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七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议案
我们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转增符合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冷伟青女士、干频先生、刘平先生、朱兆开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习 俊 通 徐 建 新 刘 运 宏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