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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关联担保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8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为融通资金,将合法拥有的设备出售给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由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回租给公司使用,融资租赁总金额为人民币1,7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万元整),租赁期限共24个月。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为1年。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委托深圳市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担保”)为本次贷款的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二人,以个人信用向“兴业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分别与“兴业担保”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拟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1,50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为1年。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为融通资金,将合法拥有的设备出售给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由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回租给公司使用,融资租赁总金额为人民币1,7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万元整),租赁期限共24个月。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为1年。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委托深圳市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担保”)为本次贷款的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二人,以个人信用向“兴业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分别与“兴业担保”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拟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1,50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为1年。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姚秀珠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29号新世界豪园1-10-G关联关系:与郑庆良为夫妻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

2. 自然人

姓名:郑庆良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29号新世界豪园1-10-G关联关系:与姚秀珠为夫妻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申请贷款委托担保及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姚秀珠、郑庆良夫妇为该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姚秀珠、郑庆良在审议上述关联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保证流动资金的充裕性向银行贷款,姚秀珠、郑庆良夫妇未就该笔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收取任何费用。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融通资金,将合法拥有的设备出售给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由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回租给公司使用,融资租赁总金额为人民币1,7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万元整),租赁期限共24个月。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为1年。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委托深圳市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担保”)为本次贷款的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二人,以个人信用向“兴业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分别与“兴业担保”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拟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1,50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为1年。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以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以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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