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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2-070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及工程等款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74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按每张100元票面价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936.7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063.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22]230Z0260号)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298,063.30万元,根据《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对各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前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1甲醇综合利用项目317,968.58230,000.00230,000.00
2偿还公司债务-70,000.0068,063.30
合计-300,000.00298,063.30

上述甲醇综合利用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碳鑫科技”)负责实施。

二、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碳鑫科技拟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及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2.财务部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3.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材料、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5.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6.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7.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人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与直接电汇付款相比延迟了支付时间,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碳鑫科技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碳鑫科技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

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碳鑫科技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碳鑫科技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认为:

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碳鑫科技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与直接电汇付款相比延迟了支付时间,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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