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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1049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目录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5二、评估目的 ...... 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9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0

五、评估基准日 ...... 10

六、评估依据 ...... 11

七、评估方法 ...... 1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0

九、评估假设 ...... 20

十、评估结论 ...... 2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2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5

十三、评估报告日 ...... 25附件目录 ...... 27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1049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新能科)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海新能科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北大荒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5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一、委托人:海新能科

二、被评估单位:三聚北大荒公司

三、经济行为:根据《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25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海新司纪[2022]第072501号),同意海新能科转让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

四、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是通过对三聚北大荒公司进行整体评估,在此基础上对三聚北大荒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发表专业意见,为海新能科拟转让所持有的三聚北大荒公司股权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五、评估对象:三聚北大荒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六、评估范围:三聚北大荒公司截止2022年

日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七、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八、评估基准日:

2022年

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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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九、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

十、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结论如下: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6,822.606,992.34169.742.49
非流动资产80.39139.9259.5374.05
其中:固定资产80.39139.9259.5374.05
资产总计6,902.997,132.26229.273.32
流动负债7,129.287,129.280.000.00
负债合计7,129.287,129.28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26.292.98229.27101.32

十一、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报告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有效期从评估基准日开始计算。即从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0日,该评估结论有效。

十二、评估报告日:本评估项目的报告日为2022年

日。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1、根据三聚北大荒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总额21,000.00万元,其中: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投入货币资金10,9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2.00%;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投入10,0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00%。截止2022年5月31日实收资本9,500.00万元,均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入,已投入资本合计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2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1月20日批准并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减资退出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截至评估报告日,三聚北大荒公司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三聚北大荒公司与现代天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天鸿肥业有限公司、四平天丰化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经(2019)黑

民初

号判决三聚北大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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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胜诉,经(2020)黑8111执429号强制执行后对方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企业已对上述案件涉及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本次评估,对上述案件涉及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应收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九州方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账面原值11,698,254.87元,于报告日前已回款3,400,000.00元,评估中对已收回款项全额确定评估值,对于剩余未偿还款项8,298,254.87元,按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并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1049号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评估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

1、企业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025574Y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证券代码:300072(创业板)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

号楼大行基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鹏程

注册资本:人民币234972.0302万元

成立日期:

1997年

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生物基材料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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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名称变更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北大荒公司)

1、企业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3000MA18YDJ401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注册资本:2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华锋

成立日期:2016年7月5日

2、经营范围:肥料制造;化肥批发及进出口;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粮食收购;谷物、豆及薯类批发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不含散装食品)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及进出口;谷物磨制;饲料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生活用燃料零售;秸秆加工、副产品制造及销售;包装袋批发;其他农业服务;劳务派遣;技术开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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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汽车租赁;专用机械设备租赁。

3、历史沿革三聚北大荒公司于2016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其中:海新能科认缴注册资本10,9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52%,实际出资9,500.00万元;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0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8%,实际出资0.00万元。具体见下表:

-7-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万元)
1海新能科10,920.0052.009,500.00
2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10,080.0048.000.00
合计21,000.00100.009,500.00

注:海新能科原名称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变更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至评估基准日,三聚北大荒公司股东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情况未发生变化。

4、对外投资情况

5、近年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需要,海新能科已委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三聚北大荒公司2022年5月31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2】第222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后三聚北大荒公司近年财务状况如下表:

历年资产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0.12.312021.12.312022.5.31
资产总额9,792.456,923.906,902.99
负债总额7,664.247,104.227,129.28
净资产2,128.21-180.32-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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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损益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万元

-8-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5月
营业收入227.2244.8757.64
营业成本213.1527.4542.70
利润总额-5,448.40-2,308.53-45.97
净利润-5,448.40-2,308.53-45.97

注: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2】第201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1-5月财务报表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2】第222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经营状况

三聚北大荒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由海新能科与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注册资本为2.1亿元人民币,三聚北大荒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在兴凯湖成立了兴凯湖分公司,主营掺混肥的生产等项目。三聚北大荒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炭基肥销售、掺混肥的生产销售、大豆、水稻等农产品的销售。

三聚北大荒公司开发秸杆生物质具有丰富的纳米孔隙结构和缓释功能,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微生物多样性,养地保墒,提高作物品质,制造“三聚地沃”生物炭基肥料、土壤改良剂等系列产品,实现生物质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与二氧化碳减排,有效破解全国各地的秸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难题,成为中国生态农业循环发展解决方案的引领者。

三聚北大荒公司主要业务为:炭基肥销售、掺混肥的生产销售,但自2016年成立以来在业务推进过程中,市场开拓不足销售渠道未完全打开致产品滞销积压,近三年收入下降较快,且已连续三年经营处于亏损状态,但公司能够正常运行,也未发现其他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

7、主要税种及税率

三聚北大荒公司目前主要所执行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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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税种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13%、9%、6%、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附加按应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计缴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委托人海新能科为被评估单位三聚北大荒公司的股东。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上级主管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与评估目的相关的工商登记机关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按照本评估目的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对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二、评估目的

根据《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25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海新司纪[2022]第072501号),同意海新能科转让三聚北大荒公司股权。

本次评估目的是通过对三聚北大荒公司进行整体评估,在此基础上对三聚北大荒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发表专业意见,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三聚北大荒公司股权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三聚北大荒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是三聚北大荒公司截止2022年5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即总资产6,902.99万元、总负债7,129.28万元,净资产-226.29万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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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人委托评估对象所涉及评估范围一致。

针对本次评估目的,海新能科已委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三聚北大荒公司2022年5月31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2】第222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的。

依据经评估机构核实后的三聚北大荒公司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包括流动资产账面值为6,822.60万元;非流动资产账面值为80.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值80.39万元;流动负债账面值7,129.28万元。具体见下表:

评估范围简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0-项目

项目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6,822.60
非流动资产80.39
其中:固定资产80.39
资产总计6,902.99
流动负债7,129.28
负债合计7,129.2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26.29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1、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22年5月31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根据本次经济行为的实现及评估目的确定的。

3、选取评估基准日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评估基准日为会计期末且接近经济行为的实现日;

4、本项目评估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或执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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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25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海新司纪[2022]第072501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2008年10月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号);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4号);

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号);

8、《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9、《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号,2006年颁布(新准则));

13、《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

、其他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准则及规定;

15、国资发产权[2013]64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16、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三)准则依据

1、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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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

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

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资产评估指南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

号)。(3)《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

号)及《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4、资产评估指导意见(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

号);

(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3)《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

号)

(四)权属依据

1、三聚北大荒公司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等;

2、三聚北大荒公司提供的机器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

、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等。

(五)取价依据

、现行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及国债利率;

2、证券市场公开信息及数据资料;

3、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财政部有关资产评估方法及管理的相关规定;

5、评估人员收集的当前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6、三聚北大荒公司有关人员对委估资产情况的介绍;

7、评估人员现场勘察结果;

、海新能科和三聚北大荒公司共同撰写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9、三聚北大荒公司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前两年及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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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三聚北大荒公司有关部门提供的经营计划、措施等;

11、三聚北大荒公司提供的未来年度预测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13、其它相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介绍

评估企业价值通常可以通过市场途径、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即通过估算委估企业在未来有效年期内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将未来预期净收益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取

经过对三聚北大荒公司本身、市场及相关行业的了解和分析,我们认为目前国内股权转让市场虽然开始逐步公开,但在资产规模、资产特点、经营和财务风险、增长能力等方面和三聚北大荒公司接近的基本没有,难于选取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无法确定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因此三聚北大荒公司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条件。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三聚北大荒公司经营正常,财务资料健全,具备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条件。

本次评估根据三聚北大荒公司持续经营特点及主要资产的特点,三聚北大荒公司历年资料能够收集,其收益可以合理预测,满足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条件。

根据对三聚北大荒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本次对三聚北大荒公司整体资产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在对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情况进行分析后,确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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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

※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评估中在假设三聚北大荒公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采用与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相适应的具体评估方法分别对三聚北大荒公司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确定净资产评估价值。

各单项资产具体评估过程及评估方法说明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1、货币资金的评估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指三聚北大荒公司在交通银行哈尔滨融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昆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密山兴凯湖支行等商业银行的人民币存款。评估中在对企业银行存款账账、账表核对一致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通过向银行询证,对银行未达账项发生的原因、经济内容等进行分析核实,确认无影响净资产的重大因素,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债权性资产及坏账准备的评估三聚北大荒公司的债权性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其款项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及债务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分析,对大额债权进行了函证,同时评估人员采用了审核财务账簿及抽查原始凭证等替代程序。

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其款项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及债务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分析,并对大额债权及重点关注债权进行了函证,同时评估人员采用了审核财务账簿及抽查原始凭证等替代程序,经分析核实后,根据应收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评估中对于部分难以估计可能发生损失金额的应收款项的评估,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进行估计。

坏账准备为企业采用备抵法计提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在对每笔债权性资产的可收回性进行职业判断后,对坏账准备的评估值确定为零。

对于预付账款,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其款项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及债务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分析,经分析核实后,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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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3、存货的评估存货主要为产成品。产成品的评估产成品包括三聚北大荒公司生产的炭基复合肥及落地料,存放于库房内,由于生产时间较长,大部分产品化肥含量较新化肥含量有所降低,但仍可作为化肥掺料出售;产成品进出库程序规范、记录清晰,均设有专人看管。

评估中根据产品实际销售的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的税后净利润计算确定评估单价,再乘以实际数量后确定评估值。三聚北大荒公司已对上述产成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中核实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并以经核实后的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评估值,同时将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为“0”。

评估值=(销售价格-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适当税后净利润)×实际数量

4、对于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流动资产为留抵增值税。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其款项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及债务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分析,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二)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固定资产的评估

固定资产包括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其中,构筑物为设备基础,并入相关设备中一同进行评估。

此次评估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

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即: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本次委估的较大设备,除考虑设备的购置成本、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外,依据实际情况还要适当考虑基础工程费。因委估设备建设期较短,故本次不考虑前期建设费用、资金成本及联合试运行费等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价值=购置成本÷(1+13%)+运杂费÷(1+9%)+安装调试费÷(1+9%)+基础工程费÷(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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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委估的小型设备,一般由设备销售商免费送货及安装调试,所需时间也较短,故本次评估中只考虑设备的购置成本,不考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价值=购置成本÷(1+13%)

购置成本的确定:根据相同或相近规格型号的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委估设备的购置成本。

对于行使车辆,按相同的或相近似类型车辆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委估车辆的购置成本,再考虑车辆购置税及牌照费等费用确定车辆重置价值。

重置价值=车辆购置成本+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2)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是反映机器设备新旧程度的指标。

A、重点、关键设备采用综合分析法确定其成新率

所谓综合分析法即以使用年限法为基础,再用设备原始制造安装质量系数、设备工作环境系数、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系数和设备故障率系数加以修正最终确定成新率的一种方法。公式如下:

