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2号)核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非公开发行5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
8.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115,602.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9,884,397.42元。2018年2月26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613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18年3月13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对宜安云海增资的募集资金。2018年5月14日,宜安科技、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4月3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将公司原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一)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专用账户基本情况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注销前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元) |
1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 | 78190188000118303 | 7,755.36 |
(二)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专用账户注销情况为降低管理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宜安科技将上述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专用账户进行注销,并将上述专用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银行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宜安科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