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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刘浩堂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5%,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财务总监张小林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2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0.014%,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袁建军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3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0.021%,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朱晓秋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3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0.021%,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徐建华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3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0.021%,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刘浩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 年 11月1日至 2023 年 5月 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2,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8%。

2、张小林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 年 11月1日至 2023 年 5月 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5%。

3、袁建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 年 11

月1日至 2023 年 5月 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3%。

4、朱晓秋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 年 11月1日至 2023 年 5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3%。

5、徐建华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 年 11月1日至 2023 年 5月 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3%。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刘浩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0,0000.035%其他方式取得:50,000股
张小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000.014%其他方式取得:20,000股
袁建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0,0000.021%其他方式取得:30,000股
朱晓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0,0000.021%其他方式取得:30,000股
徐建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0,0000.021%其他方式取得:3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刘浩堂不超过:12500股不超过:0.0088%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500股2022/11/1~2023/5/1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张小林不超过:5000股不超过:0.0035%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000股2022/11/1~2023/5/1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袁建军不超过:7500股不超过:0.005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500股2022/11/1~2023/5/1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朱晓秋不超过:7500股不超过:0.005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022/11/1~2023/5/1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7500股
徐建华不超过:7500股不超过:0.005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500股2022/11/1~2023/5/1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刘浩堂、张小林、袁建军、朱晓秋、徐建华因个人资金需求

自主决定,以上董监高人员将依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选择是否实施

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董监高的正

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董监高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董监高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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