,000.002.00%
15北京程睿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人1,000.002.00%
16张玉萍有限合伙人1,000.002.00%

13-30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7章梅娜有限合伙人500.001.00%
18王顺荣有限合伙人500.001.00%
19张剑瑛有限合伙人500.001.00%
20张蓓有限合伙人500.001.00%
21周波有限合伙人500.001.00%
22胡敏有限合伙人500.001.00%
23上海华坤建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1.00%
24上海辰德栖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96.000.99%
25王强有限合伙人300.000.60%
合计--50,000.00100%

根据金垣投资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金垣投资未出现根据中国法律以及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根据金垣投资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www.amac.org.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金垣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其管理人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6.3.15 合灏创投

合灏创投系于2019年11月22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FY54JXN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合灏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合灏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437室对面平台区域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麦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崔文立)

13-3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根据合灏创投各合伙人签署的《深圳市合灏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灏创投的权益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苏州麦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98%
2梁玉萍有限合伙人505.0099.02%
合计--510.00100%

根据合灏创投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合灏创投未出现根据中国法律以及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根据合灏创投的确认并经核查,合灏创投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6.3.16 建发拾号

建发拾号系于2019年3月12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现持有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28MA32JFLU8W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建发拾号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平潭建发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1339(集群注册)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蔡晓帆)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9年3月12日至2039年3月11日
经营范围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财务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32

根据建发拾号各合伙人签署的《平潭建发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建发拾号目前的权益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58%
2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7,000.0099.42%
合计--17,100.00100%

根据建发拾号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建发拾号未出现根据中国法律以及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根据建发拾号的确认并经核查,建发拾号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6.3.17 天津润朗

天津润朗系于2019年12月9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天津润朗现持有武清市监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222MA06WT1H1A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天津润朗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润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京滨睿城10号楼203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爱军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9年12月9日至2069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天津润朗各合伙人签署的《天津润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3-33

合伙协议》,天津润朗目前的权益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肖爱军普通合伙人200.0021.9058%
2仝旭峰有限合伙人100.0010.9529%
3张晓超有限合伙人100.0010.9529%
4薛东威有限合伙人80.008.7623%
5杜祎程有限合伙人50.005.4765%
6于志钢有限合伙人50.005.4765%
7郑芳有限合伙人40.004.3812%
8杨静有限合伙人35.003.8335%
9赵梓熹有限合伙人20.002.1906%
10张倩有限合伙人20.002.1906%
11苑石磊有限合伙人20.002.1906%
12乐红澐有限合伙人15.001.6429%
13谢亚茹有限合伙人10.001.0953%
14高先宝有限合伙人10.001.0953%
15朱新杰有限合伙人10.001.0953%
16吴关强有限合伙人10.001.0953%
17牛晓卫有限合伙人10.001.0953%
18刘远翔有限合伙人10.001.0953%
19刘久重有限合伙人10.001.0953%
20丁亚晴有限合伙人10.001.0953%
21刘艳芳有限合伙人10.001.0953%
22刘金勇有限合伙人8.000.8762%
23李青有限合伙人6.000.6572%
24王利平有限合伙人6.000.6572%
25陈允敬有限合伙人5.000.5476%
26杜红雷有限合伙人5.000.5476%
27张安军有限合伙人5.000.5476%
28杨志永有限合伙人5.000.5476%
29袁雪苹有限合伙人5.000.5476%
30田鑫有限合伙人5.000.5476%

13-34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1杨晓东有限合伙人5.000.5476%
32高汝勇有限合伙人5.000.5476%
33商志金有限合伙人5.000.5476%
34桑学敏有限合伙人5.000.5476%
35孙洪鑫有限合伙人4.000.4381%
36常敏有限合伙人3.000.3286%
37黄膺有限合伙人3.000.3286%
38郭小芳有限合伙人3.000.3286%
39刘玉仓有限合伙人3.000.3286%
40郭强有限合伙人2.000.2191%
41刘学永有限合伙人2.000.2191%
42周严有限合伙人2.000.2191%
43郭东斌有限合伙人1.000.1095%
合计--913.00100%

根据天津润朗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天津润朗未出现根据中国法律以及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根据天津润朗的确认并经核查,天津润朗设立的目的是实现员工对发行人的间接持股,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且其无其他投资。因此,天津润朗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6.3.18 天津润文

天津润文于2019年12月9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天津润文现持有武清市监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222MA06WT110N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天津润文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润文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3-35

住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京滨睿城10号楼203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成伟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9年12月9日至2069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天津润文各合伙人签署的《天津润文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天津润文目前的权益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高成伟普通合伙人1.000.1126%
2戚余光有限合伙人180.0020.2703%
3任景民有限合伙人100.0011.2613%
4王青松有限合伙人50.005.6306%
5王琦有限合伙人50.005.6306%
6王亚杰有限合伙人40.004.5045%
7孙文龙有限合伙人30.003.3784%
8刘丽君有限合伙人30.003.3784%
9赛福鼎·司马义有限合伙人30.003.3784%
10王瑞琳有限合伙人30.003.3784%
11智建鑫有限合伙人25.002.8153%
12方祥才有限合伙人25.002.8153%
13杜沙有限合伙人20.002.2523%
14汪海生有限合伙人20.002.2523%
15昌丽丽有限合伙人20.002.2523%
16郭英有限合伙人20.002.2523%
17朱丽有限合伙人20.002.2523%
18杨敏有限合伙人20.002.2523%
19朱莹婕有限合伙人15.001.6892%
20王宁宁有限合伙人10.001.1261%
21苏琳有限合伙人10.001.1261%
22孟庆凯有限合伙人10.001.1261%

13-36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3康大明有限合伙人10.001.1261%
24李杰有限合伙人10.001.1261%
25姜栋有限合伙人10.001.1261%
26李珊有限合伙人10.001.1261%
27董冰有限合伙人10.001.1261%
28易萍虎有限合伙人10.001.1261%
29徐双有限合伙人8.000.9009%
30马万宇有限合伙人5.000.5631%
31牛晓敏有限合伙人5.000.5631%
32李楣有限合伙人5.000.5631%
33孔龙辉有限合伙人5.000.5631%
34严丽丽有限合伙人5.000.5631%
35高博有限合伙人5.000.5631%
36王满有限合伙人5.000.5631%
37崔影有限合伙人5.000.5631%
38王转有限合伙人5.000.5631%
39黄志丽有限合伙人5.000.5631%
40樊华有限合伙人5.000.5631%
41牛世腾有限合伙人3.000.3378%
42杨文彦有限合伙人2.000.2252%
43马建新有限合伙人2.000.2252%
44李红霞有限合伙人2.000.2252%
合计--888.00100%

根据天津润文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所作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天津润文未出现根据中国法律以及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根据天津润文的确认并经核查,天津润文设立的目的是实现员工对公司的间接持股,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且其无其他投资。因此,天津润文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13-37

6.4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庄志与许坚于2016年8月25日签署《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并于2020年6月1日签署《<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庄志直接持有发行人8,383,291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7.4652%;庄志担任北京润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润脉直接持有发行人4,888,804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1850%;因此,庄志共计实际控制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7.6502%。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许坚直接持有发行人4,083,316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8.5069%;许坚担任北京润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润怡直接持有发行人162,873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0.3393%;因此,许坚共计实际控制发行人股份总数的8.8462%。

综上,一致行动人庄志和许坚合计控制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6.4964%,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没有发生变更。

综上,本所认为:

(1) 发行人的发起人具有中国法律所规定的担任发起人的资格。

(2) 发行人的发起人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重大纠纷或争议,发起人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4)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

13-38

(5) 发行人股东中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其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7.1 发行人前身的设立及其股本演变

7.1.1 2001年怡和嘉业研究中心设立

2001年7月25日,庄志、陈穗、张兴亮、蔡国方、苏琳签署《北京怡和嘉业技术研究中心章程》,以10.00万元出资设立股份制(合作)企业北京怡和嘉业技术研究中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庄志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陈穗出资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张兴亮出资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00%;蔡国方出资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00%;苏琳出资0.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

根据张兴亮和张洪成的确认,张兴亮名义持有的1.60万元出资额系由张洪成实际出资并委托张兴亮代为持有。

根据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24日出具的(2001)凌峰验字7-24-17号《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截至2001年7月20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足额到位,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庄志出资3.00万元,陈穗出资3.00万元,张兴亮出资1.60万元,蔡国方出资1.60万元,苏琳出资0.80万元。

2001年7月27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1313326)。

于设立时,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姓名名义出资额(万元)名义出资 比例实际股东姓名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 比例
1庄志3.0030.00%庄志3.0030.00%
2陈穗3.0030.00%陈穗3.0030.00%
3张兴亮1.6016.00%张洪成1.6016.00%

13-39

序号名义股东姓名名义出资额(万元)名义出资 比例实际股东姓名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 比例
4蔡国方1.6016.00%蔡国方1.6016.00%
5苏琳0.808.00%苏琳0.808.00%
合计10.00100%--10.00100%

7.1.2 2002年增资

2002年4月15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庄志出资12.00万元,陈穗出资12.00万元,张兴亮出资6.40万元,蔡国方出资6.40万元,苏琳出资3.20万元。

根据张兴亮和张洪成的确认,张兴亮名义新增出资额6.40万元系由张洪成实际出资并委托张兴亮代为持有,本次增资完成后,张洪成合计委托张兴亮代为持有怡和嘉业研究中心8.00万元出资额。

根据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19日出具的(2002)京凌验字4-19-4号《变更验资报告书》,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足额到位,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庄志出资12.00万元,陈穗出资12.00万元,张兴亮出资6.40万元,蔡国方出资6.40万元,苏琳出资3.20万元。

2002年4月24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1313326)。

本次增资完成后,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姓名名义出资额(万元)名义出资 比例实际股东姓名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 比例
1庄志15.0030.00%庄志15.0030.00%
2陈穗15.0030.00%陈穗15.0030.00%
3张兴亮8.0016.00%张洪成8.0016.00%
4蔡国方8.0016.00%蔡国方8.0016.00%
5苏琳4.008.00%苏琳4.008.00%
合计50.00100%--50.00100%

7.1.3 2002年股权转让

13-40

2002年11月28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召开股东会,同意苏琳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4.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边晓红。

2002年12月1日,苏琳与边晓红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苏琳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4.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边晓红。

根据苏琳和边晓红的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系苏琳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4.00万元出资额委托名义股东边晓红代为持有。

2002年12月9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131332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姓名名义出资额(万元)名义出资 比例实际股东姓名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 比例
1庄志15.0030.00%庄志15.0030.00%
2陈穗15.0030.00%陈穗15.0030.00%
3张兴亮8.0016.00%张洪成8.0016.00%
4蔡国方8.0016.00%蔡国方8.0016.00%
5边晓红4.008.00%苏琳4.008.00%
合计50.00100%--50.00100%

7.1.4 2003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7月28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召开股东会,同意陈穗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1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张磊,张兴亮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8.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杨丽萍。

2003年7月28日,陈穗与张磊、张兴亮与杨丽萍分别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陈穗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1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张磊,张兴亮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8.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杨丽萍。

根据张洪成的确认,张兴亮与杨丽萍之间的股权转让系张洪成将其原委托张兴亮代为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8.00万元出资额改为委托杨丽萍代为持

13-41

有。

2003年8月13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131332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姓名名义出资额(万元)名义出资 比例实际股东姓名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 比例
1庄志15.0030.00%庄志15.0030.00%
2张磊15.0030.00%张磊15.0030.00%
3杨丽萍8.0016.00%张洪成8.0016.00%
4蔡国方8.0016.00%蔡国方8.0016.00%
5边晓红4.008.00%苏琳4.008.00%
合计50.00100%--50.00100%

7.1.5 2003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3年11月12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召开股东和职工大会,同意张磊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1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庄立,杨丽萍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8.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庄立,边晓红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4.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庄志。

2003年11月12日,张磊与庄立、杨丽萍与庄立、边晓红与庄志分别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张磊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1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庄立,杨丽萍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8.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庄立,边晓红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4.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庄志。

根据庄立和陈蓓、张洪成的确认,张磊与庄立之间的股权转让系张磊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1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蓓,陈蓓委托庄立作为名义受让方并由庄立代陈蓓持有上述15.00万元出资额;杨丽萍与庄立之间的股权转让系张洪成将原委托杨丽萍代为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8.00万元出资额改为委托由庄立代为持有;边晓红与庄志之间的股权转让系苏琳将委托边晓红代为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4.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庄志。

