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独立、客观判断的基础上,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人事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均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且不存在以下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相关聘任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此次聘任。
2022年9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欣新 王建业 郭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