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34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87,918.3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0,583,629.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289.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0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 519902361910206 | 822,393.19 |
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 474176508891 | 29,050,508.61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03004653377 | 1,004,916.03 |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营业部 | 10615101040243670 | 866,268.96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计 | 31,744,086.79 |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45,244,087.00元,包括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资金31,744,086.79元以及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313,500,000.00元。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收支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77,387,918.34 |
减:支付承销及保荐费 | 60,964,912.65 |
2021年8月27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16,423,005.69 |
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 | 163,431,397.78 |
其中: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 62,986,599.71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00,444,798.07 |
减: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0,000,000.00 |
减: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 | 16,412,169.81 |
减: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2,912,968.53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 | 313,500,000.00 |
其中:现金管理投资支付 | 978,500,000.00 |
现金管理投资收回 | 665,000,000.00 |
减: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887,061.00 |
减:手续费支出 | 9,721.07 |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1,186,306.95 |
加:利息收入 | 1,288,092.34 |
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1,744,086.79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44.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91.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0,335.7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天衡专字(2021)01771号《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1年9月置换完毕。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截至2022年6月30日,共置换了405.09万元。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期限 | 预期收益率 | 已赎回金额 | 期末余额 |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79,000,000.00 | 2021.11.12-2021.11.30 | 2.91% | 79,000,000.00 | |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79,000,000.00 | 2021.12.02-2021.12.30 | 2.91% | 79,000,000.00 | |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 | 结构性存 | 保本浮动 | 80,000,000.00 | 2022.2.14-2022.4.29 | 3.00% | 80,000,000.00 |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期限 | 预期收益率 | 已赎回金额 | 期末余额 |
营业部 | 款 | 收益 | |||||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80,000,000.00 | 2022.05.09-2022.08.09 | 3.00% | 80,000,000.00 | |
上海银行常州分行 | 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2021.10.26-2021.12.2 | 3.30% | 30,000,000.00 | |
上海银行常州分行 | 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00.00 | 2021.10.26-2021.12.9 | 2.80% | 20,000,000.00 | |
上海银行常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93,500,000.00 | 2021.10.26-2022.1.27 | 2.80% | 93,500,000.00 | |
上海银行常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2021.12.3-2022.1.10 | 2.90% | 30,000,000.00 | |
上海银行常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93,500,000.00 | 2022.02.10-2022.8.17 | 2.80% | 93,500,000.00 | |
上海银行常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93,500,000.00 | 2022.1.27-2022.2.8 | 2.80% | 93,500,000.00 | |
上海银行常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2022.1.13-2022.4.13 | 2.80% | 30,000,000.00 | |
上海银行常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2022.04.19-2022.07.18 | 2.60% | 3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新北支行营业部 | 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1.11.11-2021.12.23 | 1.99% | 5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新北支行营业部 | 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1.11.3-2022.1.2 | 3.50% | 5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新北支行营业部 | 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2022.4.18-2022.7.20 | 3.00% | 3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新北支行营业部 | 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2022.1.11-2022.7.13 | 0.50% | 3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新北支行营业部 | 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2022.1.13-2022.4.13 | 0.50% | 3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新北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2022.1.28-2025.1.28 | 3.55% | 3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新北支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00.00 | 2022.1.28-2024.1.28 | 3.05% | 20,000,000.00 |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期限 | 预期收益率 | 已赎回金额 | 期末余额 |
行营业部 | |||||||
合计 | 978,500,000.00 | 665,000,000.00 | 313,500,000.00 |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289.33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39,300,734.53元。2021年9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1,088.71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主要目的为:在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新建研发中心,引进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最终建成集项目管理、设计、工艺验证等为一体的国内外先进的研发平台,为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研发与更新升级奠定基础。该项目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研发中心建设,能够提升公司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能力,强化技术支撑,加快研发成果转化,无法单独核算。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目的为: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充实公司周转资金,以提高资产流动性,改善财务结构,减少财务利息支出,避免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因大额间接融资引致的财务风险。该项目
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其他
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实施方式 | 实施地点 | 实施方式 | 实施地点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自建研发办公楼 | 常州市龙虎塘街道南海路以南,科技大道以东地块 | 共用公司现有厂房 | 常州市新竹路5号地块 |
2、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调整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投资金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
1 |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 37,722.99 | 40,465.66 | 40,147.14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027.37 | 7,603.22 | 7,603.22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合 计 | 55,750.36 | 56,068.88 | 55,750.36 |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9,680.43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3,930.07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已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88.71万元,本次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仍为55,750.36万元,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注2: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地购置相关支出
767.19万元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将相关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7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738.7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5,431.85 | |||||||
募集资金净额 | 59,680.43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21年 | 21,521.1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2年1-6月 | 3,910.74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 37,722.99 | 37,722.99 | 14,280.92 | 37,722.99 | 37,722.99 | 14,280.92 | -23,442.07 | 2023年12月31日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027.37 | 10,027.37 | 2,062.22 | 10,027.37 | 10,027.37 | 2,062.22 | -7,965.15 | 2023年12月31日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 | 不适用 |
金项目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5,750.36 | 55,750.36 | 24,343.14 | 55,750.36 | 55,750.36 | 24,343.14 | -31,407.22 | ||
超募资金投向 | ||||||||||
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100.00 | 1,088.71 | - | 1,100.00 | 1,088.71 | -11.29 | 不适用 |
5 | 其他【注1】 | - | - | 2,830.07 | - | - | 2,830.07 | - | -2,830.07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930.07 | 1,088.71 | - | 3,930.07 | 1,088.71 | -2,841.36 | ||
合计 | 合计 | 55,750.36 | 59,680.43 | 25,431.85 | 55,750.36 | 59,680.43 | 25,431.85 | -34,248.58 |
注1:尚未制定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22年6月30日)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1-6月 | ||||
1 |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 注1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4) | 不适用(注4) | 不适用(注4)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项目建成后,项目产品达产第1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48,541.59 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8,372.14 万元,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3.31%,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61年(含建设期3年)。 注3:本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研发中心建设,能够提升公司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能力,强化技术支撑,加快研发成果转化。 注4: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处建设期,2022年1-6月数据未经过审计的净利润为-425.0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