2003年11月19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核发了《企业法人营

13-42

业执照》(注册号:110108131332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姓名名义出资额(万元)名义出资 比例实际股东姓名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 比例
1庄志19.0038.00%庄志19.0038.00%
2庄立23.0046.00%陈蓓15.0030.00%
3张洪成8.0016.00%
4蔡国方8.0016.00%蔡国方8.0016.00%
合计50.00100%--50.00100%

7.1.6 2006年股权转让及增资

2006年2月25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召开股东与职工大会,同意庄立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1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蓓;同意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庄志出资15.00万元,许坚出资20.00万元,陈蓓出资15.00万元。

2006年2月25日,庄立与陈蓓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庄立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1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蓓。根据庄立和陈蓓的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系庄立将其原代陈蓓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15.00万元出资额还原至实际股东陈蓓,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庄立和陈蓓之间的代持关系解除。

根据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日出具的(2006)京凌验字3-1-3号《变更验资报告书》,截至2006年3月1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庄志出资15.00万元,许坚出资20.00万元,陈蓓出资15.00万元。

2006年3月15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1313326)。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13-43

序号名义股东姓名名义出资额(万元)名义出资 比例实际股东姓名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 比例
1庄志34.0034.00%庄志34.0034.00%
2陈蓓30.0030.00%陈蓓30.0030.00%
3许坚20.0020.00%许坚20.0020.00%
4蔡国方8.008.00%蔡国方8.008.00%
5庄立8.008.00%张洪成8.008.00%
合计100.00100%--100.00100%

7.1.7 2007年股权转让及增资

2007年3月12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召开股东与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庄立、蔡国方分别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8.00万元、2.8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蓓、肖爱军;同意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3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庄志出资5.00万元,陈蓓出资11.40万元,许坚出资6.00万元,苏琳出资5.20万元,肖爱军出资2.40万元。

2007年3月12日,庄立与陈蓓、蔡国方与肖爱军分别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庄立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8.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蓓,蔡国方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2.8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肖爱军。

根据张洪成和庄立、陈蓓的确认,庄立与陈蓓之间的股权转让系张洪成将其原委托庄立名义持有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8.00万元出资额改为委托陈蓓代为持有,本次陈蓓对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新增加的11.40万出资额中的2.40万元出资额系由张洪成实际出资并由陈蓓代为持有。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张洪成共委托陈蓓代其持有怡和嘉业研究中心10.40万元的出资额。

根据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9日出具的永恩验字(2007)第07A060410号《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怡和嘉业研究中心增加的注册资本30.00万元已到位,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庄志出资5.00万元,陈蓓出资11.40万元,许坚出资6.00万元,苏琳出资5.20万元,肖爱军出资2.40万元。

2007年3月19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3133262)。

13-44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姓名名义出资额(万元)名义出资 比例实际股东姓名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 比例
1庄志39.0030.00%庄志39.0030.00%
2陈蓓49.4038.00%陈蓓39.0030.00%
3张洪成10.408.00%
4许坚26.0020.00%许坚26.0020.00%
5蔡国方5.204.00%蔡国方5.204.00%
6苏琳5.204.00%苏琳5.204.00%
7肖爱军5.204.00%肖爱军5.204.00%
合计130.00100%--130.00100%

7.1.8 2009年增资

2009年7月6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召开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注册资本由13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庄志出资21.00万元,陈蓓出资26.60万元,许坚出资14.00万元,蔡国方出资2.80万元,苏琳出资2.80万元,肖爱军出资2.80万元。

根据张洪成和陈蓓的确认,本次陈蓓对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新增加的26.60万出资额中的5.60万元出资额系由张洪成实际出资并由陈蓓代为持有。本次增资完成后,张洪成共委托陈蓓代其持有怡和嘉业研究中心16.00万元出资额。

根据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5日出具的永恩验字(2009)第09A179751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7月15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7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庄志出资21.00万元,陈蓓出资26.60万元,许坚出资14.00万元,蔡国方出资2.80万元,苏琳出资2.80万元,肖爱军出资2.80万元。

2009年8月5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3133262)。

本次增资完成后,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13-45

序号名义股东姓名名义出资额(万元)名义出资 比例实际股东姓名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 比例
1庄志60.0030.00%庄志60.0030.00%
2陈蓓76.0038.00%陈蓓60.0030.00%
3张洪成16.008.00%
4许坚40.0020.00%许坚40.0020.00%
5蔡国方8.004.00%蔡国方8.004.00%
6苏琳8.004.00%苏琳8.004.00%
7肖爱军8.004.00%肖爱军8.004.00%
合计200.00100%--200.00100%

7.1.9 2010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5月31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召开股东和职工大会,同意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名称变更为“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陈蓓出资76.00万元,庄志出资

60.00万元,许坚出资40.00万元,蔡国方出资8.00万元,苏琳出资8.00万元,肖爱军出资8.00万元。

根据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7日出具的中诚信安瑞验字[2010]第104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6月6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改制后实收资本2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其中,陈蓓出资76.00万元,庄志出资60.00万元,许坚出资40.00万元,蔡国方出资8.00万元,苏琳出资8.00万元,肖爱军出资8.00万元。

2010年6月24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3133262)。

本次改制完成后,怡和嘉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姓名名义出资额(万元)名义出资 比例实际股东姓名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 比例
1庄志60.0030.00%庄志60.0030.00%
2陈蓓76.0038.00%陈蓓60.0030.00%
3张洪成16.008.00%
4许坚40.0020.00%许坚4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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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义股东姓名名义出资额(万元)名义出资 比例实际股东姓名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 比例
5蔡国方8.004.00%蔡国方8.004.00%
6苏琳8.004.00%苏琳8.004.00%
7肖爱军8.004.00%肖爱军8.004.00%
合计200.00100%--200.00100%

因本次改制时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未履行审计和资产评估程序,发行人聘请了天健北京分所和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截至2010年5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追溯评估,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12月1日,天健北京分所出具《审计报告》(天健京审[2020]3442号),截至2010年5月31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67,252.98元。2020年12月2日,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北京怡和嘉业技术研究中心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之公司净资产价值追溯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0)第6161号),截至2010年5月31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77.20万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截至2010年5月31日,怡和嘉业研究中心的经审计净资产为1,767,252.98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77.20万元,均低于改制当时的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为保证本次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充实,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截至2010年5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和净资产评估值孰低者与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怡和嘉业有限注册资本200.00万元之间的差额232,747.02元已经由改制时各股东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补足。

2020年12月12日,天健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0]1-179号),经复核,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200万元经补充后已全部到位。

7.1.10 2010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年7月9日,怡和嘉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陈蓓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16.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张洪成。

2010年7月9日,陈蓓与张洪成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陈蓓将其

13-47

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16.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张洪成。

根据张洪成和陈蓓的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系陈蓓将其原代张洪成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的16.00万元出资额还原至实际股东张洪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陈蓓和张洪成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2010年7月20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3133262)。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怡和嘉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庄志60.0030.00%
2陈蓓60.0030.00%
3许坚40.0020.00%
4张洪成16.008.00%
5蔡国方8.004.00%
6苏琳8.004.00%
7肖爱军8.004.00%
合计200.00100%

7.1.11 2010年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0年9月10日,怡和嘉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陈蓓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1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深圳市麦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麦星”);同意怡和嘉业有限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24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全部由深圳麦星认缴。

2010年9月10日,庄志、陈蓓、许坚、蔡国方、苏琳、肖爱军、张洪成及怡和嘉业有限与深圳麦星签订《深圳市麦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庄志、陈蓓、许坚、蔡国方、苏琳、肖爱军、张洪成及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陈蓓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1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深圳麦星,转让价格为200万元;深圳麦星向怡和嘉业有限增资80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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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出具的中诚信安瑞验字[2010]第108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9月21日,怡和嘉业有限已收到深圳麦星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0年10月20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3133262)。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怡和嘉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庄志60.0025.00%
2陈蓓50.0020.83%
3深圳麦星50.0020.83%
4许坚40.0016.67%
5张洪成16.006.67%
6蔡国方8.003.33%
7苏琳8.003.33%
8肖爱军8.003.33%
合计240.00100%

7.1.12 2012年股权转让

2012年8月10日,深圳麦星与麦星投资签订《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圳麦星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5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麦星投资,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

2012年8月10日,怡和嘉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深圳麦星将其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5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麦星投资,其余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2年11月7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3133262)。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怡和嘉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13-49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庄志60.0025.00%
2陈蓓50.0020.83%
3麦星投资50.0020.83%
4许坚40.0016.67%
5张洪成16.006.67%
6蔡国方8.003.33%
7苏琳8.003.33%
8肖爱军8.003.33%
合计240.00100%

7.1.13 2015年第一次增资

2015年1月27日,怡和嘉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怡和嘉业有限的注册资本由240.00万元增加至264.00万元,新增加注册资本24万元全部由北京润脉认缴。

2015年2月5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3133262)。

本次增资完成后,怡和嘉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庄志60.0022.73%
2陈蓓50.0018.94%
3麦星投资50.0018.94%
4许坚40.0015.15%
5北京润脉24.009.09%
6张洪成16.006.06%
7蔡国方8.003.03%
8苏琳8.003.03%
9肖爱军8.003.03%
合计264.00100%

7.1.14 2015年第二次增资

13-50

2015年3月30日,庄志、许坚、陈蓓、张洪成、肖爱军、蔡国方、苏琳、麦星投资、北京润脉与盛旻创投、中兴合创、能金公司及怡和嘉业有限签署《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中兴合创、盛旻创投均认缴怡和嘉业有限13.8947万元出资额,增资价格均为2,000万元。

2015年4月6日,怡和嘉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怡和嘉业有限的注册资本由264.0000万元增加至291.7894万元,其中,盛旻创投、中兴合创分别出资

13.8947万元。

2015年5月14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3133262)。

本次增资完成后,怡和嘉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庄志60.000020.5628%
2陈蓓50.000017.1356%
3麦星投资50.000017.1356%
4许坚40.000013.7085%
5北京润脉24.00008.2251%
6张洪成16.00005.4834%
7盛旻创投13.89474.7619%
8中兴合创13.89474.7619%
9蔡国方8.00002.7417%
10苏琳8.00002.7417%
11肖爱军8.00002.7417%
合计291.7894100%

7.1.15 2015年第三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根据庄志、许坚、陈蓓、张洪成、肖爱军、蔡国方、苏琳、麦星投资、北京润脉与盛旻创投、中兴合创、能金公司及怡和嘉业有限签署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各方约定能金公司认缴怡和嘉业有限13.8947万元出资额,增资价格为2,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

13-51

2015年5月12日,怡和嘉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怡和嘉业有限的注册资本由291.7894万元增加至305.684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3.8947万元全部由能金公司认缴;同意怡和嘉业有限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同意许坚将其持有的9.170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中兴合创,陈蓓将其持有的7.947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盛旻创投,肖爱军将其持有的6.419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能金公司,苏琳将其持有的0.7133万元、1.0189万元、2.2417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能金公司、中兴合创和盛旻创投,庄志将其持有的3.056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能金公司。

2015年6月15日,北京东方燕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出具《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东方燕都评报字(2015)第601号),截至2015年3月31日,怡和嘉业有限净资产为3,610.59万元。

2015年7月17日,许坚、陈蓓、肖爱军、苏琳、庄志与中兴合创、能金公司、盛旻创投签订《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许坚向中兴合创转让其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9.1706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1,320.00万元;陈蓓向盛旻创投转让其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7.9478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1,144.00万元;肖爱军向能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6.4194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924万元;苏琳向中兴合创、盛旻创投、能金公司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1.0189万元、2.2417万元、0.7133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分别为146.666667万元、322.666667万元、102.666667万元;庄志向能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怡和嘉业有限3.0568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440.00万元。

2015年8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海商审字[2015]733号《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购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等事项的批复》,批准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2015年9月11日,怡和嘉业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商外资京字[2015]201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5年10月26日,北京市工商局向怡和嘉业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636740X9)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怡和嘉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13-52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庄志56.943218.6280%
2麦星投资50.000016.3570%
3陈蓓42.052213.7570%
4许坚30.829410.0850%
5能金公司24.08427.8790%
6盛旻创投24.08427.8790%
7中兴合创24.08427.8790%
8北京润脉24.00007.8510%
9张洪成16.00005.2340%
10蔡国方8.00002.6170%
11苏琳4.02611.3170%
12肖爱军1.58060.5170%
合计305.6841100%

