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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人: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证券代码:300894 证券简称:火星人 公告编号:2022-082债券代码:123154 债券简称:火星转债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

筹资金的公告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901.55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17.08万元,共计7,218.63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89,99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999,000.00元,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费用10,246,255.7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8,752,744.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793号),截至2022年9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6,901.55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6,901.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9月23日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拟置换 金额
1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00,349.8551,875.276,901.556,901.55
合计100,349.8551,875.276,901.556,901.55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根据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即“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置换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总额为1,024.63万元(不含税)。为保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793号),截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 317.08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317.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发行费用项目发行费用 (不含税)截至2022年9月23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拟置换金额
1保荐及承销费用754.7247.1747.17
2审计费及验资费103.77103.77103.77
3律师费用84.9184.9184.91
4资信评级费42.4542.4542.45
5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38.7838.7838.78
合计1,024.63317.08317.08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对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7,218.63万元自筹资金一并进行置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901.55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17.08万元,共计7,218.63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火星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火星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793号);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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