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2-064债券代码:163743.SH、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债券简称: 20粤港01、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2年9月23日16: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董事黄波、独立董事樊霞、吉争雄、肖胜方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项目,项目投资估算74.72亿元。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该项目,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4亿元。
同意将该议案涉及的项目投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544.70万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沙公司增资6亿元,用于实施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项目。授权董事长按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审批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等有关事宜。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授权额度不超过33亿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从3亿元增加至7.3亿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单笔贷款的具体事宜。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副董事长黄波、董事苏兴旺、董事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委托贷款额度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并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与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550万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副董事长黄波、董事苏兴旺、董事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并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
(七)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