C=C1×K1×K2×K3×K4式中:C---设备成新率

C1--用使用年限法计算出的成新率K1--原始制造安装质量系数0.98—1.03K2---工作环境系数0.95—1.00K3---使用和维护保养系数0.98—1.03K4---故障率系数0.95—1.00

B、对于非重点、关键设备,成新率C直接采用年限法进行确定,公式如下:

C=Y÷(S+Y)×100%式中:Y---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S---实际已使用年限

C、对于行驶车辆,参考国家原来有关规定,测算使用年限成新率和行驶里程成新率;再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最后,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打分调整,确定综合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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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0.4+现场勘察成新率×0.6。

(三)负债的评估负债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及其他流动负债。

1、应付款项的评估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及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包括应付辽宁物源生物燃料有限公司的生物质颗粒款、广灵县为全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的小米款等;

合同负债为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料肥款;其他应付款为吉林省昆脉龙肥业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对于应付款项,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分析,均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应付职工薪酬的评估应付职工薪酬为应付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分析,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应交税费的评估应交税费为未交增值税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对应交税费评估人员首先了解公司适用的税种及税率,调查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其次,评估人员查阅了明细账、纳税申报表及期后实际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经核查,账务记录属实,按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4、其他流动负债的评估其他流动负债为待转销项税,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分析,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收益法

(一)收益法的定义及原理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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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总称。

收益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模型

1、收益模型的选取

本次评估思路以企业历史经审计的公司会计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基准日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来得到企业的企业价值,并由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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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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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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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Rn:评估对象永续期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r:折现率;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I:长期股权投资价值。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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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C1:基准日的现金类资产(负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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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D:评估对象付息债务价值: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一般包括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长期借款等。

、收益指标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投资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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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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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的长期债务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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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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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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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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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预期报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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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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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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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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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预测期的确定企业能够正常运行,且运营状况比较稳定,确定预测期为2022年6月~2027年。

5、收益期的确定考虑到三聚北大荒公司在可预见的期限内可以保证公司的发展,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中威正信评估公司接受评估委托后,立即组成资产评估组制定评估计划,正式进入现场,开展评估工作。我们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则,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具体步骤如下:

1、听取有关人员介绍委估资产的基本情况,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与海新能科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3、编制评估计划,组织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

、对委估资产清单、相关产权证明资料、会计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核实,确定评估范围及对象;

、对本次评估范围内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并核实、分析,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抽查盘点;

、根据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所具备的条件,确定评估方法;

7、进行市场调查,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评定估算;

8、核定修正评估值,编制填写有关评估表格;

、归纳整理评估资料,撰写各项评估技术说明及资产评估报告;10、对评估结论进行分析、复核、签发资产评估报告;

、整理装订评估工作底稿并归档。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性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以企业持续经营为评估假设前提,评估结论是以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按现有规模、现行用途不变的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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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针对性假设

、被评估单位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在保持一贯性,主营业务相对稳定,被评估单位制定的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实现,并取得预期效益;

2、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在年内均匀发生;

3、假设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本次评估是基于企业基准日的存量资产为基础进行的,假设收益期为预测期;

5、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6、没有考虑控股权溢价和流动性的影响。

7、本次评估所依据的关于未来的盈利预测,是被评估单位基于目前的状况做出的。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尚未完全控制,疫情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的影响无法合理估计,本次评估假设未来疫情对被评估单位可能产生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若超出可控范围,则应相应调整评估结论;

本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是依据上述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以及本评估报告中确定的原则、依据、条件、方法和程序得出的结果,若上述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时,本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一般会自行失效。

十、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并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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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项目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6,822.606,992.34169.742.49
非流动资产80.39139.9259.5374.05
其中:固定资产80.39139.9259.5374.05
资产总计6,902.997,132.26229.273.32
流动负债7,129.287,129.280.000.00
负债合计7,129.287,129.28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26.292.98229.27101.32

委估资产账面价值为6,902.99万元,评估值7,132.26万元,评估增值229.27万元,增值率3.32%。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委估负债账面值为7,129.28万元,评估值为7,129.28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值为-226.29万元,评估值为2.98万元,评估增值229.27万元,增值率

101.3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对三聚北大荒公司的权益资本价值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90.00万元,较其账面值-226.29万元,减值263.71万元,减值率

116.54%。

三、评估情况综合分析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得到三聚北大荒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市场价值分别为

2.98万元和-490.00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比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低492.98万元,低的比例为16519.80%。

经分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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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现有资产的完全重置成本为基础来确定的。

考虑在对三聚北大荒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时,由于三聚北大荒公司近年收入水平下降较快。特别是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的营业收入降幅巨大、连续亏损,造成其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强,对其未来收益的预测难度较大。而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现有资产的完全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基本反映了企业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因此,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三聚北大荒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98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参加评估工作的全体人员与经济行为各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努力。评估结论是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受本评估机构及具体参加本项目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二)本评估报告仅为本次特定评估目的提供价值参考意见,没有考虑其他经济行为及衍生的价值依据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故本次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一般不能套用其他评估目的。

(三)三聚北大荒公司应对所提供的委估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依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

),资产评估师及其专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对查验情况予以披露,但不对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亦不承担验证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四)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发现以下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这些事项对于评估结论的影响,合理使用评估结论:

1、根据三聚北大荒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总额21,000.00万元,其中: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投入货币资金10,9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00%;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投入10,0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00%。截止2022年5月31日实收资本9,500.00万元,均为北京海新能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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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股份有限公司投入,已投入资本合计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2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

日批准并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减资退出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截至评估报告日,三聚北大荒公司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三聚北大荒公司与现代天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天鸿肥业有限公司、四平天丰化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经(2019)黑

民初

号判决三聚北大荒公司胜诉,经(2020)黑8111执429号强制执行后对方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企业已对上述案件涉及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本次评估,对上述案件涉及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评估为零。

3、应收账款应收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九州方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账面原值11,698,254.87元,于报告日前已回款3,400,000.00元,评估中对已收回款项全额确定评估值,对于剩余未偿还款项8,298,254.87元,按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五)重大期后事项

、报告有效期内在评估报告日后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了严重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评估操作过程中,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依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评估人员现场勘察情况,评估人员未发现有影响委估资产的重大期后事项发生。

、评估基准日期后发生重大事项,不得直接使用本评估报告。

(六)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七)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八)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评估测算中所依据的,部分是现行的政策条款,部分是评估时常用的行业惯例、统计参数或通用参数。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变化而导致与本次评估结果不同的责任。

以上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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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报告载明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在假设委估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及产权主体变动的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从资产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

、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依据相关规定,只有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或核准)手续后,方可使用本评估报告。

、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由中威正信评估公司负责解释。

十三、评估报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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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估项目的报告日为2022年9月19日。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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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9日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附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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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目录

1、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复印件

2、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4、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复印件

5、签名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6、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7、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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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说明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1049号

第一册共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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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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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 1

第二部分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 2

第三部分资产评估说明 ...... 11

§1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 11§2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 14

§3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 16

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 17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技术说明 ...... 22

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 31

§4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 33§4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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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评估说明是专为说明本次评估过程、评估方法等事项而作,仅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含所出资企业)、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说明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公开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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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9日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说明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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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该部分内容由资产评估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撰写,详见评估说明最后所附的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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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

1、企业概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5574Y注册资本:234,972.0302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法定代表人:张鹏程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立日期:1997年6月3日

2、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生物基材料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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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海新能科原名称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变更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北大荒公司)

1、企业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3000MA18YDJ401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注册资本:2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华锋

成立日期:2016年7月5日

2、经营范围:肥料制造;化肥批发及进出口;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粮食收购;谷物、豆及薯类批发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不含散装食品)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及进出口;谷物磨制;饲料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生活用燃料零售;秸秆加工、副产品制造及销售;包装袋批发;其他农业服务;劳务派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汽车租赁;专用机械设备租赁。

3、历史沿革

三聚北大荒公司于2016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其中:海新能科认缴注册资本10,9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52%,实际出资9,500.00万元;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0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8%,实际出资0.00万元。具体见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万元)
1海新能科10,920.0052.009,500.00
2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10,080.0048.000.00
合计21,000.00100.009,500.00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三聚北大荒公司股东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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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

4、对外投资情况无

5、近年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根据本次评估目的需要,海新能科已委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三聚北大荒公司2022年5月31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2】第222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后三聚北大荒公司近年财务状况如下表:

历年资产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0.12.312021.12.312022.5.31
资产总额9,792.456,923.906,902.99
负债总额7,664.247,104.227,129.28
净资产2,128.21-180.32-226.29

历年损益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5月
营业收入227.2244.8757.64
营业成本213.1527.4542.70
利润总额-5,448.40-2,308.53-45.97
净利润-5,448.40-2,308.53-45.97

注: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2】第201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1-5月财务报表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2】第222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经营状况

三聚北大荒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由海新能科与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注册资本为2.1亿元人民币,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在兴凯湖成立了兴凯湖分公司,主营掺混肥的生产等项目。三聚北大荒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炭基肥销售、掺混肥的生产销售、大豆、水稻等农产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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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北大荒公司主要业务为:炭基肥销售、掺混肥的生产销售,但自2016年成立以来在业务推进过程中,市场开拓不足销售渠道未完全打开致产品滞销积压,已连续三年经营处于亏损状态,且公司人员大量辞职,现有人员主要是进行公司的清欠工作,其他生产经营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7、主要税种及税率

三聚北大荒公司目前主要所执行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13%、9%、6%、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附加按应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计缴

8、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海新能科为被评估单位三聚北大荒公司的股东。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上级主管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人。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根据《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25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海新司纪[2022]第072501号),同意海新能科转让三聚北大荒公司股权。

本次评估目的是通过对三聚北大荒公司进行整体评估,在此基础上对三聚北大荒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发表专业意见,为海新能科拟转让所持有的三聚北大荒公司股权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三聚北大荒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范围是三聚北大荒公司截止2022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即总资产6,902.99万元、总负债7,129.28万元,净资产-226.29万元。与本次委托人委托评估对象所涉及评估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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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次评估目的,海新能科已委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三聚北大荒公司2022年5月31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2】第222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的。

依据经评估机构核实后的三聚北大荒公司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包括流动资产账面值为6,822.60万元;非流动资产账面值为80.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值80.39万元;流动负债账面值7,129.28万元。具体见下表:

评估范围简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6,822.60
非流动资产80.39
其中:固定资产80.39
资产总计6,902.99
流动负债7,129.28
负债合计7,129.2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26.29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22年5月31日。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1、根据三聚北大荒公司章程,三聚北大荒公司注册资本总额21,000.00万元,其中: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投入货币资金10,9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00%;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投入10,0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00%,截止2022年5月31日实收资本9,500.00万元,均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入,已投入资本合计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2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1月20日批准并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减资退出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截至评估报告日,三聚北大荒公司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三聚北大荒公司与现代天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天鸿肥业有限公司、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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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丰化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案件经(2019)黑81民初23号判决三聚北大荒公司胜诉,经(2019)黑81执224号、(2020)黑8111执429号强制执行后对方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3、应收账款应收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九州方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账面原值11,698,254.87元,于报告日前已回款3,400,000.00元,评估中对已收回款项全额确定评估值,对于剩余未偿还款项8,298,254.87元,按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六、资产负债清查情况说明:

