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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9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万元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74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按每张100元票面价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936.7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063.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22]230Z0260号)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298,063.30万元,根据《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前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甲醇综合利用项目317,968.58230,000.00230,000.0043,639.37
2偿还公司债务-70,000.0068,063.300
合计-300,000.00298,063.3043,639.37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3,639.37万元,本项目剩余186,360.63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投项目的工程进度和支付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万元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前,淮矿股份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如因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淮矿股份将及时归还,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淮矿股份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将募集资金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万元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均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事项,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且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

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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