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主要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2笔共计8,126,240.32元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是公司往年与金立之子公司交易所形成,因金立破产重组事项已完结,故拟对以下2笔坏账予以核销。核销坏账清单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币种 | 本位币余额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备注 |
1 | 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 | CNY | 3,830,955.88 | 3,830,955.88 | 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
2 | 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CNY | 4,295,284.44 | 4,295,284.44 | 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
合计 | CNY | 8,126,240.32 | 8,126,240.32 | -- |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核销的应收账款为8,126,240.32元,以往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8,126,240.32元,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为0元。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笔共计8,126,240.32元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是公司与金立之子公司交易所形成,以往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8,126,240.32元,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为0元。本次核销坏账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坏账进行核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