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23上午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9月23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2.87元/股,向123名激励对象授予1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