7.1.16 2016年增资

2016年5月6日,怡和嘉业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怡和嘉业有限的注册资本由305.6841万元增加至313.382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7.6984万元分别由北京润脉出资6.6764万元,北京润怡出资1.0220万元。

2016年5月11日,庄志、许坚、陈蓓、张洪成、蔡国方、苏琳、肖爱军、北京润怡、北京润脉、麦星投资、盛旻创投、能金公司、中兴合创及怡和嘉业有限签署《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怡和嘉业有限的注册资本由305.6841万元增加至313.3825万元,其中,北京润脉出资6.6764万元,北京润怡出资1.0220万元。

2016年6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海商审字[2016]396号《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前述增资。2016年6月2日,怡和嘉业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京字[2015]201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6年6月3日,北京市工商局向怡和嘉业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636740X9)。

13-53

本次增资完成后,怡和嘉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庄志56.943218.1705%
2麦星投资50.000015.9549%
3陈蓓42.052213.4188%
4许坚30.82949.8376%
5北京润脉30.67649.7890%
6能金公司24.08427.6852%
7盛旻创投24.08427.6852%
8中兴合创24.08427.6852%
9张洪成16.00005.1056%
10蔡国方8.00002.5528%
11苏琳4.02611.2847%
12肖爱军1.58060.5044%
13北京润怡1.02200.3261%
合计313.3825100%

7.2 2016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怡和嘉业有限于2016年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四、发行人的设立”。

7.3 发行人成立后的股本演变

7.3.1 2018年减资

2018年9月28日,怡和嘉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回购中兴合创所持公司全部注册资本24.0842万元,回购价格为4,626.613529万元。

2018年9月29日,怡和嘉业在新京报刊登了减资公告。

2018年11月12日,庄志、许坚、陈蓓、张洪成、蔡国方、苏琳、肖爱军、北京润怡、北京润脉、麦星投资、盛旻创投、能金公司与中兴合创及怡和嘉业

13-54

签署《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资协议》,一致同意怡和嘉业的注册资本由313.3825万元减至289.2983万元,中兴合创对怡和嘉业的注册资本减少24.0842万元,减资价格为4,626.613529万元。

2018年1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京海外资备201801664),确认上述减资已备案。

2018年12月11日,海淀工商局向怡和嘉业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636740X9)。

本次减资完成后,怡和嘉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庄志569,43219.6832%
2麦星投资500,00017.2832%
3陈蓓420,52214.5360%
4许坚308,29410.6566%
5北京润脉306,76410.6037%
6能金公司240,8428.3250%
7盛旻创投240,8428.3250%
8张洪成160,0005.5306%
9蔡国方80,0002.7653%
10苏琳40,2611.3917%
11肖爱军15,8060.5464%
12北京润怡10,2200.3533%
合计2,892,983100%

7.3.2 2019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年11月6日,麦星投资与合晅投资签订《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麦星投资将其所持怡和嘉业500,000股股份转让给合晅投资,转让价格为3,130.00万元。

2019年11月21日,怡和嘉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55

2019年12月10日,海淀市监局就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章程备案事项出具《备案通知书》。

怡和嘉业已经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就本次股权转让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怡和嘉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庄志569,43219.6832%
2合晅投资500,00017.2832%
3陈蓓420,52214.5360%
4许坚308,29410.6566%
5北京润脉306,76410.6037%
6能金公司240,8428.3250%
7盛旻创投240,8428.3250%
8张洪成160,0005.5306%
9蔡国方80,0002.7653%
10苏琳40,2611.3917%
11肖爱军15,8060.5464%
12北京润怡10,2200.3533%
合计2,892,983100%

7.3.3 2019年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9年12月17日,怡和嘉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议案。

2019年12月17日,庄志、许坚、陈蓓、张洪成与毅达创投、金垣投资、合灏创投、建发拾号签订《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庄志向毅达创投转让其持有的怡和嘉业43,395股股份,转让价格为1,350.00万元;许坚向毅达创投、金垣投资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怡和嘉业27,939股、24,134股股份,转让价格分别为869.178082万元、750.821918万元;陈蓓向金垣投资、建发拾号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怡和嘉业30,555股股份、18,626股股

13-56

份,转让价格分别为950.547945万元、579.452055万元;张洪成向合灏创投、建发拾号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怡和嘉业11,889股股份、17,041股股份,转让价格分别为369.863014万元、530.136986万元。

2019年12月17日,庄志、许坚、陈蓓、张洪成、肖爱军、蔡国方、苏琳、合晅投资、北京润脉、北京润怡、盛旻创投、能金公司与毅达创投、金垣投资、合灏创投、建发拾号及怡和嘉业签订《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毅达创投、金垣投资、合灏创投、建发拾号分别认购怡和嘉业新增的25,099股、19,243股、4,183股、12,549股股份,增资价格分别为

780.821918万元、598.630137万元、130.136986万元、390.410959万元。

2019年12月17日,庄志、许坚、陈蓓、张洪成、肖爱军、蔡国方、苏琳、合晅投资、北京润脉、北京润怡、盛旻创投、能金公司与天津润朗、天津润文及怡和嘉业签订《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天津润朗、天津润文分别认购怡和嘉业新增的29,332股、28,528股股份,增资价格分别为912.50万元、887.50万元。

怡和嘉业已经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2019年12月23日,海淀市监局向怡和嘉业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636740X9)。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怡和嘉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庄志526,03717.4652%
2合晅投资500,00016.6007%
3陈蓓371,34112.3291%
4北京润脉306,76410.1850%
5许坚256,2218.5069%
6盛旻创投240,8427.9963%
7能金公司240,8427.9963%
8张洪成131,0704.3517%
9毅达创投96,4333.2017%

13-57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0蔡国方80,0002.6561%
11金垣投资73,9322.4546%
12建发拾号48,2161.6009%
13苏琳40,2611.3367%
14天津润朗29,3320.9739%
15天津润文28,5280.9472%
16合灏创投16,0720.5336%
17肖爱军15,8060.5248%
18北京润怡10,2200.3393%
合计3,011,917100%

7.3.4 2020年增资

根据天健北京分所于2020年5月25日出具的天健京审[2020]2454号《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月31日,怡和嘉业的资本公积为91,508,987.90元。

2020年6月14日,怡和嘉业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怡和嘉业以截至2020年1月31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合计转增44,988,083股,转增后怡和嘉业股本由3,011,917股增加至48,000,000股。

怡和嘉业已经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就本次增资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2020年6月19日,海淀市监局向怡和嘉业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636740X9)。

本次增资完成后,怡和嘉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庄志8,383,29117.4652%
2合晅投资7,968,34716.6007%
3陈蓓5,917,94812.3291%
4北京润脉4,888,80410.1850%

13-58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5许坚4,083,3168.5069%
6盛旻创投3,838,2257.9963%
7能金公司3,838,2257.9963%
8张洪成2,088,8224.3517%
9毅达创投1,536,8233.2017%
10蔡国方1,274,9362.6561%
11金垣投资1,178,2322.4546%
12建发拾号768,4041.6009%
13苏琳641,6271.3367%
14天津润朗467,4550.9739%
15天津润文454,6420.9472%
16合灏创投256,1350.5336%
17肖爱军251,8950.5248%
18北京润怡162,8730.3393%
合计48,000,000100%

7.4 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各股东分别出具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设置质押或被冻结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经相关人员确认,该等股权代持截至2010年7月已经全部解除。

(2) 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未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发行人已聘请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截至2010年5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追溯评估,且怡和嘉业研究中心截至2010年5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和净资产评估值孰低者与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怡和嘉业有限注册资本200万元之间的差额已由改制时各股东按照当时实际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补足。

13-59

(3) 除上述(1)(2)所述情形,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上述(1)(2)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 发行人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设置质押或被冻结的情形。

八、发行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2家分公司,分别为科技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共有4家子公司,分别为天津怡和嘉业、天津觉明、西安叶尼塞及天津亿诺;共有1家参股公司,为好仕康。该等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8.1 科技分公司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于2018年3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327268308H)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科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院1号楼9层908
负责人许坚
成立日期2015年1月7日
公司类型分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8.2 深圳分公司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2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743194T)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南海大道美年国际广场1栋601-12

13-60

负责人周明钊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0日
主体类型未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从事隶属公司经营产品的技术开发。

8.3 天津怡和嘉业

8.3.1 基本情况

根据武清市监局于2017年1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300347989B)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天津怡和嘉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兴路1号4-3
法定代表人庄志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技术开发,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年4月8日至长期

8.3.2 设立及股本演变

(1) 2014年设立

2014年4月8日,怡和嘉业有限签署《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1,000.00万元出资设立天津怡和嘉业,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4年4月8日,武清市监局向天津怡和嘉业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222000234649)。

于设立时,天津怡和嘉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13-61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怡和嘉业有限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

(2) 2016年增资

2016年5月3日,天津怡和嘉业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怡和嘉业有限认缴,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6年5月6日,武清市监局向天津怡和嘉业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300347989B)。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怡和嘉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怡和嘉业有限3,000.00100.00%
合计3,000.00100%

8.4 天津觉明

8.4.1 基本情况

根据武清市监局于2020年4月2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340905105K)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天津觉明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天津觉明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1号楼392、393室
法定代表人许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图文设计制作;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13-62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期限2015年6月8日至长期

8.4.2 设立及股本演变

(1) 2015年设立

2015年6月8日,怡和嘉业有限签署《天津觉明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

500.00万元出资设立天津觉明,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5年6月8日,武清市监局向天津觉明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

120222000343063)。

于设立时,天津觉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怡和嘉业有限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

(2) 2018年增资

2018年7月13日,天津觉明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怡和嘉业认缴,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8年7月13日,武清市监局向天津觉明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340905105K)。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觉明的股权结构如下:

13-63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怡和嘉业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

8.5 西安叶尼塞

8.5.1 基本情况

根据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20年8月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065327063N)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西安叶尼塞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西安叶尼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4号欧锦园B座2单元1603室
法定代表人易萍虎
注册资本3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泵、阀门、压缩机的制造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风机、风扇制造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电机制造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通用仪器仪表制造;应用软件服务;嵌入式软件开发。(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经营期限长期

8.5.2 设立及股本演变

(1)2013年设立

2013年4月23日,怡和嘉业有限签署《西安叶尼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以100.00万元出资设立西安叶尼塞,出资方式为货币。

根据陕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2日出具的陕信达验字[2013]第01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4月22日,西安叶尼塞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13-64

2013年5月14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西安叶尼塞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10131100103980)。

于设立时,西安叶尼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怡和嘉业有限100.00100.00%
合计100.00100%

(2)2015年增资

2015年7月10日,西安叶尼塞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怡和嘉业有限认缴,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5年7月31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西安叶尼塞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610131100103980)。

本次增资完成后,西安叶尼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怡和嘉业有限300.00100.00%
合计300.00100%

(3)2017年增资

2017年7月13日,西安叶尼塞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怡和嘉业认缴,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7年8月14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西安叶尼塞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065327063N)。

本次增资完成后,西安叶尼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怡和嘉业350.00100.00%

13-65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合计350.00100%

8.6 天津亿诺

8.6.1 基本情况

根据武清市监局于2019年12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5UKLT0F)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天津亿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天津亿诺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1号楼1208室
法定代表人许坚
注册资本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网络、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咨询、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网络工程、通信工程施工,电子产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维修,电脑图文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Ⅱ类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年8月16日至2067年8月15日

8.6.2 设立及股本演变

(1) 2017年设立

2017年8月16日,彭向东签署《天津亿诺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200.00万元出资设立天津亿诺,出资方式为货币。

根据怡和嘉业和彭向东的确认,彭向东名义持有的200.00万元出资额系由怡和嘉业实际出资并委托彭向东代为持有。

2017年8月16日,武清市监局向天津亿诺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5UKLT0F)。

13-66

于设立时,天津亿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姓名名义出资额(万元)名义出资 比例实际股东名称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 比例
1彭向东200.00100.00%怡和嘉业200.00100.00%
合计200.00100%200.00100%

(2) 2019年股权转让

2019年12月18日,彭向东与怡和嘉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彭向东将其持有的天津亿诺20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怡和嘉业。

本次股权转让系彭向东将其原代怡和嘉业持有的天津亿诺200.00万元出资额还原至实际股东怡和嘉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彭向东和怡和嘉业之间的代持关系解除。