1、针对本次评估工作,三聚北大荒公司特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对企业的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核实。清查工作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及实施,各部门、科室相关人员配合进行。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人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5、针对本次评估,三聚北大荒公司对未来的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2年6-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稳定年
营业收入1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
减:营业成本7.5545.3145.3145.3145.3145.3145.31
营运税金及附加0.130.430.430.430.430.430.43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80.6093.9993.9993.9993.9993.9993.99
财务费用0.040.210.210.210.210.210.21
营业利润-78.32-79.94-79.94-79.94-79.94-79.94-79.94
利润总额-78.32-79.94-79.94-79.94-79.94-79.94-79.94
所得税0.000.000.000.000.000.000.00
净利润-78.32-79.94-79.94-79.94-79.94-79.94-79.94

七、资料清单

1、三聚北大荒公司委估资产清单及相关资料;

2、三聚北大荒公司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3、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5、三聚北大荒公司相关产权证明资料;

6、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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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页)

委托人名称: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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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页)

被评估单位名称: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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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资产评估说明§1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

(一)评估对象: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5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

(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是三聚北大荒公司截止2022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即总资产6,902.99万元、总负债7,129.28万元,净资产-226.29万元。

针对本次评估目的,海新能科已委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三聚北大荒公司2022年5月31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2】第222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的。

评估范围简表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6,822.60
非流动资产80.39
其中:固定资产80.39
资产总计6,902.99
流动负债7,129.28
负债合计7,129.2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26.29

本次评估对象与范围与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一致。

具体如下:

1、流动资产:账面价值6,822.60万元

其中:货币资金364.50万元、应收账款3,751.65万元、预付账款156.93万元,其他应收款2,515.65万元,存货26.76万元,委估存货类资产包括主要是产成品,其他流动资产7.11万元。

2、固定资产:账面值原值为282.57万元,账面净值为80.39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其中,构筑物为设备基础。具体如下:

此次评估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清单数量共计8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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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数量81项。其中,机器设备8项,车辆6项,电子设备67项。购置时间为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之间。委估资产分布在三聚北大荒公司的各车间及办公室内。

(1)机器设备:主要包括掺混肥厂房电力设备及照明、掺混肥生产线、输送机、控制室等。经现场勘察及企业有关技术人员介绍,上述设备因使用时间较短,技术状况良好,均能正常使用。

(2)车辆:包括丰田多用途车、福特探险者及叉车。经现场查验产权资料及企业有关技术人员介绍,上述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均在正常使用中。

(3)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经现场勘察及企业有关技术人员介绍,上述电子设备使用时间不长,技术状况较好,目前处在正常使用中。

3、流动负债:7,129.28万元

其中:应付账款30.50万元、合同负债6,293.58万元、应付职工薪酬52.63万元、应交税费4.24万元、其他应付款181.65万元、其他流动负债566.67万元。

(三)企业申报的记录或未记录于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

无。

(四)委托评估的资产权属状况

此次纳入评估范围的产权属于三聚北大荒公司的相关实物资产,三聚北大荒公司已出具相关产权承诺,承诺该部分资产产权清晰,将来若因产权引起的争议,由三聚北大荒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评估,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对查验情况予以披露,但不对其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亦不承担验证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二、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一)实物资产的类型、数量、分布情况和存放地点。

此次委托评估的资产中实物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具体分布如下表:

序号实物资产类型所处位置
1货币资金三聚北大荒公司各开户行
2存货三聚北大荒公司库房
3固定资产三聚北大荒公司、兴凯湖分公司办公区、厂房

(二)实物资产的技术特点、实际使用情况、大修理及改扩建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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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存货主要为产成品。产成品包括三聚北大荒公司生产的各型号炭基复合肥及落地料,存放于库房内,由于生产时间较长,大部分产品化肥含量较新化肥含量有所降低,但仍可作为化肥掺料出售;产成品进出库程序规范、记录清晰,均设有专人看管,均可对外销售。

2、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包括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其中,构筑物为设备基础。此次评估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清单数量共计81项,实有数量81项。其中,机器设备8项,车辆6项,电子设备67项。购置时间为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之间。委估资产分布在三聚北大荒公司的各车间及办公室内。

(1)机器设备:主要包括掺混肥厂房电力设备及照明、掺混肥生产线、输送机、控制室等。经现场勘察及企业有关技术人员介绍,上述设备因使用时间较短,技术状况良好,均能正常使用。

(2)车辆:包括丰田多用途车、福特探险者及叉车。经现场查验产权资料及企业有关技术人员介绍,上述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均在正常使用中。

(3)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经现场勘察及企业有关技术人员介绍,上述电子设备使用时间不长,技术状况较好,目前处在正常使用中。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无。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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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一、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本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类别,评估机构组织了评估小组于2022年7月下旬对三聚北大荒公司各类资产和负债进行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资产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清查核实的过程

1、准备阶段

(1)指导被评估单位做好资产清查核实的基础工作,明确委估资产清单和相关表格的填写要求;

(2)审核填报的委估资产清单及相关资料;

(3)制定清查核实计划。

2、现场工作阶段

(1)向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了解资产管理情况和实物资产技术状况;

(2)现场勘察,对委估资产逐项进行清查核实;

(3)与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就清查核实中发现的情况进行交流。

(二)资产清查核实的方法

1、货币资金的清查

对于银行存款,采用账面金额与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相核对的方法。对每个银行账户进行了函证、获取评估基准日银行对账单,并与总账、明细账相核对。经核实,账实相符。

2、债权类资产的清查

采用账账、账表、清单相核对的方法,核实各款项的发生日期、业务内容,抽查相关原始凭证,并对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函证,确定债权的存在性以及金额的准确性。经核实,账实相符。

3、对于存货的清查

对于存货的清查,评估人员首先核对报表、总账、明细账。其次评估人员根据抽查日的实际库存数采用倒推方法计算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库存数,计算公式为:

评估基准日实存数=抽查日库存数+基准日至抽查日发出数-基准日至抽查日收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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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现场抽查过程中关注有无毁损、超储、呆滞的存货。经核查,存货-产成品由于生产时间较长,大部分产品化肥含量较新化肥含量有所降低,但仍可作为化肥掺料出售。

4、对于固定资产的清查

采用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账实核对的方法。

设备类资产:设备评估小组根据三聚北大荒公司提供的申报表并结合企业对设备管理的实际情况,收集了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在办公室人员的配合下对设备进行了实地勘察并作记录。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对象均可正常使用。

5、其他资产及负债的清查

评估人员首先根据申报表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对其他资产及负债分别核对了评估申报表与会计报表、明细账的一致性;其次,收集了有关原始凭证、合同及协议等相关资料;最后,对账面金额较大的账户核实到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并向有关人员询问相关情况及对金额较大的应付款项进行函证,以确定其真实性、完整性。经核实,账实相符。

二、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无。

三、核实结论

本次资产核实是在审计后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进行的,经清查核实,三聚北大荒公司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审计后总资产6,902.99万元、总负债7,129.28万元、净资产-226.29万元,与本次委托方委托评估对象所涉及评估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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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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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一、资产账面情况根据委估资产清单,委托评估的流动资产账面值情况如下表: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元)
1、货币资金3,644,960.82
2、应收账款37,516,497.61
3、预付账款1,569,320.00
4、其他应收款25,156,451.28
5、存货267,626.00
6、其他流动资产71,145.45
流动资产合计68,226,001.16

二、评估过程

1、了解委估资产概况;

2、审核相关的账薄、报表;

3、对实物性资产进行抽查盘点、核实;

4、依据清查核实后确认的资产进行评估;

5、分别对各类资产的状况,确定评估值。

三、评估方法

(一)货币资金的评估: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账面值3,644,960.82元。银行存款是指三聚北大荒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昆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密山兴凯湖支行、交通银行哈尔滨融通支行等商业银行的人民币存款。评估中在对企业银行存款账账、账表核对一致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通过向银行询证,对银行未达账项发生的原因、经济内容等进行分析核实,确认无影响净资产的重大因素,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货币资金的评估值为3,644,960.82元。

(二)债权性资产及坏账准备的评估:

三聚北大荒公司的债权性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2,583,423.24元、坏账准备65,066,925.63元、账面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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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16,497.61元;预付账款账面价值1,569,320.00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47,234,131.60元、坏账准备22,077,680.32元、账面净值25,156,451.28元。

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现代天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天鸿肥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春城粮油加工有限公司、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货款。

预付账款为预付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九州方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延边净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货款。

其他应收款包括应收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吉林省天鸿肥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合作种植款、借款及加工款等。

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其款项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及债务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分析,并对大额债权及重点关注债权进行了函证,同时评估人员采用了审核财务账簿及抽查原始凭证等替代程序,经分析核实后,根据应收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评估中对于部分难以估计可能发生损失金额的应收款项的评估,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进行估计。

坏账准备为企业采用备抵法计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在对每笔债权性资产的可收回性进行职业判断后,对坏账准备的评估值确定为零。

对于应收账款-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九州方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账面原值11,698,254.87元,于报告日前已回款3400,000.00元,评估中对已收回款项全额确定评估值,对于剩余未偿还款项8,298,254.87元,按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对于应收账款-现代天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22,947,568.91元,应收账款-吉林省天鸿肥业有限公司余额9,594,263.11元,其他应收款-吉林省天鸿肥业有限公司余额1,056,584.25元,其他应收款-四平天丰化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6,147.25元。上述合同纠纷经(2019)黑81民初23号判决三聚北大荒公司胜诉,(2019)黑81执224号、(2020)黑8111执429号强制执行后对方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次评估,对上述案件涉及的应收款项余额评估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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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预付账款,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其款项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及债务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分析,经分析核实后,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应收账款评估值39,216,497.61元;

预付账款评估值1,569,320.00元;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25,156,451.28元。

(三)存货的评估本次委估存货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582,313.76元,存货跌价准备为314,687.76元,账面净值为267,626.00元,主要是产成品账面值582,313.76元,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为314,687.76元,账面净值为267,626.00元。

产成品账面值582,313.76元,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为314,687.76元,账面净值为267,626.00元。产成品包括三聚北大荒公司生产的炭基复合肥及落地料,存放于库房内,由于生产时间较长,大部分产品化肥含量较新化肥含量有所降低,但仍可作为化肥掺料出售;产成品进出库程序规范、记录清晰,均设有专人看管。

评估中根据产品实际销售的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的税后净利润计算确定评估单价,再乘以实际数量后确定评估值。三聚北大荒公司已对上述产成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中核实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并以经核实后的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评估值,同时将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为“0”。

