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5-1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衡先梅、王岩、吕永利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全体监事签名:
衡先梅 王岩 吕永利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7-4-5-2
(本页无正文,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监事:
衡先梅 吕永利 王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