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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核: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4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2-065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海核电”)于2022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合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定于2022年9月23日9时30分采取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参会情况

2022年9月23日,莱山区法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了台海核电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第一项:莱山区法院通报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的审理情况;

第二项:莱山区法院宣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第三项:管理人作《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第四项:管理人作《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第五项:管理人作《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表》;

第六项:管理人通报《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的报告》;

第七项:管理人和台海核电回答债权人共性典型问题;

第八项:莱山区法院指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担任台海核电的债权人会议主席。

二、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

截至债权申报期满,共有4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总计2,585,545,773.03元。其中:申报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有1家债权人,债权金额为264,458,514.70元;申报税款债权的有1家债权人,债权金额为6,449,863.21元;申报普通债权的有40家债权人,债权金额为2,314,637,395.12元。

针对截至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即2022年9月19日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审查情况如下:

针对1家申报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管理人审查确定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确定普通债权金额为225,996,279.75元,不予确定债权金额为38,462,234.95元,不予确定的理由为利息及违约金计算错误。

针对1家申报的税款债权,管理人审查确定税款债权金额为4,503,290.48元,确定普通债权金额为1,946,572.73元。

针对40家申报普通债权的债权人,管理人审查确定30家,确定普通债权金额为1,880,904,778.32元,确定劣后债权金额为10,941,559.49元,不予确定债权金额为44,123,308.91元,不予确定的理由包括利息或违约金计算错误、债权人申报已受偿的债权。管理人审查暂缓确定10家,金额为378,667,748.40元,暂缓确定的理由包括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涉及未决诉讼、待债权人补充证据材料。

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继续审查,针对无异议债权,将适时提交莱山区法院裁定确认。

三、风险提示

1、因烟台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本案由莱山区法院审理,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8月19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3、公司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自2019年度至今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4、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5、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重整方案尚未确定;公司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已经法院裁定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目前子公司重整方案尚未确定;前述重整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破产重整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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