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5 |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 第ZF11163号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轴承”)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长盛轴承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如实反映长盛轴承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2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盛轴承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如实反映了长盛轴承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长盛轴承为申请定向增发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使用情况说明 第1页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723号《关于核准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56元,募集资金总额464,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0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3,896,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为421,103,800.0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 397473568193 | 28,063.00 | - | 账户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 1204070029300316295 | 5,475.38 | - | 账户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 1204070029300316171 | 2,572.00 | - | 账户已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县支行 | 19330201040033511 | 6,000.00 | - | 账户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 1204070029300317995 | - | - | 账户已注销 |
合计 | - | 42,110.38 | - | - |
使用情况说明 第2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明细 | 金额 |
募集资金金额 | 421,103,800.00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315,723,179.43 |
其中:2017年募投项目支出 | 112,966,806.46 |
2018年募投项目支出 | 127,037,628.38 |
2019年募投项目支出 | 69,950,530.39 |
2020年募投项目支出 | 5,768,214.20 |
2021年募投项目支出 | |
2022年1-6月募投项目支出 |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1,031,800,000.00 |
加:理财产品到期 | 1,031,800,000.00 |
加:理财收益 | 13,350,447.12 |
其中:2017年理财收益 | |
2018年理财收益 | 7,960,871.24 |
2019年理财收益 | 5,117,496.43 |
2020年理财收益 | 272,079.45 |
2021年理财收益 | |
2022年1-6月理财收益 | |
加:利息收入 | 823,336.21 |
其中:2017年专户利息收入 | 141,060.82 |
2018年专户利息收入 | 412,849.87 |
2019年专户利息收入 | 266,071.03 |
2020年专户利息收入 | 3,354.49 |
2021年专户利息收入 | |
2022年1-6月专户利息收入 | |
减:手续费支出 | 8,479.77 |
减:募集资金节余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 119,545,924.13 |
2019年募集资金节余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 67,335,900.00 |
2020年募集资金节余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 52,210,024.1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 |
使用情况说明 第3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长盛塑料轴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塑料”)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长盛塑料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长盛塑料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
三、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7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827.6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17号《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
使用情况说明 第4页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1 | 自润滑轴承技改项目 | 28,063.00 | 28,063.00 | 3,333.33 | 3,333.33 |
2 | 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 | 7,065.00 | 5,475.38 | 294.47 | 294.47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72.00 | 2,572.00 | 199.80 | 199.8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
总计 | 43,700.00 | 42,110.38 | 3,827.61 | 3,827.61 |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 12 月 6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及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期限调整到自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为进一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保障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外,原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03,180.00万元,累计收回本金103,180.00万元,累计实现收益1,335.0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零。
使用情况说明 第5页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前次募集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的20%(含20%)以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的注释说明。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六、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2年9月2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4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1,572.32 | |||||||
募集资金净额: | 42,110.38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1,572.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2017年: | 11,296.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18年: | 12,703.76 | |||||||
2019年: | 6,995.06 | |||||||||
2020年: | 576.82 | |||||||||
2021年: | 0.00 | |||||||||
2022年1-6月 | 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 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自润滑轴承技改项目 | 自润滑轴承技改项目 | 28,063.00 | 28,063.00 | 22,016.89 | 28,063.00 | 28,063.00 | 22,016.89 | -6,046.11(注) | 2019年10月 |
2 | 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 | 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 | 5,475.38 | 5,475.38 | 2,012.92 | 5,475.38 | 5,475.38 | 2,012.92 | -3,462.46(注) | 2019年10月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72.00 | 2,572.00 | 1,542.51 | 2,572.00 | 2,572.00 | 1,542.51 | -1,029.49(注) | 2019年10月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0.00 | 不适用 |
合计 | 42,110.38 | 42,110.38 | 31,572.32 | 42,110.38 | 42,110.38 | 31,572.32 | -10,538.06 |
注:2019年10月,“自润滑轴承技改项目”、“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尾款已支付完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积极进行各供应商的比价、充分利用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严控各项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通过升级原有生产工艺和生产管理能力,提升既有生产设备使用效率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各方面进行了改进和提升,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954.59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1-6月 | |||
1 | 自润滑轴承技改项目 | 达产后年实现净利润5,843.20万元 | 1,895.84 | 6,368.13 | 5,297.92 | 2,839.54 | 16,401.43 | 否(注1) |
2 | 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 | 达产后年实现净利润1,135.80万元 | 110.12 | 706.38 | 743.90 | 262.03 | 1,822.43 | 否(注2)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自润滑轴承技改项目2019年9月建设完毕,2020年已达到预期效益,但2021年、2022年1-6月(实际效益金额折算成全年)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另外受宏观经济及新冠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导致未达到承诺效益。注2: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的20%,主要受宏观经济、细分市场需求及新冠疫情影响,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的市场拓展、投资进度及销售情况未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