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上午11:30在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2公司一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分别于2022年9月22日、9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晓文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王桢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址下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1月7日。除延长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要求,有利于保证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星声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声场”)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星声场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事项。
《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