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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7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3债券代码:127062 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6日(周一)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永太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2人,代表股份183,799,6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16,590,206股)的比例为25.6492%。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9,445,9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416%;(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4,353,7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076%。

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制选举蔡永太先生、麻秀星女士、李晓斌先生、林祥毅先生、刘静颖女士、戴兴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蔡永太 同意股份数:181,940,801股

1.02.候选人:麻秀星 同意股份数:182,062,825股

1.03.候选人:李晓斌 同意股份数:181,940,801股

1.04.候选人:林祥毅 同意股份数:181,940,801股

1.05.候选人:刘静颖 同意股份数:181,940,801股

1.06.候选人:戴兴华 同意股份数:181,940,802股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蔡永太 同意股份数:2,494,899股

1.02.候选人:麻秀星 同意股份数:2,616,923股

1.03.候选人:李晓斌 同意股份数:2,494,899股

1.04.候选人:林祥毅 同意股份数:2,494,899股

1.05.候选人:刘静颖 同意股份数:2,494,899股

1.06.候选人:戴兴华 同意股份数:2,494,900股

上述非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制选举肖虹女士、杨春娇女士、李万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肖 虹 同意股份数:182,070,802股

2.02.候选人:杨春娇 同意股份数:182,070,801股

2.03.候选人:李万凯 同意股份数:182,070,801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肖 虹 同意股份数:2,624,900股

2.02.候选人:杨春娇 同意股份数:2,624,899股

2.03.候选人:李万凯 同意股份数:2,624,899股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综上,蔡永太先生、麻秀星女士、李晓斌先生、林祥毅先生、刘静颖女士、戴兴华先生与肖虹女士、杨春娇女士、李万凯先生9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2年9月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制选举阮民全先生、尹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阮民全 同意股份数:182,300,802股

3.02.候选人:尹 峻 同意股份数:182,300,801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阮民全 同意股份数:2,854,900股

3.02.候选人:尹 峻 同意股份数:2,854,899股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新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阮民全先生和尹峻先生与公司另一职工代表监事邱发强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上述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22年9月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761,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5,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26%;反对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780,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5,018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16%;反对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上述第4、5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此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表决同意的股数超过此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因此前述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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