评估值=(销售价格-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适当税后净利润)×实际数量

案例:炭基复合肥(存货---产成品评估明细表第1项)

销售价格(不含税)为1,284.40元、成本价2,908.51元,总数量:29.00吨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经分析测算企业评估基准日财务资料,销售税金及附加比例为销售收入的1.81%,销售费用率为0.37%。

销售税金及附加=不含税售价×销售税金及附加比例

=1,284.40×1.81%

=23.25(元)

销售费用=不含税售价×销售费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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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4.40×0.37%=4.75(元)销售利润=不含税售价-成本单价-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1,284.40-2,908.51–23.25–4.75=-1,652.11(元)因该项产成品销售亏损,故不计算企业所得税。评估单价=不含税售价-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净利润×合理利润率(50%)

=1,284.40–4.75–23.25–0–0×50%=1,256.00(元)[取整]评估值=评估单价×实际数量

=1,256.00×29.00吨=36,424.00(元)产成品评估值为265,016.00元。存货评估值为265,016.00元。

(四)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71,145.45元。其他流动资产为留抵增值税及未交增值税。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其款项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及债务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分析,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71,145.45元。

四、评估结果流动资产账面值68,226,001.16元,评估值69,923,391.16元,评估增值1,697,390.00元,增值率2.49%,增值原因如下:

1、应收账款评估增值1,700,000.00元,增值原因为应收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九州方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账面原值11,698,254.87元,于报告日前已回款3400,000.00元,评估中对已收回款项全额确定评估值,对于剩余未偿还款项8,298,254.87元,按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2、存货-产成品存货的评估减值2,610.00元,减值原因为评估中根据产品实际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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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的税后净利润计算确定评估单价,再乘以实际数量后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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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技术说明

根据评估工作计划,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设备评估组对三聚北大荒公司委托评估的设备类资产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说明如下:

一、委估设备账面情况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北大荒生物质公司”)填制的委估资产清单中包括的全部设备类资产,设备账面原值2,675,628.46元,账面净值684,201.51元。其中:机器设备账面原值653,853.72元,账面净值322,251.45元;车辆账面原值1,780,083.59元,账面净值349,865.54元;电子设备账面原值241,691.15元,账面净值12,084.52元。

二、委估设备概况

此次评估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清单数量共计81项,实有数量81项。其中,机器设备8项,车辆6项,电子设备67项。购置时间为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之间。委估资产分布在三聚北大荒生物质公司的各车间及办公室内。

(一)机器设备:主要包括掺混肥厂房电力设备及照明、掺混肥生产线、输送机、控制室等。经现场勘察及企业有关技术人员介绍,上述设备因使用时间较短,技术状况较好,均能正常使用。

(二)车辆:包括丰田多用途车、福特探险者及叉车。经现场查验产权资料及企业有关技术人员介绍,上述车辆技术状况较好,均在正常使用中。

(三)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经现场勘察及企业有关技术人员介绍,上述电子设备使用时间不长,技术状况尚好,目前处在正常使用中。

三、资产的法律权属核查情况

在核查有关财务账面记录、财务报表记录及相关证明等材料后,三聚北大荒生物质公司承诺本次在评估范围内的设备在评估基准日均为三聚北大荒生物质公司所有。

四、评估假设

根据机器设备的预期用途,明确评估假设为:继续在原地按现行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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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过程

(一)资产的清查与核实1.首先与设备主管人员座谈,了解委估设备的总体概况,包括设备类别、技术性能,以及设备的运行状况,使用维护保养状况,作业制度等。

2.依据设备清单在现场进行核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制造厂家、存放地点、数量及现状;并查阅有关运行记录,技术档案等资料。

(二)评定估算

1.在完成资产评估明细表的现场核实工作后,评估人员依据所掌握的资料,首先分析确定各类型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统一成新率的测算方法;

2.查阅近期各种有关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资料,开展市场询价工作;

3.随后组织评估人员对设备重置价值的估算内容及方法进行讨论、分类,确定评估操作方案。

4.依据操作方案确定的重置价值构成的内容及成新率的确定原则,进行评定估算。

六、评估依据

(一)三聚北大荒生物质公司提供的设备明细表、有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及评估设备清单、购置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

(二)评估人员收集的当前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三)评估人员现场勘察结果;

(四)三聚北大荒生物质公司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七、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结合委估设备的状况,本次资产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即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一)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本次委估的较大设备,除考虑设备的购置成本、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外,依据实际情况还要适当考虑基础工程费。因委估设备建设期较短,故本次不考虑前期建设费用、资金成本及联合试运行费等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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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价值=购置成本÷(1+13%)+运杂费÷(1+9%)+安装调试费÷(1+9%)+基础工程费÷(1+9%)

对本次委估的小型设备,一般由设备销售商免费送货及安装调试,所需时间也较短,故本次评估中只考虑设备的购置成本,不考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价值=购置成本÷(1+13%)

购置成本的确定:根据相同或相近规格型号的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委估设备的购置成本。

(二)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是反映机器设备新旧程度的指标。根据此次机器设备评估的范围,就机器设备成新率的确定进行说明。

1、重点、关键设备采用综合分析法确定其成新率

所谓综合分析法即以使用年限法为基础,再用设备原始制造安装质量系数、设备工作环境系数、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系数和设备故障率系数加以修正最终确定成新率的一种方法。公式如下:

C=C1×K1×K2×K3×K4式中:C---设备成新率

C1---用使用年限法计算出的成新率K1---原始制造安装质量系数0.98—1.03K2---工作环境系数0.95—1.00K3---使用和维护保养系数0.98—1.03K4---故障率系数0.95—1.00

(1)使用年限法确定C1:

使用年限法即根据设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与其总使用年限的比率确定C1,公式如下:

C1=Y÷(S+Y)

式中:Y---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S---实际已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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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其购进日期、投入使用日期分别确定实际已使用年限和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2)原始制造安装质量系数K1的确定:

根据设备生产的厂家,设计安装施工单位的资质级别确定此系数。一般来说,进口设备优于国产设备,名牌产品优于一般产品,系数取值范围为K1=0.98-1.03。

(3)工作环境系数K2的确定:若设备周围工作环境较差,如液体、粉尘较多,有腐蚀性液体、气体等,则适当降低其成新率,系数取值范围为K2=0.95-1.00。

(4)使用和维护保养系数K3的确定:被评估单位对设备的维修和维护保养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考虑其不同部门对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不同,此系数取值为K3=0.98-1.03。

(5)故障率系数K4的确定:根据该被评估单位各主要生产设备距评估基准期前半年内出现的影响产品生产的设备故障确定此系数,此系数取值K4=0.95-1.00。

2、对于非重点、关键设备,成新率C直接采用年限法进行确定,公式如下:

C=Y÷(S+Y)×100%式中:Y---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S---实际已使用年限

案例一: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4-6-4序号第3项

(1)设备简况

设备名称:掺混肥生产线

包含两部分:Link-7BBT(BB肥减量法生产线)及Link-60DSK(电动双斗化肥秤)。

性能参数:生产能力7吨/小时。

数量:1条线

启用日期:2018年2月

账面原值448,717.94元,账面净值267,527.09元。

设备主要包括:配料系统1套,含原料储料仓、自动加料装置、秤斗及电子称重系统、配料电控系统;提升搅拌系统1套,含提升机、多维高效混合机;定量包装系统1套,含电子定量包装机、输送机、封包机;电气控制系统1套,含PLC总控制柜、专用软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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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显示文本、电缆桥架;电动双斗化肥秤1套。勘察日未使用。

(2)重置价值的确定参照设备购置合同价格,考虑目前市场情况,该规格型号的设备单套生产线购置价约为520,000.00元/套左右(含税价)。在本次设备评估中,掺混肥生产线属于较低设备,故重置价值按以下公式计算:

重置价值=购置成本÷(1+13%)+运杂费÷(1+9%)+安装调试费÷(1+9%)+基础工程费÷(1+9%)

单套设备重置价计算表

项目计算公式费率(%)计算结果
设备置购置价(含税)购置价(含税)520,000.00
运杂费购置价(含税)×运杂费率÷1.090包含在购置价中
安装调试费购置价(含税)×安装调试费率÷1.090包含在购置价中
基础工程费购置价(含税)×基础工程费率÷1.0930143,119.27
重置价值(取整)购置价÷1.13+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工程费603,295.00(取整)

故重置价值=603,295.00元

(3)成新率确定:

该设备自投入使用至评估基准日已使用4.25年,经济使用年限取12年,尚可使用7.75年。

年限法成新率C1=7.75÷12×100%=64%

K1---原始制造安装质量较好K1=1.01

K2---工作环境有污染K2=0.95

K3---使用和维护保养良好K3=1.00

K4---没有故障发生K4=1.00

C=C1×K1×K2×K3×K4=59%(取整)

(4)评估值确定:

评估值=603,295.00×59%=355,9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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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车辆名称:商务车(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序号第1项)规格型号:丰田牌丰田牌多用途乘用车车牌号:黑AZ782S生产厂家: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购置时间:2016年9月启用时间:2016年9月该车账面原值431,558.98元,账面净值21,577.95元。性能参数:车身型式/两厢/车门数五门/排量(L)2.7/排放标准国5座位数5/长X宽X高(mm):4780X1885X1845/轴距(mm)2790。

1、重置价值的确定经向汽车销售市场询价,该车购置成本约为355,000.00元牌照费:500.00元车辆购置税:355,000.00元÷1.13×10%=31,415.00元则重置价值=购置成本÷1.13+牌照费+车辆购置税

=355,000.00元÷1.13+500.00元+31,415.00元=346,075.00元

2、成新率的确定

(1)理论成新率的确定考虑该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考原汽车报废的相关规定,取车辆的使用年限为12年,取行使里程为50万公里。该车辆已使用约5.7年,该车已行使约11.75万公里,则:

使用年限成新率=(12-5.7)÷12×100%=52%(取整)行使里程成新率=(50-11.75)÷50×100%=76%(取整)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取52%

(2)现场勘察成新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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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技术状况观察表

序号部位技术状况权重分值率%现场评分鉴定分值率%
1发动机部分工作较正常23429.66
2转向机部分工作较正常18427.56
3车桥部分工作较正常23429.66
4光电部分工作较正常16426.72
5车壳部分无明显碰撞20428.4
合计10042

(3)综合成新率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0.4+现场勘察成新率×0.6

=52%×0.4+42%×0.6=46%(取整)

3、评估值的确定评估值=重置价格×综合成新率

=346,075.00×46%=159,194.00元(取整)案例三:电子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序号第62项

(1)设备简况设备名称:台式电脑规格型号:扬天T4900c-00LuckyNum:G9ULC4HARP启用时间:2016年9月该设备账面原值5,512.82元,账面净值275.64元。数量:1台主要参数:

操作系统:DosCPU描述:inteli5CPU型号:3.0GHZ内存容量:4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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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盘容量:1G显卡类型:独显屏幕规格:21.5英寸

