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8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签订《亿纬锂能储能与动力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事项有利于公司扩大动力储能电池的产能规模,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进一步推动公司在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的发展,提升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亿纬锂能储能与动力电池项目投资协议》。

二、关于拟向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完善上游电池原材料产业链布局,稳定原材料供应,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三、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且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四、关于拟收购瑞福锂业20%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完善上游电池原材料产业链布局,不断提升供应链稳定性,进而持续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开拓上游产业链及优化产业布局有着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投资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雷巧萍 汤勇 王跃林

2022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