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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关于签署联合竞买盐田区J402-0349地块建筑物出让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3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2-099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联合竞买盐田区J402-0349地块建筑物

出让合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基因)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盐田区J402-0349地块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与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造控股)、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智造)组成联合体(华大控股、智造控股、华大基因和华大智造以下统称联合体企业),共同参与竞买位于盐田区大梅沙盐坝高速以北的J402-0349号地块及地上构筑物并共同出资在该地块上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建设。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6.5亿元(含代建管理费,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在联合竞买的盐田区J402-0349号宗地投资建设华大基因总部基地项目(即联合体项目中涉及华大基因建设部分),其中,公司预计与前述联合体企业联合竞买及共同建设的总金额约13亿元(此为预估价格,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上述具体情况和联合体企业基本信息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拟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盐田区J402-0349地块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关于拟在盐田区J402-0349地块投资建设华大基因总部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项目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协议书》《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等,并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和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企业按照法定程序于2022年9月21日通过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

业权业务分公司举办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人民币2.73亿元竞得盐田区梅沙街道盐坝高速北侧宗地号为J402-0349的土地使用权,并于当日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联合竞得盐田区J402-0349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一、联合竞买交易进展情况

宗地号J402-0349地块为带建筑物出让,建筑物为在建工程,建筑功能为研发用房、宿舍、食堂等。联合体企业华大控股、智造控股、华大基因、华大智造近日与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就J402-0349号宗地上的建筑物出让事宜签署了《建筑物出让合同书》。

二、《建筑物出让合同书》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简称甲方)

受让方1: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2: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3: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4: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受让方1、受让方2、受让方3、受让方4”合称“乙方”。

(二)出让标的物: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J402-0349号宗地上的建筑物出让给乙方。建筑物为在建工程,建筑功能为研发用房、宿舍、食堂等。根据《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深测房(现)TB2-202100381号)及补充数据,项目总建筑面积460,999.61平方米,其中总规定建筑面积308,880.24平方米(包含规定建筑面积213,088.80平方米、核减建筑面积95,791.44平方米)、核增建筑面积152,119.37平方米。本地块上建筑物B栋对F栋围合的中庭空间、F栋以及C栋01层(±0.0标高层)空间为建成后无偿移交盐田区政府的部分,该部分总建筑面积112,967.40平方米,其中总规定建筑面积105,526.65平方米(包含规定建筑面积18,108.66平方米、核减建筑面积87,417.99平方米)、核增建筑面积7,440.75平方米。自合同签订

之日,乙方确认建筑物现状并完成交付。

(三)出让价款:上述建筑物出让总价款为1,356,876,581.19 元。其中公司支付

47.16% 出让款,即639,902,995.69元。

(四)支付方式: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缴交转让款。

(五)违约责任:有关合同监管、违约责任事项与J402-0349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相关约定一致。

(六)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日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签署《建筑物出让合同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建筑物出让合同书》标的物系联合竞买取得的盐田区J402-0349号宗地上的建筑物,为联合竞买地块交易的组成部分。

本次建筑物出让交易事项系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较为稳健,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建筑物出让合同书》签订后,公司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建筑物转让款;同时须按出让文件规定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相关合同文件,并保证按照出让合同等文件的规定付清相应的成交地价款。项目建设涉及规划、消防、绿建、环评、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程序,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联合体企业与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签署的《建筑物出让合同书》。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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