(2)重置成本确定经查询,该型号机评估基准日单台市价约为4,400.00元/台(含税价),不需安装,故重置成本3,893.00元/台(不含税价)。

(3)成新率确定使用年限法计算其成新率。该设备于2016年9月启用,据了解该电脑使用正常,至评估基准日已使用5.7年,经济使用年限为5年,使用时间已经超过经济使用年限。因该电脑保管较好,还在正常使用中,按评估有关规定成新率不低于15%,故取成新率为15%。

(4)评估价值确定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3,893.00×15%=583.00元

八、评估结果经上述评估,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账面净值119,740.99元,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684,201.51元,评估值为1,399,285.00元,增值595,342.50元,增值率74.05%。

其中:机器设备评估值:489,082.00元

车辆:879,525.00元电子设备评估值:30,678.00元

九、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从资产评估汇总表中可以看出: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684,201.51元,评估值为1,399,285.00元,增值715,083.49元,增值率104.51%。增值原因是:

1、委估设备类资产企业计提折旧较快,使设备计提的折旧额较大,而评估中按设备实际情况考虑成新率,因而导致评估增值;2、掺混肥生产线原账面值中未考虑设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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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费,而是把设备基础工程费记在构筑物科目下,本次评估中考虑在掺混肥生产线基础工程费中,使得掺混肥生产线重置价值增多,因而导致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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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一、负债账面情况根据委估资产清单,委托评估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其审计后账面值情况如下表: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应付账款305,046.84
合同负债62,935,779.82
应付职工薪酬526,334.43
应交税费42,350.20
其他应付款1,816,548.00
其他流动负债5,666,698.69
流动负债合计71,292,757.98

二、评估过程

1、了解委估负债概况;

2、审核相关的账薄、报表;

3、依据清查核实后确认的负债进行评估;

4、分析各类负债的状况,确定评估值。

三、评估方法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

(一)应付款项的评估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及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账面值305,046.84元,包括应付辽宁物源生物燃料有限公司的生物质颗粒款、广灵县为全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的小米款等。

合同负债账面值62,935,779.82元,为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料肥款。其他应付款账面值1,816,548.00元,为吉林省昆脉龙肥业有限公司的往来款等。对于应付款项,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分析,均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305,046.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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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评估值为62,935,779.82元;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1,816,548.00元。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评估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526,334.43元,为应付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分析,均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526,334.43元。

(三)应交税费的评估应交税费账面值42,350.20元。应交税费为未交增值税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对应交税费评估人员首先了解公司适用的税种及税率,调查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其次,评估人员查阅了明细账、纳税申报表及期后实际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经核查,账务记录属实,按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42,350.20元。

(四)其他流动负债的评估其他流动负债账面值5,666,698.69元。其他流动负债为待转销项税,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分析,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5,666,698.69元。

四、评估结果流动负债评估值为71,292,757.98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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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一、评估对象说明本次收益法评估对象是三聚北大荒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收益法的应用前提及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一)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收益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基本评估思路

根据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以企业经审计的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其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的不同估算预期收益(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对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应收应付款项,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估算其价值;

、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出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三)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1、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四)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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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国际和国内类似交易评估惯例,确定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同时,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三聚北大荒公司的权益资本价值。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三、基本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评估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在本次评估假设前提下,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及价值体系。

10、企业提供的盈利预测能顺利实现。

1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流出在年度内均匀实现。

12、本次评估所依据的关于未来的盈利预测,是被评估单位基于目前的状况做出的。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尚未完全控制,疫情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的影响无法合理估计,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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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假设未来疫情对被评估单位可能产生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若超出可控范围,则应相应调整评估结论。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四、企业经营、资产、财务分析

(一)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简介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改革开放创新深入推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67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8.1%,两年平均增长5.1%。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18.3%,二季度增长7.9%,三季度增长

4.9%,四季度增长4.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3086亿元,比上年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450904亿元,增长

8.2%;第三产业增加值609680亿元,增长

8.2%。

1、粮食产量再创新高,畜牧业生产稳定增长

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8285万吨,比上年增加1336万吨,增长2.0%。其中,夏粮产量14596万吨,增长

2.2%;早稻产量2802万吨,增长

2.7%;秋粮产量50888万吨,增长

1.9%。分品种看,稻谷产量21284万吨,增长0.5%;小麦产量13695万吨,增长2.0%;玉米产量27255万吨,增长4.6%;大豆产量1640万吨,下降16.4%。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8887万吨,比上年增长

16.3%;其中,猪肉产量5296万吨,增长

28.8%;牛肉产量

万吨,增长3.7%;羊肉产量514万吨,增长4.4%;禽肉产量2380万吨,增长0.8%。牛奶产量3683万吨,增长

7.1%;禽蛋产量3409万吨,下降

1.7%。2021年末,生猪存栏、能繁殖母猪存栏比上年末分别增长10.5%、4.0%。

、工业生产持续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较快增长

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6%,两年平均增长6.1%。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

5.3%,制造业增长

9.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

11.4%。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8.2%、12.9%,增速分别比规模以上工业快

8.6

3.3

个百分点。分产品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微型计算机设备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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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分别增长

145.6%、

44.9%、

33.3%、

22.3%。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

8.0%;股份制企业增长

9.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

8.9%;私营企业增长

10.2%。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3%,环比增长0.42%。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

50.3%,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5%,比上年提高

3.0

个百分点。

3、服务业持续恢复,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全年第三产业较快增长。分行业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比上年分别增长17.2%、14.5%、12.1%,保持恢复性增长。全年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比上年增长

13.1%,两年平均增长

6.0%。

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3.0%。1-11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7%,两年平均增长

10.8%。

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

52.0%,比上月上升

0.9

个百分点。其中,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保持在

60.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

4、市场销售规模扩大,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两年平均增长3.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81558亿元,增长

1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9265亿元,增长12.1%。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393928亿元,增长11.8%;餐饮收入46895亿元,增长18.6%。基本生活消费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饮料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

20.4%、

10.8%。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9.8%、18.8%。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7%,环比下降0.09%。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088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8042亿元,增长

12.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

24.5%。

5、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较好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44547亿元,比上年增长

4.9%;两年平均增长

3.9%。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0.4%,制造业投资增长13.5%,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

4.4%。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9433万平方米,增长

1.9%;商品房销售额181930亿元,增长4.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9.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1.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

2.1%。民间投资307659亿元,增长

7.0%,占全部投资的

56.5%。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7.1%,快于全部投资12.2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

22.2%、

7.9%。高技术制造业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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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分别增长

25.8%、

21.1%;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

60.3%、

16.0%。社会领域投资比上年增长

10.7%,其中卫生投资、教育投资分别增长24.5%、11.7%。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环比增长0.22%。

6、货物进出口快速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391009亿元,比上年增长

21.4%。其中,出口217348亿元,增长21.2%;进口173661亿元,增长21.5%。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43687亿元。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

24.7%,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

61.6%,比上年提高

1.6

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26.7%,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8.6%,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12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7508亿元,同比增长

16.7%。其中,出口21777亿元,增长

17.3%;进口15730亿元,增长16.0%。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6047亿元。

、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涨幅高位回落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0.9%。其中,城市上涨1.0%,农村上涨0.7%。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

0.3%,衣着上涨

0.3%,居住上涨

0.8%,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4%,交通通信上涨4.1%,教育文化娱乐上涨1.9%,医疗保健上涨0.4%,其他用品和服务下降1.3%。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1.1%,鲜菜价格上涨5.6%,猪肉价格下降

30.3%。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上涨

0.8%。

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3%。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上涨8.1%,12月份同比上涨10.3%,涨幅比上月回落2.6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2%。全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上涨

11.0%,

月份同比上涨

14.2%,环比下降

1.3%。

8、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降低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比上年增加83万人。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

5.1%,比上年平均值下降

0.5

个百分点。

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

5.1%,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本地户籍人口为5.1%,外来户籍人口为4.9%。16-24岁人口为

14.3%,25-59岁人口为

4.4%。

月份,

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

5.1%。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8小时。全年农民工总量29251万人,比上年增加

万人,增长

2.4%。其中,本地农民工12079万人,增长

4.1%;外出农民工17172万人,增长1.3%。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4432元,比上年增长8.8%。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缩小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1%,两年平均名义增长

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8.1%,两年平均增长

5.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按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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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7.1%;农村居民1893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9.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50,比上年缩小0.06。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997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8%。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333元,中间偏下收入组18446元,中间收入组29053元,中间偏上收入组44949元,高收入组85836元。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10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3.6%,两年平均名义增长

5.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12.6%,两年平均增长

4.0%。10、人口总量有所增加,城镇化率继续提高年末全国人口(包括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12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06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

7.52‰;死亡人口101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

7.1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4‰。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72311万人,女性人口6894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

104.88(以女性为

)。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88222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2.5%;60岁及以上人口2673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0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2%。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14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0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9835万人,减少1157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64.72%,比上年末提高0.83个百分点。全国人户分离人口(即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50429万人,比上年增加1153万人;其中流动人口38467万人,比上年增加

万人。总的来看,2021年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主要指标实现预期目标。同时也要看到,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

(二)企业历史年度财务

2019年-2022年

月经营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19年占收入的比例%2020年占收入的比例%2021年占收入的比例%2022年1-5月占收入的比例%
营业收入9,801.21227.2244.8757.64
营业成本9,758.0299.56%213.1593.81%27.4561.16%42.7074.08%
营业税金及附加15.770.16%5.922.61%0.811.81%0.2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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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19年占收入的比例%2020年占收入的比例%2021年占收入的比例%2022年1-5月占收入的比例%
营业费用9.700.10%28.2112.41%0.170.37%-0.00%
管理费用411.894.20%264.91116.59%236.71527.50%77.99135.31%
财务费用20.160.21%-35.92-15.81%-25.70-57.27%-10.56-18.31%
净利润-977.80-9.98%-5,949.96-2618.57%-2,308.53-5144.44%-45.97-79.75%

(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分析

、经营性资产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的经营性资产是指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除下述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外的全部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本评估项目中,非经营性资产包括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应付款、预计负债等。

五、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一)收益模型的选取本次评估思路以企业历史经审计的公司会计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基准日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来得到企业的企业价值,并由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式中: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1(DBE??

)2(

?

???

i

CIPB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2(

?

???

i

CIPB

)3()1()1(

nnni

ii

rrRrRP

????

?

