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以专人送出方式发出通知和资料,于2022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景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1年,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境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进口信用证开证及押汇、国内信用证开证及其项下买卖方融资、无追索权国内买方保理(含京信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为20%。实际授信额度以北京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景华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未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5、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使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境内非融资性保函、进口信用证开证及押汇、国内信用证开证及其项下买卖方融资等。最终授信要素以进出口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而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景华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未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