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临时)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未发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鉴于此,同意提名杨东升、孙雷、陆川、邵丹蕾、夏泳泳、
田宇、万广善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均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鉴于此,同意提名耿成轩、况世道、杨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9月27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飞跃 况世道 周 玮 耿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