2019年12月24日,武清市监局向天津亿诺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5UKLT0F)。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亿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怡和嘉业200.00100.00%
合计200.00100%

8.7 好仕康

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NKLE67)及《东莞市好仕康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好仕康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东莞市好仕康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步松柏路310号3栋501室、502室、503室、504室、505室、506室
法定代表人林信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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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加工、产销、研发:塑胶、电子、五金(不含金属表面处理及电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持股比例西安叶尼塞持股50%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本所认为,发行人的分公司及子公司均有效存续,发行人合法持有子公司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分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及其公司章程须予终止和解散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业务

9.1 发行人的业务经营

根据海淀市监局于2020年11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636740X9),发行人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电子医疗健康设备及医用耗材技术开发;互联网医疗技术开发;软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销售医疗器械Ⅱ类;生产医疗器械Ⅱ类(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6月13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2 发行人的业务资质

9.2.1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发行人现持有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14日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京食药监械生产许20020091号),生产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5号丰裕写字楼A座110号、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院1号楼9层907,生产范围为2002版分类目录:Ⅱ类:Ⅱ-6854-2呼吸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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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Ⅱ-6821-9无创监护仪器***;有效期限至2025年6月13日。

天津怡和嘉业现持有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8日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津食药监械生产许20140444号),生产地址为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兴路1号4-3、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兴路1号4-2北侧,生产范围为Ⅱ类:6854-2呼吸设备;Ⅱ类:6821-9无创监护仪器;Ⅱ类:6856-4医用供气、输气装置;Ⅱ类:6866-5呼吸麻醉或通气用气管插管;Ⅱ类:08-01呼吸设备;Ⅱ类:08-05呼吸、麻醉、急救设备辅助装置***,有效期限至2024年8月1日。

9.2.2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发行人现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28日核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京海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192号),经营范围为2002年版分类目录:Ⅱ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除外),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2017年版分类目录:Ⅱ类:

01,06,07,08,09,14,15,21,22***。

天津怡和嘉业现持有2020年9月8日盖有“天津市医疗器械备案专用章”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号:津武食药监械经营备20140009号),经营范围为2002年分类目录:6820,6821,6826,6854,6856,6866。

天津觉明现持有2019年8月19日盖有“天津市医疗器械备案专用章”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津武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176号),经营范围为2002年分类目录:6820,6821,6823,6826,6840(体外诊断试剂除外),6854,6856,6854,6866,6870。

天津亿诺现持有2020年3月20日盖有“天津市医疗器械备案专用章”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津武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164号),经营范围为2002年分类目录:6820,6821,6823,6826,6840(体外诊断试剂除外),6854,6856,6864,6866,6870。

9.2.3 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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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下:

序号持证主体注册产品注册证号有效期至
1发行人正压通气治疗机京械注准201425401352024年7月4日
2发行人正压通气治疗机京械注准201425400352024年5月15日
3发行人双水平正压通气治疗机京械注准201525402662024年7月4日
4发行人睡眠呼吸初筛仪京械注准201522102652024年7月14日
5发行人多导睡眠监测仪京械注准201422101382024年7月4日
6天津怡和嘉业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津械注准201622101822021年12月12日
7天津怡和嘉业单水平睡眠呼吸机津械注准201725400902022年4月13日
8天津怡和嘉业呼吸管路津械注准201826600642023年5月3日
9天津怡和嘉业双水平无创呼吸机津械注准201920801202024年8月8日
10天津怡和嘉业双水平无创呼吸机津械注准201920800012024年1月1日
11天津怡和嘉业通气面罩津械注准201920801162024年8月12日
12天津怡和嘉业高流量湿化氧疗仪津械注准202020800192025年2月5日

9.2.4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发行人现持有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2月8日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16-0103),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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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

天津怡和嘉业现持有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2月16日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编号:(津)-非经营性-2016-0048),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5日。

9.2.5 进出口相关业务资质

发行人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为1108330966,有效期限为长期。

发行人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2106365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发行人现持有备案号码为1100616065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天津亿诺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为1215961913,有效期为长期。

天津亿诺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3806925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天津亿诺现持有备案号码为1200630342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已经取得了经营其主要业务所需的相关许可和/或批准。

9.3 发行人在中国境外的经营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以外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开展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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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审计报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99.76%、99.73%、99.47%和

99.97%,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绝大部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且未发生重大变化。

9.5 持续经营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重大法律障碍。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0.1 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0.1.1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庄志和许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10.1.2 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合晅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16.6007%的股份,陈蓓直接持有发行人12.3291%的股份,北京润脉直接持有发行人10.1850%的股份,盛旻创投直接持有发行人7.9963%的股份,能金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7.9963%的股份,系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外的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合晅投资、盛旻创投的一致行动人包括合灏创投,能金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包括金垣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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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单位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庄志担任北京润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许坚担任北京润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润脉和北京润怡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10.1.4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该等人员的任职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0.2 发行人与主要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确认,发行人与主要关联方之间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深圳市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908,949.74643,353.23141,751.28
张洪成接受劳务142.86150.001,238.57845.71

②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深圳市麦星投销售商品5,309.742,9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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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担保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以及《审计报告》记载,并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如下:

① 就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于2017年4月14日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0405284)及其项下借款合同,发行人接受庄志和许坚提供的担保,具体为:2017年4月14日,庄志、许坚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405284_001),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基于《综合授信合同》(编号:0405284)及其项下借款合同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8年4月13日期间向发行人提供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的本金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担保物保管/维护/维修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全部债权提供全程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② 就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于2017年3月21日签署的《授信协议》(编号:2017年万授字第033号),发行人接受庄志和许坚提供的担保,具体为:2017年3月21日,庄志、许坚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7年万授字第003号),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基于《授信协议》(编号:2017年万授字第033号)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0日期间向发行人提供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的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7年万授字第003号)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编号:2017年万授字第033号)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③ 就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18年11月14日签署的《授信协议》(编号:2018年小金丰授字第050号),发行人接受庄志和许坚的担保,具体为:2018年11月14日,庄志、许坚分别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8年小金丰授字第050-担01号)、《最高额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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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书》(编号:2018年小金丰授字第050-担02号),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基于《授信协议》(编号:2018年小金丰授字第050号)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13日期间向发行人提供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借款的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8年小金丰授字第050-担01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8年小金丰授字第050-担02号)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编号:2018年小金丰授字第050号)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10.3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于2020年9月26日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发行人日常业务中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相关交易安排和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并已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发行人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0.4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制度

2020年10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三年一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确认。

发行人于2020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发行人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上述文件对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条款和条件、关联交易的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确立了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的回避制度,并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各自审批关联交易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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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认为,发行人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已经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10.5 同业竞争

10.5.1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实际控制人的确认,除庄志担任北京润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许坚担任北京润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控制其他企业或单位。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北京润脉、北京润怡均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份以外,未从事其他业务。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10.5.2 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将来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庄志、许坚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代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新增从事任何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存在任何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相关机会(“业务机会”),将立即通知公司并无条件将该等业务机会提供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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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4、本人不会向与公司存在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提供资金、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5、如公司未来拓展其业务范围,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或可能产生同业竞争情形,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避免竞争:

(1)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业务;(2)将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依法注入到公司;(3)将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6、本人保证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如因此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将按该等损失的实际金额向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赔偿。

8、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经核查,本所认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同业竞争。

10.6 充分披露义务

经核查,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已对前述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作出充分披露,没有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1.1 自有房屋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自有房屋。

11.2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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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土地使用权。

11.3 租赁房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使用12处、面积合计14,490.60平方米的房屋。该等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地址租赁面积(m2)房产证编号租赁期限
1发行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院1号楼前海人寿大厦9层901室191.17京(2016)石景山区不动产权第0014339号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2发行人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院1号楼前海人寿大厦9层907室329.59京(2016)石景山区不动产权第0014317号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3发行人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院1号楼前海人寿大厦9层908室329.59京(2016)石景山区不动产权第0014315号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4发行人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院1号楼前海人寿大厦9层909室127.45京(2016)石景山区不动产权第0014309号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5发行人深圳市富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美年广场分公司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113-1115号花样年美年广场1栋6层601-10、601-12、601-07、601-05、601-11、601-06100深房地字第4000485942号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6发行人北京玉渊潭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26-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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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人出租人地址租赁面积(m2)房产证编号租赁期限
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115号丰裕写字楼A座一层110室20日至2021年2月19日
7天津怡和嘉业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兴路1号4号厂房三层6,612房地证津字第122021424826号2017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8天津怡和嘉业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兴路1号内4号厂房2层北侧2,345房地证津字第122021424826号2020年4月13日至2022年2月28日
9天津怡和嘉业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C20号楼整栋3,298.31-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10天津觉明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11号楼3层382、392、393、398及10层1001、1023、1024456津(2016)武清区不动产权第1002608号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11天津亿诺天益成(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1号楼1208室500津(2016)武清区不动产权第1002608号2017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
12西安叶尼塞许萍西安市科技路34号欧锦园住宅小区B座2单元1603室175.49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99703号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1)就上表中第6项、第9项承租房屋,如出租方未拥有该等房屋的所有权或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其出租的授权,则出租方无权出租该等房屋。就其中第9项房屋,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证明》,说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为该等房屋的所有权人,目前正在办理规划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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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和竣工验收等手续,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存在实质障碍。

(2)就上表中的第12项承租房屋,该等房屋的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出租方未能提供将该等住宅房屋出租给西安叶尼塞作为经营性用房已经取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文件,如第三方针对该等房屋租赁提出异议,则西安叶尼塞对该等房屋的租赁可能会受到影响。

(3)本所认为,除上述(1)、(2)所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其他房屋租赁协议合法、有效。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子公司承租前述瑕疵房屋系日常办公经营之用,可替代性较高,如因上述承租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等导致无法继续使用,其变更办公经营场所不存在重大困难或障碍。本所认为,上述(1)、(2)所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发行人承租的上述房屋中,除第1、2、3、4、9、10项的承租房屋已完成租赁登记备案外,其他承租房屋尚未完成租赁备案登记。本所认为,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相关房屋租赁协议的效力,但存在因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可能。

11.4 知识产权

11.4.1 商标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境内拥有84项注册商标。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境外拥有23项注册商标。就前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境外拥有的注册商标,本所律师未作任何独立的调查或核验。该等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一。

11.4.2 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境内拥有259项专利权。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境外拥有11项专利权。就前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境外拥有的专利权,本所律师未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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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独立的调查或核验。该等专利权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二。

11.4.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境内拥有49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该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三。

11.4.4 作品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境内拥有1项作品著作权。该等作品著作权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四。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拥有的上述境内知识产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担保权益或权利受到重大限制的其他情况。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2.1 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及已经签署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2.1.1 销售合同

发行人主要采用签署“框架合同+订单”或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的方式向客户进行销售。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金额超300万元单笔订单所对应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销售方购买方合同期限合同金额签订日期
1发行人Lumiar Health Builders Equipamentos Hospitalares LTDA.2016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订单为准2016年12月7日
2发行人Medica Trade LLC.2019年12月2日至以订单为准2020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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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月28日
3发行人SOCIETE MONEGASQUE D APPREILLAGE RESPIRATOIRE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订单为准2019年1月1日
4发行人杭州贝博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订单为准2020年1月1日
5发行人3B Medical, Inc.、3B Products, L.L.C2020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以订单为准2020年4月14日
6发行人长沙市和佳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订单为准2020年8月17日

12.1.2 采购合同

发行人主要采用签署“供方质量保证协议+订单”的方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超200万元单笔订单或其所对应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采购方供货方采购内容合同期限合同金额签订 日期
1天津怡和嘉业深圳市仓兴达科技有限公司风机2017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1日供方质量保证协议,以订单为准2017年8月2日
2天津怡和嘉业东莞捷瑞精密硅胶科技有限公司FM1硅胶支撑架-S、FM1内硅胶垫组件-S、FM1外硅胶垫组件-S、FM1硅胶支撑架-M等2017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3日供方质量保证协议,以订单为准2017年8月4日
3天津怡和嘉业无锡百德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A5头带、A7头带2017年12月6日至2020年12月5日供方质量保证协议,以订单为准2017年12月6日
4天津怡和嘉业深圳市金三维磨具有限公司SC2装饰组件、SC2显示屏透窗、SC2电池盖、SC2主机下壳、SC2主机上壳等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供方质量保证协议,以订单为准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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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津怡和嘉业深圳市八达威科技有限公司耐科风机2019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3日供方质量保证协议,以订单为准2019年1月14日
6天津怡和嘉业亚瑞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直流四芯插头外接24V/2.5A开关电源适配器(不带交流电源线)2018年9月19日至2021年9月18日供方质量保证协议,以订单为准2018年9月19日
7天津怡和嘉业能极电源(深圳)有限公司开关电源板、直流四芯插头外接24v/2.5A开关电源适配器2017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供方质量保证协议,以订单为准2017年8月20日
8天津怡和嘉业深圳市盛世长城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小推车支架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供方质量保证协议,以订单为准2020年4月1日
9天津怡和嘉业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泰科风机2017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供方质量保证协议,以订单为准2017年8月20日
10天津怡和嘉业Sensirion AGSDP810-500Pa、SDP510-603,560瑞士法郎2020年3月28日

