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对建立和
维护充分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
靠、防范重大错报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
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
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有效。
我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
控制缺陷。
我公司聘请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
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董事长:张继祥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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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
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
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公司内
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了本报告。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
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行
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
有序运作;建立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
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
公司财务管理行为,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财务报告
信息质量;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下列原则
1、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
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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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以风险评估为
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内控目标影响的程度确定需要评
价的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
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4、及时性原则。评价工作通常每年度第四季度开展一次,但当公司
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
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还应及时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某些方面进行有针
对性的检查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公司审计监察部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
的业务和事项,按照制订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
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的程序实施评价。公
司及所属单位积极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发现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及
具体整改计划,积极整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
指导和监督,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协调缺陷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进行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为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全面系统和效果,公司聘请了迪博企业
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公司聘请了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独立审计。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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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价报告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结合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一)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健全、完
备的公司章程、三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
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各负
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
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
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建立健全了和股东沟通的有效
渠道,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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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股东大会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开展相关
工作。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
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
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公司
章程的修改方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董事会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相关工作。董事会下设战略发
展、审计、提名与薪酬三个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开展工作。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向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
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
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等职权。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
规的要求。监事会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开展相关工作。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
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基础,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在重大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和任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上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经营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工作。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行使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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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相关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工作细则》等。
公司设立了审计监察部,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了《内部审计办法》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等,明确了相关业务活动的流程及控制措施。审
计监察部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内部控制评价等方式,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对监督检查中认定的缺陷,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
告,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2、组织架构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不断提升与完善公司管理,以努力完成公司发
展战略目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合理设置了各业务与职能部
门,明确各部门、层级的职责与权限,建立了监督与检查制度,确保各
部门、层级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