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
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的通知,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与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票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庄小红 | 是 | 9,657,299 | 5.49% | 1.35% | 2022年6月25日 | 2022年9月26日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庄展诺 | 是 | 20,000,000 | 27.39% | 2.80% | 2021年9月29日 | 2022年9月26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票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开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庄展诺 | 是 | 17,160,000 | 23.50% | 2.40% | 是,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2年9月27日 | 2023年9月27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融资需求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庄小红 | 176,057,928 | 24.67% | 104,324,999 | 94,667,700 | 53.77% | 13.27% | - | - | - | - |
庄展诺 | 73,009,350 | 10.23% | 38,250,000 | 35,410,000 | 48.50% | 4.96% | 23,410,000 | 66.11% | 31,347,013 | 83.37% |
合计 | 249,067,278 | 34.90% | 142,574,999 | 130,077,700 | 52.23% | 18.23% | 23,410,000 | 18.00% | 31,347,013 | 26.34% |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庄展诺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及未来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1)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半年内(2022年9月28日-2023年3月27日)不存在到期的质押股份;
(2)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一年内(2022年9月28日-2023年9月27日)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3,007.77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2.2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23%,对应融资余额为27,830万元;
(3)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3、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庄展诺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未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平仓风险。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庄展诺先生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