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84证券代码:87286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本章程(草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本章程(草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当载有股东名称、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股东住所、持股数量和比例等信息。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 ||||||
序号 | 发起人的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认购股数 (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 方式 | 出资时间 |
1 | 徐志刚 | 310104196710274032 | 7,680,000 | 76.8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2 | 张晶 | 22020319661214061X | 500,000 | 5.0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3 | 和成刚 | 370982198101150475 | 500,000 | 5.0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4 | 周一飞 | 320483198209111312 | 200,000 | 2.0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5 | 谈登来 | 321088198305223390 | 200,000 | 2.0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6 | 吴非克 | 420821198506282536 | 200,000 | 2.0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7 | 周海燕 | 320682198110318289 | 150,000 | 1.5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8 | 陆芝茵 | 320402197603100643 | 100,000 | 1.0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9 | 康葵 | 320623196906245848 | 100,000 | 1.0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10 | 邹志荣 | 320481198110051855 | 50,000 | 0.5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11 | 张文明 | 522724198309263650 | 50,000 | 0.5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12 | 丁道安 | 320404197209081010 | 50,000 | 0.5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13 | 张云 | 320882198711121415 | 40,000 | 0.4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14 | 张遵亮 | 370181198705075859 | 20,000 | 0.2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15 | 张俞 | 411523198612251376 | 20,000 | 0.2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16 | 杨蓓玉 | 320582198703108521 | 20,000 | 0.2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17 | 陈霞 | 32102319860817142X | 20,000 | 0.2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18 | 陈虎 | 320982198612274518 | 20,000 | 0.2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19 | 牛锦森 | 140223198704120530 | 20,000 | 0.2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20 | 黄鸣阳 | 320483198809050218 | 20,000 | 0.2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21 | 顾佳慧 | 320404198511083468 | 20,000 | 0.2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22 | 董宏江 | 321232198505273315 | 20,000 | 0.20 | 净资产 | 2017年12月15日 |
合计 | -- | 10,000,000 | 100.00 | -- |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形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