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听取了会议主持人的介绍,审核了全部议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现金收益,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独立董事:李西沙、沈肇章、杨闰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