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以下简称“128号文”)第五条规定,对相关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因筹划本次重组事项,上市公司自2021年4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属于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波动的股价敏感重大信息。
公司对发布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与创业板综指(399102)、Wind中药指数(882572)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 披露前21个交易日 (2021年3月25日) | 披露前1个交易日 (2021年4月23日) | 涨跌幅 |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300534.SZ) | 5.45元/股 | 6.53元/股 | 19.82% |
创 业 板 综 合 指 数(399102) | 2,785.29 | 3,026.44 | 8.66% |
Wind中药指数(882572) | 8,568.01 | 9,005.46 | 5.11%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 | 11.16%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 | 14.71% |
陇神戎发股价在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19.82%,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幅为分别为11.16%和
14.71%,均未超过20%的标准。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陇神戎发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标准。(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康勇 尹雅宜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