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1日上午10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2-066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2802 | 保丽洁 | 2022年10月5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议案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经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相应修订。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68)、《第二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69)、《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7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经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相应修订。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68)、《第二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69)、《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70)。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公告编号:2022-066
(二)登记时间:2022年10月8日 10:00-11:30
(三)登记地点: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宋李兵;联系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光明村);联系电话:0512-58611892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日期以送达日为准)。
1、《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