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碳鑫科技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且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事项。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碳鑫科技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碳鑫科技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