?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Rn:评估对象永续期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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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折现率;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I:长期股权投资价值。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式中:

C1:基准日的现金类资产(负债)价值;C2: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D:评估对象付息债务价值: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一般包括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长期借款等。

2、收益指标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投资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二)收益年限的确定

、预测期的确定考虑到三聚北大荒公司已经正常运行,运营状况相对稳定,确定预测期为2022年6-12月~2027年。

、收益期的确定考虑到三聚北大荒公司的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在可预见的期限内可以保证公司的发展,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三)未来收益的确定

1、生产经营模式与收益主体、口径的相关性根据与企业管理层访谈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未来销售模式保持不变,销售和收益主体为被评估单位本体。

2、营业收入和成本的预测

①历史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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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北大荒公司主要历史收入来源分为净化项目收入。历史收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5月
贸易8,673.81216.63
服务210.5614.16
化肥916.84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9,801.21216.6314.16-
销售材料1.740.2124.39
租赁8.853.32
劳务30.5029.93
其他业务收入小计10.5930.7157.64
营业收入合计9,801.21227.2244.8757.64

②被评估单位管理层预计2022年-2026年收入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稳定年
劳务收入1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
其他业务收入小计1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
收入合计1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

2020年起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资金吃紧等方面影响,预计主营业务2022年至2026年大幅降低。

3、营业成本预测

①历史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5月
营业成本9,758.02213.1527.4542.70
合计9,758.02213.1527.4542.70

②三聚北大荒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的毛利率分别为0.44%、6.19%、38.84%。从历史数据看,三聚北大荒公司的毛利率波动较大。营业成本预测如下:

营业成本预测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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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6-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稳定年
营业成本7.5545.3145.3145.3145.3145.3145.31
成本合计7.5545.3145.3145.3145.3145.3145.31

4、管理费用的预测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及租赁费等。在对管理费用的预测中,对于工资总额的预测根据预测管理人员人数乘人均工资的方式预测。管理人员人数参照上一年度的基础确定。对于折旧,根据管理用固定资产规模、折旧年限等进行测算,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及其他费用参照上年度数据考虑适当增长进行预测。

经测算,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如下:

管理费用预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2年6-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稳定年
职工薪酬61.0770.0070.0070.0070.0070.0070.00
折旧费6.703.673.673.673.673.673.67
业务招待费0.941.001.001.001.001.001.00
租赁费7.0912.1612.1612.1612.1612.1612.16
差旅费2.142.402.402.402.402.402.40
交通运输费0.571.031.031.031.031.031.03
办公费0.941.361.361.361.361.361.36
保险费0.481.431.431.431.431.431.43
水电费0.520.770.770.770.770.770.77
通讯费0.150.170.170.170.170.170.17
合计80.6093.9993.9993.9993.9993.9993.99

5、营业费用的预测三聚北大荒公司历史年度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折旧费、招待费等内容。2021年度起由于业务缩减,销售费用已不发生。

、财务费用的预测财务费用主要为存款利息收入及手续费,预测期对于手续费按历史年度占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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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预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稳定年
手续费0.040.210.210.210.210.210.21
合计0.040.210.210.210.210.210.21

7、所得税的预测由于企业目前经营亏损,预计未来无利润,本次预测企业所得税为零。

8、折旧与摊销的预测委估企业固定资产主要为设备类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以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本次评估中,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及预计新购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折旧的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9、资本性支出预测根据本次评估假设,综合考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相关因素,以固定资产的折旧回收维持现有的经营规模。评估对象未来资产更新改造支出的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10、营运资金预测、营运资金增加额的确定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追加营运资金=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流动资产-当年末无息流动负债根据对历史有关资金营运指标的分析以及对企业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计算营运资金增加额。

(三)折现率的确定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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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的长期债务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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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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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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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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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预期报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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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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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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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1、无风险收益率rf:

本次评估参照国家当前已发行的全部10年期的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水平确定。通过查询同花顺iFinD数据系统,已发行的全部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为2.74%,即rf为2.74%。

2、市场风险溢价ERP

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以沪深300指数月数据为基础,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期,按照投资期限不低于10年,测算各期投资的几何平均收益率,采用算术平均方法进行测算,测算至评估基准日止,确定评估基准日的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为10.52%。

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中国无风险利率,根据计算,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为市场预期报酬率,无风险收益率和市场风险溢价之和,即rm=7.78%。

4、βe值:鉴于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属于环境保护复混肥料制造,参照沪深两市同类上市公司确定。我们借助同花顺iFinD的数据系统计算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市场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e=0.8021。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u?板块名称

板块名称复混肥料制造
证券数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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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指数沪深300
计算周期
时间范围
2019-05-30
2022-05-31
收益率计算方法普通收益率
加权方式算数平均
加权原始Beta0.6719
加权调整Beta0.7802
加权剔除财务杠杆原始Beta0.6016
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Beta0.7331

经查询,可比上市公司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β=0.7331以上取出的参照公司无财务杠杆β系数的平均值0.7331作为被评估企业的无财务杠杆的βu系数。通过公式βe=βu×[1+(1-T)D/E],计算出被评估企业目标财务杠杆的β系数。

经计算,环境保护复混肥料制造债权比例为11.14%、股权比例为88.86%计算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被评估单位未来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25%。

βe=βu×[1+(1-T)D/E]

=0.7331×[1+(1-25%)×11.14%/88.86%]=0.8021

5、企业特有风险率

特有风险收益率ε。根据评估对象所属行业目前经营状况分析及未来发展情况预测,确定特有风险收益率ε=3%。

6、折现率的确定

(1)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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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efe

rrrr

=2.74%+0.8021×7.78%+3%=0.1198

(2)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评估基准日LPR5年期年利率为4.45%,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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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r=rd×wd+re×we=4.45%×11.14%×(1-25%)+0.1198×88.86%=0.1102即折现率为

11.02%

六、经营性资产评估值测算过程与结果:

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在评估对象报表揭示的历史营业收入、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市场未来的发展等综合情况作出的一种专业判断。估算时不考虑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本次评估模型中: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根据未来收益预测测算过程,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表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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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2年6-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稳定年
营业收入1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
减:营业成本7.5545.3145.3145.3145.3145.3145.31
营运税金及附加0.130.430.430.430.430.430.43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80.6093.9993.9993.9993.9993.9993.99
财务费用0.040.210.210.210.210.210.21
营业利润-78.32-79.94-79.94-79.94-79.94-79.94-79.94
利润总额-78.32-79.94-79.94-79.94-79.94-79.94-79.94
所得税0.000.000.000.000.000.000.00
净利润-78.32-79.94-79.94-79.94-79.94-79.94-79.94
折旧19.9117.9517.9517.9517.9517.9517.95
摊销-0.000.000.000.000.000.00
扣税后利息-------
资本性支出-------
资本更新19.9117.9517.9517.9517.9517.9517.95
营运资金追加额2,44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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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2年6-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稳定年
偿还本金-------
净现金流量-2,519.03-77.65-79.94-79.94-79.94-79.94-79.94

项目名称2022年6-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稳定年
一、净现金流入-2,519.03-77.65-79.94-79.94-79.94-79.94-79.94
二、折现年限0.291.082.083.084.085.08
三、折现率0.11020.11020.11020.11020.11020.11020.1102
四、折现系数0.97000.89290.80430.72450.65250.58785.3337
五、折现额-2,443.38-69.34-64.30-57.91-52.17-46.99-426.39
六、预测期价值-2,734.08
七、永续期价值-426.39
八、企业价值-3,160.47
九、加: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价值2,673.31
十、加:基准日长期投资价值
十一、减:付息债务价值
十二、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487.17

七、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非收益性/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现金资产价值经核实,在评估基准日三聚北大荒公司账面有如下一些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在估算企业价值时应予另行单独估算其价值。

其他非经营性资产还包括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溢余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具体如下:

资产名称评估值(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
溢余货币资金345.32
其他应收款(往来款、借款、利息)2,507.99
非经营性资产合计2,673.31
非经营性负债
其他应付款(往来款)180.00
非经营性负债合计180.00
合计2,6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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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2,673.31(万元)

八、评估结果

1、企业价值将得到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P=-3,160.47万元,基准日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Ci=2,673.31万元代入式(2),即得到三聚北大荒公司企业价值为:

B=P+∑Ci=-3,160.47+2,673.31=-490.00(万元)[取整]

、所有者权益价值将上列各式代入式(1),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所有者权益价值为E=B-D=-490.00-0.00=-4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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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一、评估结论及其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说明根据对三聚北大荒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三聚北大荒公司经评估在评估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委估资产账面价值为6,902.99万元,评估值7,132.26万元,评估增值229.27万元,增值率3.32%。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增值原因如下:

1、应收账款账面净值3,751.65万元,评估值3,921.65万元,评估增值170.00万元,增值率4.53%,增值原因为应收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九州方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账面原值11,698,254.87元,于报告日前已回款3400,000.00元,评估中对已收回款项全额确定评估值,对于剩余未偿还款项8,298,254.87元,按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2、固定资产账面净值80.39万元,评估值139.93万元,评估增值59.53万元,增值率74.05%,增值原因为:委估设备类资产企业计提折旧较快,使设备计提的折旧额较大,而评估中按设备实际情况考虑成新率,因而导致评估增值;

委估负债账面值为7,129.28万元,评估值为7,129.28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值为-226.29万元,评估值为2.98万元,评估增值229.27万元,增值率

101.32%。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聚北大荒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6,822.606,992.34169.742.49
非流动资产80.39139.9259.5374.05
其中:固定资产80.39139.9259.5374.05
资产总计6,902.997,132.26229.273.32
流动负债7,129.287,129.280.000.00
负债合计7,129.287,129.28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26.292.98229.27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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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详见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对三聚北大荒公司的权益资本价值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90.00万元,较其账面值-226.29万元,减值263.71万元,减值率

116.54%。

三、评估情况综合分析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得到三聚北大荒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市场价值分别为2.98万元和-490.00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比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低

492.98万元,低的比例为16519.80%。经分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现有资产的完全重置成本为基础来确定的。

考虑在对三聚北大荒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时,由于三聚北大荒公司近年收入水平下降较快。特别是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的营业收入降幅巨大、连续亏损,造成其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强,对其未来收益的预测难度较大。

而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现有资产的完全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基本反映了企业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因此,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三聚北大荒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98万元。

四、折价或者溢价情况

本次评估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折价或者溢价,也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2年

2.49 2非流动资产80.39 139.92 59.53 74.05 3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持有至到期投资5长期应收款6长期股权投资7投资性房地产8固定资产80.39 139.92 59.53 74.05 9在建工程10工程物资11固定资产清理12生产性生物资产13油气资产14无形资产15开发支出16商誉17长期待摊费用18递延所得税资产19其他非流动资产20资产总计6,902.99 7,132.26 229.27 3.32 21流动负债7,129.28 7,129.28 0.00 0.00 22非流动负债23负债合计7,129.28 7,129.28 0.00 0.00 2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26.29 2.98 229.27 101.32 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页,共27页

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

表2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一、流动资产合计68,226,001.16 69,923,391.16 1,697,390.00

2.488

货币资金3,644,960.82 3,644,960.82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37,516,497.61 39,216,497.61 1,700,000.00 4.53

预付款项1,569,320.00 1,569,320.00 0.00 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5,156,451.28 25,156,451.28 0.00 0.00

