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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拓生物: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4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2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物”)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下发《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667股,发行价格为34.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21,333,344.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1,964,124.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9,369,22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81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31,627.8031,627.8025,419.99
2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8,442.0538,442.0538,442.05
3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5,055.755,055.755,055.75
4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14,019.1314,019.1314,019.13
合计89,144.7389,144.7382,936.92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调整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相关事项。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和经营计划,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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