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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十月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2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会议议程:

(一) 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 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 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 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聘任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 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 现场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聘任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致同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致同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并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以及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稳定,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后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聘任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议案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股东提名,经公司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坚群先生、章良利先生、林咸志先生、骆红胜先生、周永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经股东大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坚群先生,1968年出生,1990年毕业于上海电力学院,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浙江新能党委书记。

章良利先生,1966年出生,1987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副总工程师,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嘉兴(嘉华)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林咸志先生,1966年出生,1988年毕业于河海大学,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水电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长、党总支书记,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浙江新能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骆红胜先生,1976年出生,200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四级律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管、主任经济师。现任浙江新能董事,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

周永胜先生,1979年出生,2006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

经济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管,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现任浙江新能董事,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议案四: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国昀先生、徐锡荣先生、孙家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国昀先生,1975年出生,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内审师。现担任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财政厅正高级会计师评委、浙江省管理会计委员会委员、浙江高校教指委委员、浙江大学研究生教指委委员。现任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徐锡荣先生,1961年出生,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先后任职于河海大学设计院、水科所,2000年至今任职于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期间担任水利水电实验中心副主任、河流及泥沙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现任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孙家红先生,1978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副研究员。曾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进行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11年至今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现任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议案五: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股东提名,经公司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朱东临先生、孙永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东临先生,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历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江金衢丽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浙江浙能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委主任,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浙江新能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孙永浩先生,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浙江省成品油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书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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