12.1.3 其他重大合同

2017年1月20日,发行人、3B Medical, Inc.与ResMed Inc.签署《和解协议》,发行人与ResMed Inc.同意解除和撤销在签署《和解协议》时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诉讼,包括所有专利有效性异议,发行人及3B Medical, Inc.就《和解协议》所列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向ResMed Inc.支付许可费,合同期限为2017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ResMed Inc.之间的诉讼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二十三、律师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本所认为,上述重大合同中适用中国法律的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上述适用中国法律的重大合同的主体,履行该等合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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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12.3 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十部分“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所述关联交易以外,发行人与其主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发行人与其主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重大担保的情况。

12.4 重大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1,105,488.69元,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为1,829,792.45元。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因正常业务产生,合法有效。

十三、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3.1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四、发行人的设立”及“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所述的整体变更、增资和减资外,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未发生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情况。

13.2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计划或安排。

十四、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4.1 整体变更时制定的公司章程

2016年9月28日,发行人召开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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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议案》。

14.2 近三年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14.2.1 2018年9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2.2 2019年11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2.3 2019年12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2.4 2020年6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并通过公司章程的议案》。

14.2.5 2020年10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4.3 《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发行人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最近三年历次修订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其内容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系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制定,其制定已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其内容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5.1 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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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现任董事9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发行人现任监事3名,其中1名为职工监事;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4名。

经核查,本所认为,发行人的组织机构健全。

15.2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发行人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认为,上述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符合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15.3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开

本所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有效;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及重大决策行为合法、有效。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6.1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6.1.1 发行人现任董事共9名,分别为庄志、许坚、高成伟、田子睿、谈庆、孟晓英、陈思平、孙培睿和厉洋,其中庄志担任董事长,陈思平、孙培睿和厉洋为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16.1.2 发行人现任监事为苏琳、肖爱军和薛东威。其中,苏琳和肖爱军由发行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薛东威由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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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16.1.3 发行人现任总经理由高成伟担任,副总经理由许坚担任,财务总监由戚余光担任,董事会秘书由张晓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确认,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6.2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如下:

16.2.1 发行人董事的变化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初,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包括:庄志、许坚、陈蓓、田子睿和刘明宇,其中庄志为公司董事长。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变化如下:

(1) 2018年9月28日,发行人收到刘明宇的辞职报告。2018年9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谈庆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2) 2019年12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高成伟、孟晓英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3) 2020年6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庄志、许坚、高成伟、田子睿、谈庆、孟晓英、陈思平、孙培睿和厉洋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陈思平、孙培睿和厉洋为独立董事。

(4) 2020年6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庄志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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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 发行人监事的变化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初,发行人监事会成员包括:苏琳、薛东威和蔡国方,其中苏琳为监事会主席。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变化如下:

(1) 2020年5月20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薛东威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0年6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苏琳和肖爱军为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2) 2020年6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苏琳为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16.2.3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初,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许坚、副总经理陈蓓、副总经理肖爱军、副总经理高成伟、副总经理任景民、财务总监戚余光、董事会秘书张晓超。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如下:

(1) 2020年6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成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许坚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戚余光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晓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本所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上述董事的变动主要为进一步完善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的增选、调整,以及因个人原因、换届而出现的相关变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系管理层因内部职务分工调整原因而发生的岗位变化,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6.3 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

发行人现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陈思平、孙培睿和厉洋。根据该等独立董事提供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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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本所认为:

(1)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中国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符合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和发行人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 发行人已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6.4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其他任职单位在其他任职单位担任的职务其他任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庄志董事长北京润脉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关联方
高成伟董事、总经理天津润文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关联方
许坚董事、副总经理北京润怡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关联方
田子睿董事北京捷科惠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关联方
深圳市麦星合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关联方
深圳市麦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关联方
大连金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深圳中科美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上海风时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上海曜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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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其他任职单位在其他任职单位担任的职务其他任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大连金科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苏州沙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深圳市美德医疗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新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北京梦之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苏州麦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关联方
北京世杰优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关联方
北京四维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关联方
谈庆董事能金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Urotronic, Inc.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赛诺威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深圳市菲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宁波健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北京轻盈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必欧瀚生物技术(合肥)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辉大(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北京辰德秋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发行人关联方
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关联方
北京百迈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非关联方
上海迦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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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其他任职单位在其他任职单位担任的职务其他任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上海臻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关联方
广州市金墉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关联方
孟晓英董事澳斯康生物制药(南通)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江苏文慈医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非关联方
南京华兴泽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陈思平独立董事深圳大学教授非关联方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深圳市安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孙培睿独立董事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部副总监非关联方
北京云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发行人关联方
厉洋独立董事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上海思倍捷会计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发行人关联方
苏琳监事会主席--
肖爱军监事天津润朗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关联方
薛东威职工监事--
戚余光财务总监--
张晓超董事会秘书--

十七、发行人的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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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纳税鉴证报告》以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税种税率
企业所得税15%、20%
增值税17%、16%、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7%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附加2%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适用的上述税种、税率符合相关中国法律的规定。

17.2 税收优惠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如下:

17.2.1 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如下:

持证主体证书编号发证时间有效期批准机关
发行人GR2018110036482018年9月10日三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怡和嘉业GR2019120000582019年10月28日三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觉明GR2019120018302019年11月28日三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1)发行人、天津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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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嘉业和天津觉明2020年1-6月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发行人、天津怡和嘉业和天津觉明2019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发行人和天津怡和嘉业2018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4)发行人和天津怡和嘉业2017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觉明、西安叶尼塞和天津亿诺的年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觉明、西安叶尼塞和天津亿诺的年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天津觉明、西安叶尼塞和天津亿诺的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7.2.2 增值税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天津觉明于2019年1月29日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河西务税务所核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通知书)(津武税通[2019]18454号),天津觉明于2019年1月1日开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天津怡和嘉业于2019年2月22日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核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通知书)(津武税通[2019]23919号),天津怡和嘉业于2019年2月1日开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报告期内,发行人自2017年1月1日、天津觉明自2019年1月1日和天津怡和嘉业自2019年2月1日开始在境内销售的软件产品按17%、16%、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根据《审计报告》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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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机等硬件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7%、16%和13%。

本所认为,发行人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17.3 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金额5万元以上的财政补贴具体如下:

17.3.1 2020年1-6月

补助项目金额(元)依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立项项目经费222,663.00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关于拨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立项项目经费的通知》
稳岗补贴87,464.7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3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失业保险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9]68号)
2019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270,000.00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示2019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商标)支持单位名单的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2019年中关村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专利部分)支持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9年中关村国际创新资源支持资金支持项目107,400.00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中关村国际创新资源支持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公示》
2019年第一批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336,996.00《关于报送2019年第一批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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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金额(元)依据
力项目
2020年度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79,960.00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20年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资助结果的公示》
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资助部分)109,160.00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资助部分)第一批优先资助单位名单公示》
2020年第一批市级扶持资金350,300.00《关于领取2020年第一批市级扶持资金的通知》

17.3.2 2019年度

补助项目金额(元)依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立项项目经费744,800.00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关于拨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立项项目经费的通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专项84,000.00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5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安排公示的通知》
慢阻肺早期筛查、防治及呼吸健康管理的物联网技术研究与推广项目455,000.00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关于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代替”、“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安排公示的通知》
2018年“杀手锏”产品研发项目资金1,000,000.00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局关于2018年天津市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立项及补贴的通知》(津科计[2019]10号)
加强就业见习管理补助112,555.95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102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天津龙腾未来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的批复》(津人社局函[2016]105号)
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补助161,911.09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创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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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金额(元)依据
[2014]47号)
2018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技术标准部分)133,700.00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示2018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技术标准部分)支持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802,402.00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8]24号)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北京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通知》(京商务外运字[2017]22号)
2019年中关村国际创新资源支持资金支持项目208,926.00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中关村国际创新资源支持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公示》
2019年海淀区企业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420,000.00《2019年海淀区企业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2019年海淀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专项资金300,000.00《2019年海淀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专项申报指南》
2018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商标部分)120,000.00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示2018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商标部分)支持单位名单的通知》
2018年中关村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专利部分)291,000.00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关村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专利部分)支持名单公示的通知》
2019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72,550.00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9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的通知》
2019年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资助135,450.00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9年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资助结果的公示》
2019年度海淀区国外授权专利资助120,000.00《2019年度海淀区国外授权专利资助专项申报指南》
2018年武清区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项目150,000.00《关于申报2018年武清区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7年第一批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100,000.00《关于申报2017年第一批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银行融资贴息政府补助142,852.78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科园发

13-96

补助项目金额(元)依据
[2019]6号)

17.3.3 2018年度

补助项目金额(元)依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专项96,000.00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5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安排公示的通知》
慢阻肺早期筛查、防治及呼吸健康管理的物联网技术研究与推广项目经费780,000.00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代替”、“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安排公示的通知》
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补助184,037.92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创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7号)
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220,000.00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技术标准部分)支持名单公示的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商标部分)支持名单公示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中小企业支持资金1,091,904.00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北京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通知》(京商务外运字[2017]22号)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中介服务资金85,700.00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示2017年1-5月中关村企业购买中介服务专项资金支持名单的通知》
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专利国内部分)192,000.00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专利国内部分)支持名单公示》
国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326,000.00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海淀园2018年第二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的通知》
海淀区企业专利商用化项目专项资金600,000.00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海淀园2018年第二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的通知》

13-97

补助项目金额(元)依据
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示范工程项目资金450,000.00《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合同》(编号:16ZXHLSY00100)
天津市重点新产品市财政补助资金200,000.00《市科委关于征集2018年天津市重点新产品项目的通知》
资助企业向科研院所、高校及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补贴176,000.00《市科委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17.3.4 2017年度

补助项目金额(元)依据
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2017年度经费600,000.00北京市科技技术委员会《关于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2017年度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的通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专项120,000.00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5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安排公示的通知》
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补助280,744.56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创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7号)
2016年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868,080.00《关于做好2016年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563,000.00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科园发[2015]52号)
中关村国际创新资源支持资金428,748.66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2017年第一批中关村国际创新资源支持资金拟支持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示范工程项目资金150,000.00《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合同编号:16ZXHLSY00100)
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300,000.00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的补充说明》
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贴215,985.00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102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天津龙腾未来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的批复》(津人社函[2016]105号)
银行融资贴息政府补助91,831.00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

13-98

补助项目金额(元)依据
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前述财政补贴真实有效。

17.4 税务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纳税鉴证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网站上所作的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若成立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的,则自成立时间以来)至2020年6月30日不存在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税务行政处罚。

十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

18.1 发行人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网站上所作核查,自2017年1月1日(若成立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的,则自成立时间以来)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没有因违反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8.2 根据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安监主管部门网站上所作核查,发行人的业务活动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若成立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的,则自成立时间以来)至2020年6月30日没有因违反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8.3 根据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质监主管部门网站上所作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若成立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的,则自成立时间以来)至2020年6月30日没有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3-99

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9.1 募集资金投向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项目名称投资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19,000.0019,000.00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15,695.5015,695.50
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19,104.2619,104.26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73,799.7673,799.76

19.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办理投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的情况如下:

(1)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项目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于2020年8月31日就该项目向天津怡和嘉业核发《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项目备案的证明》(津武审批投资备[2020]395号)。

天津怡和嘉业已就该项目于2020年9月18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02012011400002075。

(2)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11月10日就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向发行人核发《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京石经信局备【2020】82号)。

13-100

(3)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于2020年11月6日就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向发行人核发《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京石经信局备【2020】81号)。

