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电邮方式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原拟向TPV Technology Limited(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有限”)除公司外的其余股东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Bon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49%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一方面,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审批程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最终审核时间和结果难以预计;另一方面,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和市场受到新冠疫情、俄乌冲突、通胀加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等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各相关方认真研究论证并协商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已无法达成交易各方预期,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拟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终止本次交易有关的事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038《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司关联董事宣建生先生、曾毅先生、孙劼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已签署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或《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终止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宣建生先生、曾毅先生、孙劼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040《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