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瑞华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6

公告编号:2022-051证券代码:87286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9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刚

6.会议列席人员:康葵、周海燕、顾佳慧、谈登来、陈成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公告编号:2022-051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7,392,000)股(含本数,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608,000股(含本数),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000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以北交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33元/股。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其他事项说明

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根据公司发展目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若发行人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由发行人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募集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金管理制度,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募集资金置换发行人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计划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计划投入项目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此外,本次发行公司可能因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增发股份,进而获得超额配售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材料,签署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事宜;

12、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毕。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为推进公司的本次发行上市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选择适当银行并择机设立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为推进公司的本次发行上市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选择适当银行并择机设立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51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拟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2022-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公告编号:2022-051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拟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2022-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拟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2022-05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和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拟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和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和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2022-05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拟定了《关于公司制定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招股说明书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2022-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拟定了《关于公司制定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招股说明书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2022-05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拟定了《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公告》(2022-06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因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8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2-051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系列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因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系列内部治理制度,分别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61)

(2)《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62)

(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64)

(4)《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65)

(5)《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66)

(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6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68)

(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69)

(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70)

(1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71)

(11)《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72)

(12)《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73)

(13)《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74)

(1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75)

(15)《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76)

(16)《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77)

(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78)

(1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79)

(1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80)

(2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81)

(21)《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82)

(22)《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8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外)。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拟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为发行人律师,并与各中介机构分别签署相关服务协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由公司无偿为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具体条款内容以最终签订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22-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由公司无偿为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具体条款内容以最终签订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22-08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由公司无偿为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具体条款内容以最终签订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22-08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由公司无偿为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保证担保,担保期间2年,具体条款内容以最终签订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22-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由公司无偿为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保证担保,担保期间2年,具体条款内容以最终签订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22-08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即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2-08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拟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是否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是 □否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

公告编号:2022-051险。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5,264.36万元、4,151.53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7.26%、13.23%,,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