发行人已就该项目于2020年11月11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02011010700000716。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于2020年8月31日就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向天津怡和嘉业核发《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备案的证明》(津武审批投资备[2020]396号)。

天津怡和嘉业已就该项目于2020年9月18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02012011400002076。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租赁房屋上实施,其中,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项目拟在位于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兴路1号4号的租赁房屋上实施,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拟分别在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院1号楼前海人寿大厦9层907-908室、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C20号楼的租赁房屋上实施,上述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部分“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之“11.3租赁房屋”。

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依法办理完毕相应投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手续,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二十、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经核查,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

经核查,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13-101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1.1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未决诉讼、仲裁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12309中国检察网(http://www.ajxxgk.jcy.gov.cn/)、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s://www.rmfysszc.gov.cn/)等网站查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案件。

21.2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如下: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5月8日向发行人出具(京)食药监械罚[2017]0500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发行人生产的双水平正压通气治疗机为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责令发行人停止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双水平正压通气治疗机,对发行人处以35,000元罚款。

发行人已于2017年5月12日缴纳上述35,000元罚款。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29日出具《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确认发行人上述违法行为“无从重及从轻环节”,“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于2017年5月8日对该企业做出了处以人民币35000.00元罚款的一般处罚”。

综上,本所认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1.3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3-102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仅审阅了《招股说明书》。本所认为,《招股说明书》引用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与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对《招股说明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会因引用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十三、律师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3.1 发行人与ResMed Inc.之间的专利诉讼及和解情况

2013年5月以及2016年4月,ResMed Inc.先后向美国南加州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发行人和3B Medical, Inc.的呼吸机、面罩产品侵犯其专利权;2013年5月、2013年7月以及2016年4月,ResMed Inc.又先后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了针对发行人和3B Medical, Inc.的337调查申请;同期,ResMedInc.还在德国以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对发行人提起了相关专利诉讼。随后,发行人也针对ResMed Inc.的部分涉诉专利在美国、德国、中国分别提起了专利无效程序,以及针对ResMed Inc.侵犯发行人专利权在中国提起侵权诉讼;3B Medical,Inc.也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地方法院对ResMed Inc.提起相关诉讼。

2017年1月,ResMed Inc.与发行人、3B Medical, Inc.就相互针对对方所提起的专利诉讼、争议与其他纠纷达成全球和解。基于前述各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各方撤销了在ITC的337调查,在美国各地方法院、中国法院和德国法院的诉讼,以及相关专利局的专利有效性异议案件。根据《和解协议》,各方于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均不得提出新的专利挑战(包括专利诉讼、专利无效和专利异议等专利纠纷);如任何一方提起新的专利侵权诉讼,需提前通知对方并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根据《和解协议》以及发行人与3B Medical, Inc.协商,3B Medical, Inc.就《和解协议》所列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向ResMed Inc.支付许可费。另外,ResMed Inc.向3B Medical, Inc.一次性支付一笔和解费用。该和解不涉及任何一方对有关法律责任或不法行为的承认。

13-103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ResMed Inc.未再提起针对发行人的任何诉讼或专利争议。

23.2 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他人代领薪酬事宜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通过其近亲属(友)代为领取薪酬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正)》,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及其上述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被税务主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针对上述情形,发行人已经停止上述代领薪酬的安排,且发行人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于2020年12月缴纳了相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6日,发行人未接受过涉税行政处罚,天津怡和嘉业不存在涉税违规记录,天津觉明无税费欠缴、接受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上述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若本人因本次发行上市前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领取薪酬事宜被主管机构要求补缴个人所得税、给予罚款或滞纳金,本人承诺将及时足额缴纳,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若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因本次发行上市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事宜承担罚款、滞纳金,本人将对公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本一式三份。

(以下无正文)

13-10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负 责 人:
张继平
经办律师:
高 巍
肖 毅
周双月
年 月 日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3-105

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注册商标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形)类别有效期限
1发行人948954110201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3日
2发行人948953910201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3日
3发行人948953810201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3日
4发行人948953710201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3日
5发行人948403510201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3日
6发行人9521540102012年6月21日 至 2022年6月20日
7发行人952154110201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0日
8发行人952153610201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0日
9发行人9642530102012年7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
10发行人9642527102012年7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
11发行人964252810201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
12发行人964252510201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
13发行人1005504410201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3-106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形)类别有效期限
14发行人1005504310201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15发行人1005504210201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16发行人1120420410201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17发行人1120420310201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18发行人1120420010201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19发行人1120419810201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20发行人1120419710201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21发行人1120419610201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22发行人1120419010201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23发行人1120419510201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
24发行人1120419410201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
25发行人1120419310201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
26发行人10055045102014年2月14日至2024年2月13日
27发行人12145290352014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
28发行人12145291352014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
29发行人1214529292014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3-107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形)类别有效期限
30发行人12145297352014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
31发行人12145294352014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
32发行人12145293352014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
33发行人1214529592014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
34发行人1267388410201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0日
35发行人1310564810201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36发行人1374305910201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3日
37发行人1267388310201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
38发行人14556508102015年6月28日至2025年6月27日
39发行人14556507102015年9月21日至2025年9月20日
40发行人387842310201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7日
41发行人3991445102015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27日
42发行人3991444102015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27日
43发行人18260876102016年12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
44发行人18260875352016年12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3-108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形)类别有效期限
45发行人18260873102016年12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
46发行人18260872102016年12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
47发行人18260868102016年12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
48发行人18260867352016年12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
49发行人18260866102016年12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
50发行人18260865442016年12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
51发行人18260864442016年12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
52发行人18260863442016年12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
53发行人18808940442017年2月14日至2027年2月13日
54发行人18808829352017年2月14日至2027年2月13日
55发行人18808701102017年2月14日至2027年2月13日
56发行人1826086992017年2月28日至2027年2月27日
57发行人1880906692017年5月21日至2027年5月20日
58发行人24437217442018年6月7日至2028年6月6日
59发行人24734709102018年6月28日至2028年6月27日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3-109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形)类别有效期限
60发行人24734708102018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61发行人24437129442018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62发行人34500581102019年7月21日至2029年7月20日
63发行人3487320472019年9月28日至2029年9月27日
64发行人37631272102019年12月7日至2029年12月6日
65发行人37624691102019年12月7日至2029年12月6日
66发行人37605205102019年12月14日至2029年12月13日
67发行人37617065102019年12月21日至2029年12月20日
68发行人37626160102020年1月7日至2030年1月6日
69发行人37617052102020年1月7日至2030年1月6日
70发行人37714145102020年2月7日至2030年2月6日
71发行人37613379A102020年2月7日至2030年2月6日
72发行人6323033102020年2月14日至2030年2月13日
73发行人6322821102020年2月14日至203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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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0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形)类别有效期限
74发行人37624698102020年3月14日至2030年3月13日
75发行人37617036102020年3月14日至2030年3月13日
76西安叶尼塞1458022910201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
77西安叶尼塞18489983102017年1月14日至2027年1月13日
78西安叶尼塞18490024102017年1月7日至2027年1月6日
79西安叶尼塞1848986592017年1月7日至2027年1月6日
80西安叶尼塞18489588102017年1月7日至2027年1月6日
81西安叶尼塞18489512102017年1月7日至2027年1月6日
82西安叶尼塞18489428102017年1月7日至2027年1月6日
83西安叶尼塞1895708372017年2月28日至2027年2月27日
84西安叶尼塞18489120102017年5月14日至202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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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1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外注册商标

序号国别商标名称权利人类别注册号有效期限
1美国发行人1042479002012年11月27日至2021年9月27日
2美国发行人1042520252012年12月4日至2021年9月27日
3美国发行人1042520262012年12月4日至2021年9月27日
4美国发行人1042479012012年11月27日至2021年9月27日
5美国发行人1042479112012年11月27日至2021年9月27日
6美国发行人1042479132012年11月27日至2021年9月27日
7美国发行人1049709572016年6月7日至2024年10月20日
8美国发行人948434092015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11日
9美国发行人10/4452788912017年9月5日至2026年8月30日
10美国发行人104773446201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3日
11美国发行人1050738962016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12美国发行人10/4457692162019年6月4日至2029年6月3日
13美国发行人10/4457692192019年6月4日至2029年6月3日
14日本发行人10國際登錄第1252449号2016年1月29日至2024年10月20日
15日本发行人10國際登錄第1252645号2016年1月29日至2024年10月20日
16日本发行人10;44國際登錄第1322370号2018年5月18日至202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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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

序号国别商标名称权利人类别注册号有效期限
17韩国发行人1011004352015年7月6日至2021年11月24日
18韩国发行人1012526452016年3月3日至2024年10月20日
19韩国发行人1012450372016年1月20日至2024年10月21日
20韩国发行人10/4413223712017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30日
21韩国发行人1010939402015年06月01日至2021年9月27日
22韩国发行人1010945152015年7月20日至2021年9月27日
23韩国发行人912318002015年9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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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3

