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17,044,100.00股发行价格:33.56元/股?预计上市时间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发行人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将全部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相关议案。2020年7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发行人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将全部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相关议案。2021年7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及其他相关修订事项。
发行人于2022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相关议案。
2022年7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及其他相关修订事项。
2、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于2022年5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1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7,044,100.00股
3、发行价格:33.56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571,999,996.00元
5、发行费用:14,270,754.72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557,729,241.28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西南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数量为17,044,100.00股,发行价格33.56元/股。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8-34号)验证,截至2022年8月24日12时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8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保证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指定账户。2022年8月29日11时止,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8-35号)验证,截至2022年8月29日止,已收到振江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对象的认购款项共计人民币571,999,996.00元。
2022年8月29日,保荐机构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2年8月30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04号)验证,截至2022年8月29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71,99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4,270,754.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7,729,241.2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044,1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40,685,141.28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开发行程购对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的结论意见
(1) 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1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且符合《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
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获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主体资格、缴款、验资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33.56元/股,发行股份17,044,1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571,999,996.00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发行对象总数为8名,不超过35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1 | 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787,842 | 59,999,977.52 | 6 |
2 | 陈维立 | 1,489,868 | 49,999,970.08 | 6 |
3 | 朱如意 | 1,489,868 | 49,999,970.08 | 6 |
4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4,469,606 | 149,999,977.36 | 6 |
5 | UBS AG | 893,921 | 29,999,988.76 | 6 |
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91,895 | 39,999,996.20 | 6 |
7 | 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893,921 | 29,999,988.76 | 6 |
8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827,179 | 162,000,127.24 | 6 |
合计 | 17,044,100 | 571,999,996.00 |
(二)发行对象情况
1、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 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 |
法定代表人 | 高嘉彬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2MA2AY2N23A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认购数量 | 1,787,842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2、陈维立
姓名 | 陈维立 |
身份证号码 | 320***********6517 |
住所 | 江苏省江阴市澄武路****** |
认购数量 | 1,489,868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3、朱如意
姓名 | 朱如意 |
身份证号码 | 352***********0070 |
住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蕉城北路****** |
认购数量 | 1,489,868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4、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住所 | 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5楼 |
法定代表人 | 朱碧新 |
注册资本 | 7,375,0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MA26R2TB3H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认购数量 | 4,469,606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5、UBS AG
名称 | UBS AG |
企业性质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住所(营业场所) |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
法定代表人 | 房东明 |
注册资本 | 385,840,847瑞士法郎 |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认购数量 | 893,921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住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
法定代表人 | 张纳沙 |
注册资本 | 961,242.9377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922784445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 |
认购数量 | 1,191,895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7、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 | 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无锡市凤威路2号 |
法定代表人 | 华晓峰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MA1N2Y1852 |
经营范围 |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网上零售百货;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认购数量 | 893,921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8、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420室 |
法定代表人 | 孟辉 |
注册资本 | 20,0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0JK1K |
经营范围 |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认购数量 | 4,827,179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截止2022年8月19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胡震 | 31,697,042 | 25.24 |
2 | 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6,964,698 | 5.55 |
3 | 佘笑新 | 2,302,000 | 1.83 |
4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923,022 | 1.53 |
5 | 海南博远新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95,051 | 1.35 |
6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64,700 | 1.33 |
7 | 朱如意 | 1,500,000 | 1.19 |
8 | 韩国银行-自有资金 | 1,470,300 | 1.17 |
9 | 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17,838 | 1.13 |
10 | 陈国良 | 1,343,487 | 1.07 |
合计 | 51,978,138.00 | 41.39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本次新增发行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止2022年9月22日(即新增A股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胡震 | 31,697,042 | 22.22 |
2 | 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6,964,698 | 4.88 |
3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4,469,606 | 3.13 |
4 | 朱如意 | 2,886,568 | 2.02 |
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60,166 | 2.01 |
6 | 佘笑新 | 2,302,000 | 1.61 |
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45,513 | 1.50 |
8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923,022 | 1.35 |
9 | 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887,842 | 1.32 |
嘉鸿恒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10 | 陈维立 | 1,489,868 | 1.04 |
合计 | 58,626,325 | 41.08 |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类型 |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2年8月19日) | 本次发行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587,500 | 0.47% | 17,631,600.00 | 12.36%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24,993,900 | 99.53% | 124,993,900 | 87.64% |
股份总数 | 125,581,400 | 100.00% | 142,625,500 | 100.00%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7,044,1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胡震、卜春华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均将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均为在原有的业务经验和研发累计基础上,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高市场地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用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连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保荐代表人:姚帅君、黄昌盛
项目协办人:艾青项目组成员:石一蔚联系电话:023-67101569传真:010-88091994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22楼01,04室
负责人:朱以林经办律师:雷富阳、殷豪、张峰联系电话:021-51877676传真:86-21-61859565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负责人:梁春经办注册会计师:夏利忠、薛波联系电话:010-58350011传真:010-58350006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负责人:梁春经办注册会计师:夏利忠、薛波联系电话:010-58350011传真:010-58350006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4、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本次发行的全部申报材料;
6、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