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2]0013081号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9月21日)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1-3 | |
二、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 1-3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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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13081号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公司)编制的截至2022年9月2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力量钻石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大华核字[2022]0013081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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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力量钻石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力量钻石公司截至2022年9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力量钻石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本页以下无正文)
大华核字[2022]0013081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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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大华核字[2022]0013081号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吴少华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桑东雪 | |||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
专项说明 第1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2.01元。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00股,募集资金总额3,912,345,791.92元。扣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20,735,432.7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91,610,359.22元,已由中信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账号为371903220610903的人民币账户、中信银行商丘分行营业部账号为8111101013100707684的人民币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账号为25610078801300003347的人民币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账号为254666058874的人民币账户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账号为15560000000317419的人民币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56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 项目备案情况 | 环评批复情况 |
1 |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及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233,024.39 | 219,091.82 | 项目代码:2201-411403-04-01-849089 | 商睢环审[2022]8号 |
2 | 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172,020.62 | 159,908.18 | 项目代码:2201-411424-04-02-962467 | 柘环审[2022]14号 |
专项说明 第2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 项目备案情况 | 环评批复情况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1,000.00 | 21,000.00 | ||
合计 | 405,045.01 | 400,000.00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2年经柘城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和管委会备案批准立项,并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2年9月21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24,421.1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已预先 投入资金 | 其中: | ||
建筑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1 |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及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6,702.70 | 6,634.54 | 53.40 | 14.76 |
2 | 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17,718.45 | 2,030.00 | 15,678.65 | 9.8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24,421.15 | 8,664.54 | 15,732.05 | 24.56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2,141.40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1,956.17万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以自筹资金支付55.68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9月21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发行费用(不含税)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 |
承销及保荐费 | 1,956.17 | 0.00 |
审计咨询费 | 80.00 | 0.00 |
专项说明 第3页
项目 | 发行费用(不含税)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 |
律师费 | 80.00 | 35.00 |
证券登记费 | 6.83 | 2.28 |
其他 | 18.40 | 18.40 |
合计 | 2,141.40 | 55.68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