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聘任楼建强担任总裁,袁济忠、郭朝阳、张承水、荣兴、李河彬担任副总裁,荣兴担任董事会秘书,艾晓锋担任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楼建强、袁济忠、郭朝阳、张承水、荣兴、李河彬、艾晓锋的个人资料,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楼建强担任总裁,袁济忠、郭朝阳、张承水、荣兴、李河彬担任副总裁,荣兴担任董事会秘书,艾晓锋担任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邵立新 刘清亮 刘巍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