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英诺激光股票代码:301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512-2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512-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2年9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也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英诺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英诺激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市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上市公司、英诺激光 | 指 |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的权益变动行为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艾泰投资”)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512-
3、成立时间:2011年10月31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陆文革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5644361C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注册资本:947万元
7、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对制造业、服务业的投资;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9、经营期限:2011-10-31 至 9999-12-31
10、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51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陆文革 | 男 | 深圳市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常州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 中国 | 江苏常州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根据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的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15,115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注销股份数量时总股本的1%;
根据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030,229股,即不超过公司扣减回购注销股份数量时总股本的2%。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英诺激光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艾泰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9,47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51,645,082股)的6.2448%;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151,638,582股)的6.245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93,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9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股) | 占减持时对应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
艾泰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6日 | 41.96 | 738,000 | 151,511,482 | 0.4871%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7日 | 44.76 | 312,000 | 151,511,482 | 0.2059% |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13日 | 39.17 | 199,000 | 151,511,482 | 0.1313% |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16日 | 39.10 | 205,100 | 151,511,482 | 0.1354% | |
大宗交易 | 2022年9月22日 | 29.66 | 439,400 | 151,511,482 | 0.2900% | |
合计 | - | 1,893,500 | - | 1.2497% |
注: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回购股份,回购专户股份数为133,600股;因此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7日对应的总股本为扣减回购专户股份数后的股份151,511,482股。公司于2022年9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注销回购股份133,600股,所以,2022年9月10日起公司总股本为151,511,482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艾泰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7,5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1,511,482股的比例为5.0006%。截至2022年9月22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股东艾泰投资已及时停止减持行为,并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
艾泰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9,470,000 | 6.2451% | 7,576,500 | 5.000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470,000 | 6.2451% | 7,576,500 | 5.000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注:1、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减持前持有公司的股份(即2022年8月12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最后一笔减持(即2022年9月22日)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表中减持前“占当时总股本比例”对应的总股本为151,638,582股(为扣减回购专户股份数6,500股);上表中减持后“占当时总股本比例”对应的总股本151,511,482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陆文革先生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50.79%的份额,同时在子公司常州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陆文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英诺激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它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股) | 占减持时对应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
艾泰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6日 | 41.96 | 738,000 | 151,511,482 | 0.4871%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7日 | 44.76 | 312,000 | 151,511,482 | 0.2059% |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13日 | 39.17 | 199,000 | 151,511,482 | 0.1313% |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16日 | 39.10 | 205,100 | 151,511,482 | 0.1354% | |
大宗交易 | 2022年9月22日 | 29.66 | 439,400 | 151,511,482 | 0.2900% | |
合计 | - | 1,893,500 | - | 1.2497% |
注: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回购股份,回购专户股份数为133,600股;因此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7日对应的总股本为扣减回购专户股份数后的股份151,511,482股。公司于2022年9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注销回购股份133,600股,所以,2022年9月10日起公司总股本为151,511,482股。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陆文革2022 年 9 月 22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股票简称 | 英诺激光 | 股票代码 | 3010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名称 | 深圳市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512-2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9,470,000股 持股比例:6.2451%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151,638,582股(扣减当时回购专户股份数6,500股)。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893,500股 持股数量:7,576,500股 持股比例:5.0006%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151,511,482股。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陆文革
2022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