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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8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1年09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公告栏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并于2021年09月2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03月16日至2021年09月17日)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0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1年10月0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5、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认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公司于2022年0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情况及调整结果

2022年05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7),以公司总股本153,472,6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5999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因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P=12.86-0.1259991=12.73元/股。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按照《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从12.86元/股调整为12.73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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