存货267,626.00 265,016.00 -2,610.00 -0.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1,145.45 71,145.45 0.00 0.00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803,942.50 1,399,285.00 595,342.50

74.0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03,942.50 1,399,285.00 595,342.50 74.05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三、资产总计69,029,943.66 71,322,676.16 2,292,732.50

3.32第2页,共27页

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表2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32四、流动负债合计71,292,757.98 71,292,757.98 0.00 0.00 33短期借款34交易性金融负债35应付票据36应付账款305,046.84 305,046.84 0.00 0.00 37合同负债62,935,779.82 62,935,779.82 0.00 0.00 38应付职工薪酬526,334.43 526,334.43 0.00 0.00 39应交税费42,350.20 42,350.20 0.00 0.00 40应付利息41应付股利42其他应付款1,816,548.00 1,816,548.00 0.00 0.00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其他流动负债5,666,698.69 5,666,698.69 0.00 0.00 45五、非流动负债合计46长期借款47应付债券48长期应付款49专项应付款50预计负债51递延所得税负债52其他非流动负债53六、负债总计71,292,757.98 71,292,757.98 0.00 0.00 54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262,814.32 29,918.18 2,292,732.50 101.32 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3页,共27页

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2年

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3-1货币资金3,644,960.82 3,644,960.82 0.00 0.003-2交易性金融资产3-3应收票据3-4应收账款37,516,497.61 39,216,497.61 1,700,000.00 4.533-5预付账款1,569,320.00 1,569,320.00 0.00 0.003-6应收利息3-7应收股利3-8其他应收款25,156,451.28 25,156,451.28 0.00 0.003-9存货267,626.00 265,016.00 -2,610.00 -0.983-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11其他流动资产71,145.45 71,145.45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68,226,001.16 69,923,391.16 1,697,390.00 2.49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

2022年

第4页,共27页

货币资金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2年

表3-1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3-1-1现金3-1-2银行存款3,644,960.82 3,644,960.82 0.00 0.003-1-3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3,644,960.82 3,644,960.82 0.00 0.00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

第5页,共27页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2年

表3-1-2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开户银行账号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昆仑支行08066201040033297RMB809,934.34 809,934.34 0.00 0.00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密山兴凯湖支行08715901040003977RMB656,485.30 656,485.30 0.00 0.00本部

交通银行哈尔滨融通支行231000648018010094584RMB1,285,902.36 1,285,902.36 0.00 0.00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山兴凯湖支行08715901040003993RMB892,638.82 892,638.82 0.00 0.00分公司

计3,644,960.82 3,644,960.82 0.00 0.00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

2022年

第6页,共27页

序号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账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1现代天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掺混肥、复合肥2019年12月3-4年22,947,568.91 0.00 -22,947,568.91 -100.00 本部2吉林省天鸿肥业有限公司掺混肥、复合肥2019年12月3-4年9,594,263.11 0.00 -9,594,263.11 -100.00 本部3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春城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水稻2019年12月3-4年19,927,792.00 9,963,896.00 -9,963,896.00 -50.00 本部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炭基肥、原料肥、大豆2021年3月2-3年16,882,183.16 9,084,875.22 -7,797,307.94 -46.19 本部5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九州方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料肥2018年12月3-4年11,698,254.87 7,549,127.43 -4,149,127.44 -35.47 本部6哈尔滨季可得化肥有限公司原料肥2022年1月2-3年6,712,027.17 3,401,513.58 -3,310,513.59 -49.32 本部7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纵横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炭基肥2019年6月2-3年6,057,612.00 4,240,328.40 -1,817,283.60 -30.00 本部8虎林市信中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水稻2019年12月3-4年5,116,604.77 2,558,302.38 -2,558,302.39 -50.00 本部9宁夏荣华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料肥2018年5月3-4年2,006,042.85 1,003,021.42 -1,003,021.43 -50.00 本部10逊克县聚鑫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炭基肥2020年6月1-2年446,250.00 401,625.00 -44,625.00 -10.00 本部11逊克县鑫荣农副产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炭基肥2018年7月3-4年316,000.00 158,000.00 -158,000.00 -50.00 本部12零售散户(王凤东)炭基肥2019年6月2-3年52,800.00 36,960.00 -15,840.00 -30.00 本部13呼伦贝尔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炭基肥2021年5月1-2年682,500.00 682,500.00 0.00 0.00 本部14黑龙江省伦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炭基肥2022年5月1年以内143,524.40 136,348.18 -7,176.22 -5.00 本部合 计102,583,423.24 39,216,497.61 -63,366,925.63 -61.77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5,066,925.63 0.00 -65,066,925.63 -100.00 合 计37,516,497.61 39,216,497.61 1,700,000.00 4.53 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

第7页,共27页

预付账款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

表3-5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收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账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九州方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货款2019年

月3-4年1,164,320.00 1,164,320.00 0.00 0.00本部

延边净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货款2020年2月2-3年405,000.00 405,000.00 0.00 0.00本部

合 计1,569,320.00 1,569,320.00 0.00 0.00减:预付账款坏账准备

合 计1,569,320.00 1,569,320.00 0.00 0.00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第8页,共27页

其他应收款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

表3-8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欠款单位(人)名称(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账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

北大荒华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2021年2月1年以内15,000.00 15,000.00 0.00 0.00本部

吉林省天鸿肥业有限公司垫付款2018年12月3-4年1,056,584.25 0.00 -1,056,584.25 -100.00本部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2018年3月3-4年41,047,883.00 20,523,941.50 -20,523,941.50 -50.00本部

虎林市信中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垫付款2019年12月2-3年287.10 143.55 -143.55 -50.00本部

四平天丰化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垫付款2018年12月3-4年496,147.25 0.00 -496,147.25 -100.00本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销售分公司预存款2021年12月1年以内2,038.34 1,936.42 -101.92 -5.00本部

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借款2020年6月1-2年3,800,000.00 3,800,000.00 0.00 0.00本部

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利息2022年3月1年以内680,954.71 680,954.71 0.00 0.00本部

阜新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往来款2021年3月1-2年75,000.00 75,000.00 0.00 0.00本部

黑龙江地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租金2022年1月1年以内14,188.79 13,479.35 -709.44 -67.68本部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金2022年3月1年以内40,000.00 40,000.00 0.00 0.00本部

国网黑龙江牡丹江垦区兴凯湖电业局有限公司兴凯湖供电分公司预存款2022年3月1年以内1,048.16 995.75 -52.41 0.00分公司

顾国梁备用金2022年5月1年以内5,000.00 5,000.00 0.00 0.00分公司合 计47,234,131.60 25,156,451.28 -22,077,680.32 -46.74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2,077,680.32 0.00 -22,077,680.32 -100.00合 计25,156,451.28 25,156,451.28 0.00 0.00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第9页,共27页

-314,687.76 -100.00 合 计267,626.00 265,016.00 -2,610.00 -0.98 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

第10页,共27页

211.00 265,016.00 -2,610.00 -0.98 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

第11页,共27页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2年

表3-11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及内容发生日期结算内容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

未交增值税2021年

月未交增值税

222.71 222.71 0.00 0.00分公司

预付房租留抵税额70,922.74 70,922.74 0.00 0.00本部

计71,145.45 71,145.45 0.00 0.00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

2022年

第12页,共27页

非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2年

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4-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2持有至到期投资4-3长期应收款4-4长期股权投资4-5投资性房地产4-6固定资产803,942.50 1,399,285.00 595,342.50 74.054-7在建工程4-8工程物资4-9固定资产清理4-10生产性生物资产4-11油气资产4-12无形资产4-13开发支出4-14商誉4-15长期待摊费用4-16递延所得税资产4-17其他非流动资产

计803,942.50 1,399,285.00 595,342.50 74.05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

2022年

第13页,共27页

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2年

表4-6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房屋建筑物类合计150,032.37 119,740.99 0.00 0.00 -150,032.37 -119,740.99 -100.00 -100.004-6-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4-6-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50,032.37 119,740.99 0.00 0.00 -150,032.37 -119,740.99 -100.00 -100.004-6-3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设备类合计2,675,628.46 684,201.51 2,571,600.00 1,399,285.00 -104,028.46 715,083.49 -3.89 104.514-6-4固定资产-机器设备653,853.72 322,251.45 819,574.00 489,082.00 165,720.28 166,830.55 25.35 51.774-6-5固定资产-车辆1,780,083.59 349,865.54 1,552,705.00 879,525.00 -227,378.59 529,659.46 -12.77 151.394-6-6固定资产-电子设备241,691.15 12,084.52 199,321.00 30,678.00 -42,370.15 18,593.48 -17.53 153.864-6-7固定资产—土地

固定资产合计2,825,660.83 803,942.50 2,571,600.00 1,399,285.00 -254,060.83 595,342.50 -8.99 74.05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合计2,825,660.83 803,942.50 2,571,600.00 1,399,285.00 -254,060.83 595,342.50 -8.99 74.05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刘焕川填表日期:

2022年

第14页,共27页

-100.00 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刘焕川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

第15页,共27页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2年

表4-6-4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计量单

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增减值增值率%备注原值净值原值

成新率%

净值

掺混肥厂房电力外网

10KV电缆安装130米;0.4KV电缆安装20米;配电变压器安装80KVA1台;高压计量装置安装1套;避

雷装置;土石方34.02立方米

虎林市益和电气安装服务部套12018/2/282018/2/28 98,252.43 18,915.66 106,194.00 68 72,211.00 53,295.34 281.75

掺混肥厂房照明系统

镀锌钢管敷设SC20420米、灯具安装16套、管内穿

线4mm2,1480米;配电箱安装6台

密山市振兴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套12018/2/282018/2/28 46,116.51 8,879.57 47,787.00 59 28,194.00 19,314.43 217.52

掺混肥生产线

Link-7BBT(BB肥减量法生产线)、Link-60DSK(电动双斗化肥秤)

哈尔滨联科自动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台12018/2/282018/2/28 448,717.94 267,527.09 603,295.00 59 355,944.00 88,416.91 33.05 包括构筑物第1项

输送机QS20米/65密山市密山镇爱民机械厂台12018/2/282018/2/28 25,871.79 15,424.85 26,106.00 53 13,836.00 -1,588.85 -10.30

输送机PS5米/65密山市密山镇爱民机械厂台12018/2/282018/2/28 5,128.21 3,057.33 5,221.00 53 2,767.00 -290.33 -9.50

控制室保温房

平米,房钢架40*60*1.5钢管,中控设备密山市连珠山镇众鑫保温建筑材料制造厂个12018/2/282018/2/28 23,166.84 4,459.71 24,778.00 53 13,132.00 8,672.29 194.46

电焊机

台12018/3/162018/3/16 3,600.00 2,174.87 3,362.00 53 1,781.00 -393.87 -18.11

空压机台12018/3/162018/3/16 3,000.00 1,812.37 2,831.00 43 1,217.00 -595.37 -32.85

计653,853.72 322,251.45 819,574.00 489,082.00 166,830.55 51.77减:机器设备减值准备

计653,853.72 322,251.45 819,574.00 489,082.00 166,830.55 51.77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刘焕川填表日期:

