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1%的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艾泰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艾泰投资于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1,893,500股,累计减持比例已达公司总股本的1.2497%。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股) | 占减持时对应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
艾泰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6日 | 41.96 | 738,000 | 151,511,482 | 0.4871%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7日 | 44.76 | 312,000 | 151,511,482 | 0.2059% |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13日 | 39.17 | 199,000 | 151,511,482 | 0.1313% |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16日 | 39.10 | 205,100 | 151,511,482 | 0.1354% | |
大宗交易 | 2022年9月22日 | 29.66 | 439,400 | 151,511,482 | 0.2900% | |
合计 | - | 1,893,500 | - | 1.2497% |
注:1、艾泰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之一邹逸琴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ZHAO XIAOJIE 先生之母,根据相关承诺不参与此次减持。
2、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回购股份,回购专户股份数为133,600股;因此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7日对应的总股本为扣减回购专户股份数后的股份151,511,482股。公司于2022年9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注销回购股份133,600股,所以,2022年9月10日起公司总股本为151,511,482股。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市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512-2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22日 | |||||||
股票简称 | 英诺激光 | 股票代码 | 301021 |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 减少 √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893,500 | 1.2497 | ||||||
合计 | 1,893,500 | 1.249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不适用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9,470,000 | 6.2451%注1 | 7,576,500 | 5.000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470,000 | 6.2451%注1 | 7,576,500 | 5.000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 否□ 艾泰投资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对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2日、2022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的 |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艾泰投资股份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艾泰投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1: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减持前持有公司的股份(即2022年8月12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截至本次权益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最后一笔减持(即2022年9月22日)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表中减持前“占当时总股本比例”对应的总股本为151,638,582股(为扣减回购专户股份数6,500股);上表中减持后“占当时总股本比例”对应的总股本151,511,482股。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