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关于强化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在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华龙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和《关于强化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康勇 尹雅宜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