2022年

日第16页,共27页

529,659.46 151.39 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刘焕川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

第17页,共27页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2年

表4-6-6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增减值增值率%备注原值净值原值

成新率

%

净值1GZ003267复印机2204AD佳能台12017/1/62017/1/6 11,083.33 554.17 9,115.00 15 1,367.00 812.83 146.68本部2GZ003268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1/182017/1/18 5,160.26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3GZ003269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1/182017/1/18 5,160.26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4GZ003270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1/182017/1/18 5,160.26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5GZ003271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1/182017/1/18 5,160.26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6GZ003272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1/182017/1/18 5,160.26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7GZ003273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1/182017/1/18 5,160.26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8GZ003274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1/182017/1/18 5,160.25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9GZ003275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1/182017/1/18 5,160.25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10GZ003276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1/182017/1/18 5,160.25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11GZ003277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1/182017/1/18 5,160.25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12GZ003278电脑ThinkCentreE73联想台12017/1/182017/1/18 2,461.54 123.08 2,212.00 15 331.00 207.92 168.93本部13GZ003279金达组装机箱组装台32017/1/222017/1/22 6,583.50 329.18 5,575.00 15 836.00 506.82 153.96本部14GZ003280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4/252017/4/25 5,160.26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15GZ003281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4/252017/4/25 5,160.26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16GZ003282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4/252017/4/25 5,160.26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17GZ003283笔记本电脑Inspiron15-7560戴尔台12017/4/252017/4/25 5,160.25 258.01 4,069.00 15 610.00 351.99 136.42本部18GZ003284针式打印机映美FP312K映美台12017/4/252017/4/25 688.03 34.40 530.00 15 79.00 44.60 129.65本部19GZ003285打印机兄弟1208兄弟台12017/4/252017/4/25 594.87 29.74 442.00 15 66.00 36.26 121.92本部20GZ003286打印机兄弟1208兄弟台12017/4/252017/4/25 594.87 29.74 442.00 15 66.00 36.26 121.92本部21GZ003287打印机兄弟1208兄弟台12017/4/252017/4/25 594.87 29.74 442.00 15 66.00 36.26 121.92本部22GZ003288打印机兄弟1208兄弟台12017/4/252017/4/25 594.88 29.74 442.00 15 66.00 36.26 121.92本部23GZ003289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7/7/262017/7/26 1,948.72 97.44 1,858.00 15 278.00 180.56 185.30本部24GZ003291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7/7/262017/7/26 1,948.72 97.44 1,858.00 15 278.00 180.56 185.30本部25GZ003292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7/7/262017/7/26 1,948.71 97.44 1,858.00 15 278.00 180.56 185.30本部26GZ003293笔记本电脑INS15PR-2548BB戴尔台12017/7/262017/7/26 4,786.33 239.32 3,893.00 15 583.00 343.68 143.61本部27GZ003294笔记本电脑INS15PR-2548BB戴尔台12017/7/262017/7/26 4,786.33 239.32 3,893.00 15 583.00 343.68 143.61本部第18页,共27页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表4-6-6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原值净值原值成新率%净值
28GZ003295笔记本电脑INS15PR-2548BB戴尔台12017/7/262017/7/26 4,786.32 239.32 3,893.00 15 583.00 343.68 143.61 本部29GZ003296笔记本电脑INS15PR-2548BB戴尔台12017/7/262017/7/26 4,786.32 239.32 3,893.00 15 583.00 343.68 143.61 本部30GZ003297打印机HP惠普台12017/7/262017/7/26 2,080.00 104.00 1,681.00 15 252.00 148.00 142.31 本部31GZ003298投影仪416C松下台12017/8/262017/8/26 4,529.91 226.50 3,716.00 15 557.00 330.50 145.92 本部32GZ003299组装机箱无组装台12017/9/252017/9/25 1,931.62 96.58 1,858.00 15 278.00 181.42 187.84 本部33GZ003301一体机canonimageCLASSMF4752佳能台12017/9/252017/9/25 1,401.71 70.09 1,150.00 15 172.00 101.91 145.40 本部34GZ003302针式打印机EPSON LQ-630KⅡ爱普生台12017/9/252017/9/25 1,418.80 70.94 1,415.00 15 212.00 141.06 198.84 本部35GZ003303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7/10/252017/10/25 1,931.62 96.58 1,858.00 15 278.00 181.42 187.84 本部36GZ003304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7/10/252017/10/25 1,931.62 96.58 1,858.00 15 278.00 181.42 187.84 本部37GZ003305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7/10/252017/10/25 1,931.63 96.58 1,858.00 15 278.00 181.42 187.84 本部38GZ003306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7/10/252017/10/25 1,931.63 96.58 1,858.00 15 278.00 181.42 187.84 本部39GZ003309数码相机佳能80D佳能台12017/10/252017/10/25 10,147.01 507.35 7,964.00 15 1,194.00 686.65 135.34 本部40GZ003310电脑3668-R2308组装台12017/11/272017/11/27 2,188.03 109.40 1,672.00 15 250.00 140.60 128.52 本部41GZ003311电脑3668-R2308组装台12017/11/272017/11/27 2,188.03 109.40 1,672.00 15 250.00 140.60 128.52 本部42GZ003313电脑3668-R2308组装台12017/11/272017/11/27 2,188.04 109.40 1,672.00 15 250.00 140.60 128.52 本部43GZ003314电脑3668-R2308组装台12017/11/272017/11/27 2,188.04 109.40 1,672.00 15 250.00 140.60 128.52 本部44GZ003316笔记本电脑INS15PR-2548戴尔台12017/11/272017/11/27 4,786.32 239.32 3,893.00 15 583.00 343.68 143.61 本部45GZ003321笔记本电脑戴尔XPS13戴尔台12018/3/272018/3/27 6,836.75 341.84 5,929.00 16 948.00 606.16 177.32 本部46GZ003322笔记本电脑戴尔XPS13戴尔台12018/3/272018/3/27 6,836.75 341.84 5,929.00 16 948.00 606.16 177.32 本部47GZ003323笔记本电脑戴尔XPS13戴尔台12018/3/272018/3/27 6,836.75 341.84 5,929.00 16 948.00 606.16 177.32 本部48GZ003324笔记本电脑戴尔燃7000戴尔台12018/3/272018/3/27 4,785.47 239.27 4,069.00 16 651.00 411.73 172.08 本部49GZ003325笔记本电脑戴尔燃7000戴尔台12018/3/272018/3/27 4,785.47 239.27 4,069.00 16 651.00 411.73 172.08 本部50GZ003326笔记本电脑戴尔燃7000戴尔台12018/3/272018/3/27 4,785.47 239.27 4,069.00 16 651.00 411.73 172.08 本部51GZ003327笔记本电脑戴尔燃7000戴尔台12018/3/272018/3/27 4,785.47 239.27 4,069.00 16 651.00 411.73 172.08 本部52GZ003328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8/3/272018/3/27 1,688.03 84.40 1,672.00 16 267.00 182.60 216.35 本部53GZ003329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8/3/272018/3/27 1,688.03 84.40 1,672.00 16 267.00 182.60 216.35 本部54GZ003330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8/3/272018/3/27 1,688.03 84.40 1,672.00 16 267.00 182.60 216.35 本部

第19页,共27页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表4-6-6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原值净值原值成新率%净值
55GZ003331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8/3/272018/3/27 1,688.04 84.40 1,672.00 16 267.00 182.60 216.35 本部56GZ003332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8/3/272018/3/27 1,688.04 84.40 1,672.00 16 267.00 182.60 216.35 本部57GZ003333组装机箱组装台12018/3/272018/3/27 1,688.03 84.40 1,672.00 16 267.00 182.60 216.35 本部58GZ004405打印机兄弟1208兄弟台12018/3/272018/3/27 594.02 29.70 442.00 16 70.00 40.30 135.69 本部59GZ004406针式打印机FP530K映美台12018/3/272018/3/27 777.78 38.89 619.00 15 92.00 53.11 136.56 本部60GZ004407针式打印机FP530K映美台12018/3/272018/3/27 777.78 38.89 619.00 15 92.00 53.11 136.56 本部61GZ004408电视机k55s康佳台12018/6/52018/6/5 2,117.84 105.89 1,858.00 33 613.00 507.11 478.90 本部62GZ004971电脑Lenovo扬天T4900c-00Lucky Num:G9ULC4HARP联想台12016/9/202016/9/20 5,512.82 275.64 3,893.00 15 583.00 307.36 111.51 分公司63GZ004972电脑Lenovo扬天T4900c-00Lucky Num:G9ULC4HARP联想台12016/9/202016/9/20 5,512.82 275.64 3,893.00 15 583.00 307.36 111.51 分公司64GZ004973电脑Lenovo扬天T4900c-00Lucky Num:G9ULC4HARP联想台12016/9/202016/9/20 5,512.82 275.64 3,893.00 15 583.00 307.36 111.51 分公司65GZ004987一体机三星M7655三星台12018/3/282018/3/28 2,300.00 115.00 1,946.00 15 291.00 176.00 153.04 分公司66GZ004988针式打印机EPSON630爱普生台12018/3/282018/3/28 1,650.00 82.50 1,415.00 15 212.00 129.50 156.97 分公司67GZ004989电脑联想I3/4G/500联想台12018/3/282018/3/28 3,950.00 197.50 3,539.00 16 566.00 368.50 186.58 分公司合 计 241,691.15 12,084.52 199,321.00 30,678.00 18,593.48 153.86 减:电子设备减值准备 合 计 241,691.15 12,084.52 199,321.00 30,678.00 18,593.48 153.86 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刘焕川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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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2年

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5-1短期借款5-2交易性金融负债5-3应付票据5-4应付账款305,046.84 305,046.84 0.00 0.005-5合同负债62,935,779.82 62,935,779.82 0.00 0.005-6应付职工薪酬526,334.43 526,334.43 0.00 0.005-7应交税费42,350.20 42,350.20 0.00 0.005-8应付利息5-9应付股利(应付利润)5-10其他应付款1,816,548.00 1,816,548.00 0.00 0.005-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12其他流动负债5,666,698.69 5,666,698.69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71,292,757.98 71,292,757.98 0.00 0.00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

第21页,共27页

305,046.84 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

第22页,共27页

62,935,779.82 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

第23页,共27页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2年

表5-6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结算内容发生日期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备注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021年

月526,334.43 526,334.43

计526,334.43 526,334.43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

2022年

第24页,共27页

第25页,共27页
1,816,548.00 1,816,548.00 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2022年7月20日

第26页,共27页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2年

表5-12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发生日期结算内容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备注

待转销项税2022年

月待转销项税5,666,698.69 5,666,698.69本部

计5,666,698.69 5,666,698.69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 李忠勇评估人员:吴婵填表日期: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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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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