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专利权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专利权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1发行人用于呼吸面罩的调节组件和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120227654.X2011年6月30日
2发行人用于呼吸面罩的调节组件和呼吸面罩发明专利201110181592.82011年6月30日
3发行人用于呼吸辅助设备的输气管和加湿器以及呼吸辅助设备实用新型201220077097.22012年3月2日
4发行人用于呼吸辅助设备的控制方法和控制装置及呼吸辅助设备发明专利201210054112.62012年3月2日
5发行人用于呼吸辅助设备的输气管连接装置和呼吸辅助设备实用新型201220114785.12012年3月23日
6发行人一种头带和具有该头带的面罩实用新型201220146421.12012年3月31日
7发行人用于面罩的连接组件和具有该连接组件的面罩实用新型201220163751.12012年4月17日
8发行人一种头带和具有该头带的面罩实用新型201220180655.82012年4月25日
9发行人加湿设备和具有该加湿设备的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220233027.12012年5月22日
10发行人加湿设备和具有该加湿设备的通气治疗设备发明专利201210161230.72012年5月22日
11发行人通气治疗设备和用于通气治疗设备的数据处理装置发明专利201210160776.02012年5月22日
12发行人面罩衬垫组件和具有该面罩衬垫组件的面罩实用新型201220318811.22012年7月2日
13发行人面罩弯管组件和具有该面罩弯管组件的面罩实用新型201220325201.52012年7月5日
14发行人信息传输方法和信息传输装置发明专利201210245837.32012年7月16日
15发行人鼻管型接口衬垫和具有该鼻管型接口衬垫的鼻管型接口实用新型201220400621.52012年8月13日
16发行人面罩外观设计201230438983.9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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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17发行人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220532018.22012年10月17日
18发行人睡眠呼吸记录系统外观设计201230547817.22012年11月13日
19发行人医疗设备远程信息传输方法、医疗设备发明专利201380002105.42013年7月15日
20发行人用于传输医疗设备的使用信息的设备和装置实用新型201320456609.02013年7月29日
21发行人用于流量检测的稳流装置和检测装置实用新型201320891530.02013年12月31日
22发行人风机装置和包括这种风机装置的呼吸发明专利201410003968.X2014年1月3日
23发行人水箱外观设计201430005181.82014年1月8日
24发行人用于呼吸机的加湿器以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420011860.02014年1月8日
25发行人用于呼吸机的加湿器以及包含其的呼吸机发明专利201410008704.32014年1月8日
26发行人用于呼吸机的加湿器以及呼吸机发明专利201410008729.32014年1月8日
27发行人睡眠呼吸诊疗装置及其功能权限控制方法和系统发明专利201410009266.22014年1月8日
28发行人一种电池盖组件发明专利201410108885.72014年3月21日
29发行人用于呼吸面罩的弯管插拔装置以及呼吸面罩发明专利201410153884.42014年4月16日
30发行人呼吸面罩、面罩前额支架以及面罩框架发明专利201410238803.02014年5月30日
31发行人正压通气治疗设备、治疗支持信息的传输方法和系统发明专利201410258233.12014年6月11日
32发行人呼吸设备外观设计201430261598.02014年7月29日
33发行人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420501134.72014年9月1日
34发行人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420501132.8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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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5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35发行人用于呼吸面罩的框架及包括其的呼吸面罩发明专利201410441817.22014年9月1日
36发行人呼吸面罩发明专利201410440090.62014年9月1日
37发行人一种用于呼吸面罩的框架及包括其的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420500620.72014年9月1日
38发行人一种水箱、加湿器及持续气道正压通气设备实用新型201420585789.72014年10月10日
39发行人一种水箱、加湿器及持续气道正压通气设备发明专利201410531827.52014年10月10日
40发行人连接组件和具有该连接组件的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420611951.82014年10月21日
41发行人一种呼吸机及其管道加热套实用新型201420802508.92014年12月17日
42发行人头带组件和面罩实用新型201420813724.32014年12月18日
43发行人头带组件及面罩实用新型201420812927.02014年12月18日
44发行人一种呼吸机风机减噪机构实用新型201420850718.52014年12月26日
45发行人呼吸机实用新型201420849859.52014年12月26日
46发行人、天津怡和嘉业一种加湿装置、湿化器及呼吸机发明专利201510012049.32015年1月9日
47发行人、天津怡和嘉业一种呼吸机发明专利201510011639.42015年1月9日
48发行人、天津怡和嘉业一种加湿装置、湿化器及呼吸机发明专利201510011619.72015年1月9日
49发行人一种加湿装置、湿化器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0017498.22015年1月9日
50发行人一种水罐、湿化器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0015985.52015年1月9日
51发行人一种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0015698.42015年1月9日
52发行人一种加湿装置、湿化器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0015687.6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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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6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53发行人一种呼吸机及湿化器发明专利201510012848.02015年1月9日
54发行人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持续正压通气治疗机外观设计201530007917.X2015年1月12日
55发行人一种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0141373.02015年3月12日
56发行人一种呼吸机及用于呼吸机的加湿器实用新型201520154864.92015年3月18日
57发行人一种睡眠呼吸暂停的检测方法及设备发明专利201510128945.62015年3月23日
58发行人一种鼾声检测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201510128686.72015年3月23日
59发行人正压通气治疗机的压力调整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201510138121.72015年3月26日
60发行人呼吸暂停事件的种类的确定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201510138111.32015年3月26日
61发行人睡眠呼吸事件的种类的确定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201510137580.32015年3月26日
62发行人呼吸机及其功率控制方法和系统发明专利201510181542.82015年4月16日
63发行人水箱底座、湿化器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0261384.22015年4月27日
64发行人湿化器及其进气装置实用新型201520260451.92015年4月27日
65发行人湿化器和包含其的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0279204.32015年4月30日
66发行人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0277694.32015年4月30日
67发行人、天津怡和嘉业湿化器和包含其的呼吸机发明专利201510218156.12015年4月30日
68发行人一种面罩组件实用新型201520435341.12015年6月23日
69发行人一种面罩组件实用新型201520434102.42015年6月23日
70发行人一种面罩组件实用新型201520433344.1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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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7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71发行人一种面罩组件发明专利201510351032.02015年6月23日
72发行人一种面罩组件发明专利201510350159.02015年6月23日
73发行人、天津怡和嘉业一种呼吸面罩以及前额支撑组件发明专利201510349241.12015年6月23日
74发行人手机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201530241474.02015年7月8日
75发行人睡眠监测仪外观设计201530294065.72015年8月7日
76发行人脑心电监测器外观设计201530294062.32015年8月7日
77发行人呼吸面罩外观设计201530331771.42015年8月31日
78发行人一种呼吸机的遥控报警装置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0728340.62015年9月18日
79发行人前额护垫和通气面罩实用新型201520784698.02015年10月10日
80发行人一种多导睡眠监测仪实用新型201520784682.X2015年10月10日
81发行人前额护垫和通气面罩实用新型201520782955.72015年10月10日
82发行人口鼻气流热敏传感器实用新型201520786190.42015年10月12日
83发行人一种用于无创呼吸机的气体减噪装置及无创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0806022.72015年10月16日
84发行人一种用于呼吸机上的气体减噪装置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0805161.82015年10月16日
85发行人通气面罩实用新型201520812707.22015年10月19日
86发行人一种家用呼吸机或睡眠监测仪及其存卡机构实用新型201520822714.02015年10月22日
87发行人通气控制装置和具有该通气控制装置的呼吸面罩设备实用新型201520829996.72015年10月23日
88发行人通气控制装置和具有该通气控制装置的呼吸面罩设备实用新型201520827969.6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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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8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89发行人通气控制装置和具有该通气控制装置的呼吸面罩设备实用新型201520829851.72015年10月23日
90发行人通气控制装置和具有该通气控制装置的呼吸面罩设备发明专利201510699071.X2015年10月23日
91发行人体位阀装置、通气控制装置和呼吸面罩设备发明专利201510698830.02015年10月23日
92发行人通气控制装置和具有该通气控制装置的呼吸面罩设备发明专利201510698686.02015年10月23日
93发行人通气控制装置和具有该通气控制装置的呼吸面罩设备发明专利201510698558.62015年10月23日
94发行人通气控制装置和具有该通气控制装置的呼吸面罩设备发明专利201510696722.X2015年10月23日
95发行人通气控制装置和具有该通气控制装置的呼吸面罩设备发明专利201510696678.22015年10月23日
96发行人一种用于脑电图仪的接触阻抗检测电路及脑电图仪实用新型201520867345.72015年11月3日
97发行人加温呼吸管路及包含该加温呼吸管路的呼吸机系统实用新型201520895111.32015年11月11日
98发行人电磁式胸腹带及多导睡眠监测仪实用新型201520954413.32015年11月26日
99发行人呼吸面罩外观设计201530521334.92015年12月11日
100发行人呼吸面罩外观设计201530521305.22015年12月11日
101发行人卡扣以及面罩系统实用新型201521077785.92015年12月22日
102发行人用于呼吸面罩的衬垫和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521100903.32015年12月24日
103发行人一种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1097475.32015年12月24日
104发行人用于控制呼吸机的方法和装置、以及呼吸机发明专利201510996100.92015年12月25日
105发行人定量给药装置及雾化器系统实用新型201521106126.32015年12月25日
106发行人用于呼吸面罩的通气控制装置和呼吸面罩设备发明专利201511004467.4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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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9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107发行人电磁式蜂鸣器驱动电路、蜂鸣系统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1133121.X2015年12月30日
108发行人用于平板电脑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201530569853.22015年12月31日
109发行人用于平板电脑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201530569817.62015年12月31日
110发行人用于移动设备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201530569809.12015年12月31日
111发行人二维码自动切换设备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1140596.12015年12月31日
112发行人血氧监测装置及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521140414.02015年12月31日
113发行人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521140393.22015年12月31日
114发行人一种风机以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521139208.82015年12月31日
115发行人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521138997.32015年12月31日
116发行人、天津怡和嘉业滤芯的效能检测装置、检测方法及呼吸机发明专利201511032084.82015年12月31日
117发行人一种电子设备及其电池仓发明专利201511031557.22015年12月31日
118发行人滤芯的效能检测装置、检测方法及呼吸机发明专利201511030416.92015年12月31日
119发行人呼吸面罩发明专利201511029467.X2015年12月31日
120发行人呼吸面罩发明专利201511026812.42015年12月31日
121发行人一种呼吸机发明专利201610053169.22016年1月26日
122发行人一种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0076894.72016年1月26日
123发行人呼吸气流传感器和睡眠监测设备实用新型201620112148.92016年2月3日
124发行人认证方法、装置、系统及治疗设备发明专利201610228987.1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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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0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125发行人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620481096.22016年5月24日
126发行人加热湿化器实用新型201620687798.62016年6月30日
127发行人加热湿化器以及加热湿化方法发明专利201610513408.82016年6月30日
128发行人一种面罩衬垫组件及其制作方法、一种呼吸机面罩发明专利201610827391.32016年9月14日
129发行人一种面罩衬垫组件和一种呼吸机面罩实用新型201621059371.82016年9月14日
130发行人用于呼吸面罩的头带外观设计201630487076.12016年9月28日
131发行人面罩外观设计201630599346.82016年12月7日
132发行人一种报警方法、装置及呼吸机发明专利201611140564.02016年12月12日
133李进让、发行人一种评估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201611209644.72016年12月23日
134发行人用于电脑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201630642894.42016年12月23日
135发行人用于电脑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201630642505.82016年12月23日
136发行人一种气流数据检测方法和装置发明专利201611209669.72016年12月23日
137发行人一种呼吸机防返流装置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454994.52016年12月27日
138发行人一种呼吸面罩头带、呼吸面罩头带组件及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621454993.02016年12月27日
139发行人一种呼吸机气体传输装置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453842.32016年12月27日
140发行人持续正压通气治疗机外观设计201630652295.02016年12月28日
141发行人电池连接器、电池盒及多导睡眠监测仪实用新型201621462759.22016年12月28日
142发行人用于呼吸机的减噪装置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462507.X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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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143发行人呼吸机及其风机实用新型201621458314.72016年12月28日
144发行人用于呼吸机的减噪装置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455930.72016年12月28日
145发行人用于呼吸机的风机舱的进气装置、降噪装置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455929.42016年12月28日
146发行人柔性电路板外观设计201630655857.72016年12月29日
147发行人电极装置及多导睡眠监测系统实用新型201621489864.52016年12月29日
148发行人加热装置的温度监控系统实用新型201621477136.22016年12月29日
149发行人一种呼吸机风机散热装置、呼吸机风机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492731.32016年12月30日
150发行人一种头垫的连接组件实用新型201720014174.22017年1月6日
151发行人一种呼吸面罩鼻垫和呼吸面罩发明专利201710010122.22017年1月6日
152发行人持续正压通气治疗机外观设计201730041621.92017年2月16日
153发行人储液装置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720286682.62017年3月23日
154发行人气路组件、储液装置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720286708.72017年3月23日
155发行人持续正压通气治疗机外观设计201730155203.22017年5月2日
156发行人面罩外观设计201730256260.X2017年6月20日
157发行人一种面罩的衬垫和通气面罩实用新型201721148899.72017年9月8日
158发行人一种加热装置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721266871.32017年9月28日
159发行人一种气体信息采集装置和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721318502.42017年10月12日
160发行人用于管路的加热装置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721450646.5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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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161发行人用于管路的加热装置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721450613.02017年11月3日
162发行人一种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721570211.42017年11月21日
163发行人面罩框架外观设计201730612828.72017年12月5日
164发行人呼吸机系统发明专利201711330086.42017年12月13日
165发行人一种信号处理的方法和装置发明专利201711420773.52017年12月25日
166发行人测温电路实用新型201721847492.32017年12月26日
167发行人通气装置和呼吸机系统实用新型201721923548.92017年12月29日
168发行人、天津怡和嘉业鼾声检测方法、装置及系统发明专利201711474841.62017年12月29日
169发行人集液装置和通气治疗机实用新型201820243253.52018年2月9日
170发行人通气治疗设备以及用于其的保温板和水箱安装结构实用新型201820243251.62018年2月9日
171发行人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0243194.12018年2月9日
172发行人用于呼吸机的水箱安装结构以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820243192.22018年2月9日
173发行人面罩外观设计201830137461.22018年4月8日
174发行人头带组件及面罩系统实用新型201821212898.92018年7月27日
175发行人叶轮外观设计201830567626.X2018年10月11日
176发行人通气治疗设备外观设计201830602093.42018年10月26日
177发行人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757495.22018年10月26日
178发行人通气治疗设备及密封件实用新型201821757494.8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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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179发行人加湿组件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757493.32018年10月26日
180发行人气体过滤组件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757248.22018年10月26日
181发行人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757247.82018年10月26日
182发行人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757116.X2018年10月26日
183发行人液体腔室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756537.02018年10月26日
184发行人通气连接件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756160.92018年10月26日
185发行人呼吸机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201830609793.62018年10月30日
186发行人用于鼻氧导管的鼻塞、鼻氧导管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809105.12018年11月2日
187发行人用于管路的加热装置、加热管路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813458.92018年11月5日
188发行人叶轮外观设计201830627354.82018年11月7日
189发行人面罩外观设计201830772115.12018年12月29日
190发行人面罩外观设计201830772114.72018年12月29日
191发行人呼吸面罩的衬垫、呼吸面罩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2275724.32018年12月29日
192发行人呼吸面罩的弯管、呼吸面罩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2275723.92018年12月29日
193发行人呼吸面罩和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2275722.42018年12月29日
194发行人呼吸面罩的衬垫、呼吸面罩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2275721.X2018年12月29日
195发行人储液装置、加湿器和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920141268.52019年1月25日
196发行人管路和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920477347.3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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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197发行人水分导出装置、患者接口装置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920477346.92019年4月9日
198发行人患者接口装置和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920476869.12019年4月9日
199发行人面罩外观设计201930380169.82019年7月17日
200发行人呼吸机外观设计201930497580.32019年9月10日
201发行人一种面罩组件实用新型201520434712.42015年6月23日
202天津怡和嘉业头带机构和用于头带机构的弹性侧部带实用新型201520741678.52015年9月21日
203天津怡和嘉业一种通气面罩实用新型201520743007.22015年9月21日
204天津怡和嘉业用于胸腹带传感器的信号输出单元及呼吸运动监测系统实用新型201620524691.X2016年6月1日
205天津怡和嘉业一种用于呼吸机的连接件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0556692.22016年6月3日
206天津怡和嘉业用于呼吸机的空气过滤装置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0556595.32016年6月3日
207天津怡和嘉业储液装置、加湿器和呼吸机发明专利201610782799.32016年8月31日
208天津怡和嘉业导气管组件、储液装置、加湿器和呼吸机发明专利201610782796.X2016年8月31日
209天津怡和嘉业储液装置、加湿器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012741.22016年8月31日
210天津怡和嘉业用于呼吸机的加湿器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144508.X2016年10月21日
211天津怡和嘉业防回流装置、加湿器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144255.62016年10月21日
212天津怡和嘉业湿化装置、加热管路及其转接口、湿化加热组件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339866.62016年12月7日
213天津怡和嘉业用于呼吸机的湿化装置以及包含其的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337618.82016年12月7日
214天津怡和嘉业患者接口装置实用新型201621359866.2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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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5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215天津怡和嘉业一种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358597.82016年12月12日
216天津怡和嘉业头带连接件、头带以及患者接口装置实用新型201621407883.92016年12月20日
217天津怡和嘉业一种气体流量测量装置、系统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621426833.52016年12月23日
218天津怡和嘉业一种呼吸机控制方法和装置发明专利201611248740.22016年12月29日
219天津怡和嘉业储液装置以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720242144.72017年3月13日
220天津怡和嘉业风机定位装置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720250038.32017年3月14日
221天津怡和嘉业一种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720338785.22017年3月31日
222天津怡和嘉业密封限位装置、风机减噪盒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720363809.X2017年4月10日
223天津怡和嘉业一种呼吸机的底座及呼吸机总成实用新型201720714891.62017年6月19日
224天津怡和嘉业一种驱动装置和电机驱动电路实用新型201720843352.22017年7月12日
225天津怡和嘉业面罩装置实用新型201721002565.92017年8月11日
226天津怡和嘉业一种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721034961.X2017年8月17日
227天津怡和嘉业一种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721102126.52017年8月30日
228天津怡和嘉业用于加湿器的导气组件、加湿器和呼吸机实用新型201721329027.02017年10月13日
229天津怡和嘉业一种面罩实用新型201721646015.02017年11月30日
230天津怡和嘉业用于加湿器的恒流源电路、加湿器底板、加湿器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721795148.42017年12月20日
231天津怡和嘉业一种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721807644.72017年12月21日
232天津怡和嘉业一种用于面罩的头带以及面罩实用新型201721824837.3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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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6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233天津怡和嘉业一种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721838817.12017年12月25日
234天津怡和嘉业呼吸面罩实用新型201721878896.92017年12月28日
235天津怡和嘉业电荷泵组合电路、电池及便携式设备实用新型201721917503.02017年12月29日
236天津怡和嘉业气体流量测量装置、气道及呼吸机实用新型201820838250.62018年5月31日
237天津怡和嘉业湿化罐及通气治疗装置实用新型201821459945.X2018年9月5日
238天津怡和嘉业通气治疗系统实用新型201821448788.22018年9月5日
239天津怡和嘉业通气治疗设备外观设计201830518670.12018年9月14日
240天津怡和嘉业通气治疗设备外观设计201830518669.92018年9月14日
241天津怡和嘉业测温电路、加热膜、湿化器及通气治疗设备发明专利201811152185.22018年9月29日
242天津怡和嘉业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763405.02018年10月26日
243天津怡和嘉业用于通气治疗设备的水箱安装结构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758281.72018年10月26日
244天津怡和嘉业用于通气治疗设备的水箱安装结构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757695.82018年10月26日
245天津怡和嘉业电源插头锁定结构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920406766.82019年3月27日
246天津怡和嘉业用于管路的加热组件、加热管路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920483550.12019年4月9日
247天津怡和嘉业用于通气治疗设备的转接头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920507630.62019年4月15日
248天津怡和嘉业通气管路外观设计201930260159.02019年5月24日
249天津怡和嘉业通气管路外观设计201930260152.92019年5月24日
250天津觉明一种呼吸机及用于呼吸机的加湿器发明专利201510119616.5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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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7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
251天津觉明用于通气治疗设备的吊瓶支架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806089.02018年11月2日
252天津觉明鼻氧导管以及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1806072.52018年11月2日
253天津觉明湿化器及通气治疗系统实用新型201821822717.42018年11月6日
254天津觉明呼吸面罩和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2271973.52018年12月29日
255天津觉明呼吸面罩和通气治疗设备实用新型201822271430.32018年12月29日
256西安叶尼塞、广东民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机外观设计201930558573.X2019年10月14日
257西安叶尼塞、广东民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风机外观设计201930558199.32019年10月14日
258西安叶尼塞、广东民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风叶外观设计201930558571.02019年10月14日
259西安叶尼塞、广东民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通气治疗设备、风机及其电机实用新型201921722425.8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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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8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外专利权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授权公告日申请地
1发行人ADJUSTING COMPONENT USED FOR BREATHING MASK AND BREATHING MASK发明专利EP2727620B2016年10月12日欧洲
2发行人INFORMATION TRANSMISSION METHOD FOR MEDICAL EQUIPMENT发明专利EP2874082B2019年11月27日欧洲
3发行人METHOD OF TELE-TRANSMITTING INFORMATION OF MEDICAL DEVICE AND A MEDICAL DEVICE THEREOF发明专利US9092705B2015年7月28日美国
4发行人HUMIDIFIER FOR RESPIRATOR AND RESPIRATOR发明专利US10293134B2019年5月21日美国
5发行人HUMIDIFIER FOR RESPIRATOR AND RESPIRATOR发明专利EP3045198B2018年4月4日欧洲
6发行人FAN DEVICE AND VENTILATOR COMPRISING SAID FAN DEVICE发明专利EP3091238B2018年4月4日欧洲
7发行人BREATHING MASK发明专利EP3031488B2018年7月25日欧洲
8发行人HUMIDIFICATION DEVICE, HUMIDIFIER AND VENTILATOR发明专利US10682488B2020年6月16日美国
9发行人Therapy apparatus外观设计EU0063875510001S2019年5月14日欧洲
10发行人Masks for respirators外观设计EU0065944380005S2019年7月10日欧洲
11发行人Respiratory apparatus外观设计EU0077417980002S2020年3月25日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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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9

