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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迪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7

证券代码:839790 证券简称:联迪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4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针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针对《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脉脉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脉脉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我们认为:

南京脉脉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吸收合并南京脉脉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有效整合公司资源,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针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调整董事会董事席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调整董事会董事席位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结合实际需要,对董事会董事席位进行调整,提高效率,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针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候选人未有《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沈荣明先生、金拥军先生、高宁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资格。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针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候选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有《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蒋莉女士、吴宏伟先生具备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资格。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针对《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季学庆、蒋莉、吴宏伟

2022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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