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与参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相关中介机构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仅限于核心参与人员。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同时公司按照要求编写、递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2、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3、公司召开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会议中,相关的保密信息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知晓,该等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4、为避免因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5、上市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
度,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不正当的信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特此说明。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