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9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8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好的优化整合公司现有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金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溢”)90%股权以人民币2,217.9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经运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青岛金溢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青岛金溢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所发生的借款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截至2022年8月31日,青岛金溢尚欠公司借款余额共计人民币7,535.64万元,青岛经运集团将代青岛金溢向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6,782.08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因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90%股权后被动导致,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不涉及额外新增对外财务资助情形。公司与青岛经运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其代青岛金溢偿还90%债务的还款安排。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办理股权转让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仅限于财产交割、工商变更手续等。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8)。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