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办理3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毕,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7月14日。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公司的总股本由原来的102,400,000股增加至102,77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02,400,000元变更为102,775,000元。
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02,400,000元变更为102,775,000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因上述变更事项,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4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77.5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4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77.5万股,均为普通股。 |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