附件三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软件著作权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
1发行人Poly Logic多导睡眠分析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13044号2003SR7953/2002年12月1日
2发行人Sigmac实时操作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BJ9059号2007SRBJ2087/2006年10月1日
3发行人呼吸机压力自动分析软件V1.0软著登字第BJ9060号2007SRBJ2088/2007年8月1日
4发行人LPC 血氧测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BJ13625号2008SRBJ3319/2008年8月11日
5发行人呼吸机数据下载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349199号2011SR0855252010年1月30日2010年2月20日
6发行人呼吸机用户信息解码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349198号2011SR0855242010年1月30日2010年2月20日
7发行人LPC 血氧测量软件V2.0软著登字第0477715号2012SR1096792011年9月1日2012年1月2日
8发行人sigmac 实时操作系统软件V2.0软著登字第0477778号2012SR1097422011年9月1日2012年1月2日
9发行人Poly Logic多导睡眠分析软件V2.0软著登字第0477717号2012SR1096812011年9月1日2012年1月2日
10发行人呼吸机压力自动分析软件V2.0软著登字第0477703号2012SR1096672011年9月1日2012年1月2日
11发行人治疗机数据管理软件V3.3.2软著登字第1019489号2015SR1324032014年12月17日2014年12月18日
12发行人睡眠呼吸初筛仪数据分析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369746号2018SR1040651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26日
13发行人BMC Polypro S1数据分析软件V1.1软著登字第3432833号2019SR00120762018年3月12日2018年4月6日
14发行人Poly Logic多导睡眠分析软件V3.0软著登字第3363343号2018SR1034248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20日
15发行人治疗机数据管理软件(远程应用版)V1.0软著登字第3333510号2018SR10044152018年7月15日2018年7月18日
16发行人nP2呼吸治疗软件V1.54软著登字第3373267号2018SR10441722018年5月15日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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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
17发行人nP1.X单水平正压通气治疗机软件V3.30软著登字第3373274号2018SR10441792018年5月10日2018年8月18日
18发行人nP1.X双水平正压通气治疗机软件V3.27软著登字第3373277号2018SR10441822018年5月10日2018年8月20日
19发行人治疗机数据管理软件V3.5软著登字第3373264号2018SR1044169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23日
20发行人nP3呼吸治疗软件V1.54软著登字第3373358号2018SR10442632018年5月22日2018年8月30日
21天津怡和嘉业RESmart nPAP 呼吸机数据统计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895529号2015SR008447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0月15日
22天津怡和嘉业YH-600睡眠呼吸初筛仪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895541号2015SR0084592014年10月29日2014年10月30日
23天津怡和嘉业呼吸机iCode报告生成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895629号2015SR008547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3日
24天津怡和嘉业YH-300睡眠呼吸初筛仪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901111号2015SR014029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4日
25天津怡和嘉业nP2正压通气治疗机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901102号2015SR014020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7日
26天津怡和嘉业nP1.5正压通气治疗机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895686号2015SR008604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1日
27天津怡和嘉业BMC Polypro S1 数据分析软件[简称:Polypro S1]V1.0.0.0软著登字第1423611号2016SR244994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9日
28天津怡和嘉业BMC PolyHub 数据波形显示软件[简称:PolyHub]V1.0.0.0软著登字第1366282号2016SR187665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9日
29天津怡和嘉业BMC+患者管理软件(Android版)V1.0软著登字第1591652号2017SR006368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0日
30天津怡和嘉业BMC+经销商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591640号2017SR006356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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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1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
31天津怡和嘉业治疗机数据管理软件(iOS版)V1.0软著登字第2050428号2017SR465144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0日
32天津怡和嘉业治疗机数据管理软件(Web版)V1.0软著登字第2050442号2017SR465158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0日
33天津怡和嘉业治疗机数据管理软件(Android版)V1.0软著登字第2050450号2017SR465166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0日
34天津怡和嘉业天津怡和嘉业睡眠呼吸监测数据处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543705号2019SR01229482018年6月8日2018年7月9日
35天津怡和嘉业R呼吸机通气治疗软件V1.0软著登字第5096102号2020SR02174062018年5月22日2018年8月30日
36天津怡和嘉业高流量湿化氧疗软件V1.0软著登字第5096198号2020SR02175022018年5月22日2018年8月30日
37天津怡和嘉业天津怡和嘉业呼吸机通气治疗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543701号2019SR01229442018年6月16日2018年9月25日
38天津觉明用户设备数据远程管理软件(Android版)V1.0软著登字第3373364号2018SR1044269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17日
39天津觉明客户关系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376615号2018SR1047520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2日
40天津觉明会员商城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373234号2018SR1044139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2日
41天津觉明用户远程服务管理软件(WEB版)V1.0软著登字第3376609号2018SR10475142018年7月15日2018年7月18日
42天津觉明监测设备数据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376602号2018SR1047507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8日
43天津觉明制氧机数据蓝牙远程传输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373472号2018SR1044377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15日
44天津觉明用户信息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373283号2018SR1044188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5日
45天津觉明睡眠初筛设备数据传输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373474号2018SR1044379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3日
46天津觉明设备参数远程调节软件(iOS版)V2.1软著登字第3376692号2018SR1047597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19日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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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
47天津觉明设备主控远程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373369号2018SR1044274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29日
48天津觉明用户设备数据远程管理软件(iOS版)V1.0软著登字第3381582号2018SR1052487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6日
49天津觉明治疗机主机及数据模块远程升级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383615号2018SR1054520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19日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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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作品著作权

序号著作权人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登记号创作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
1发行人BMC LOGO美术作品国作登字-2019-F-007366872015年10月12日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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