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方正”或“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21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结合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将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更新后的申请文件报送深交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