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徽建工: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4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2-094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信托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资产支持票据储架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 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交易商协会审核,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的为准。

一、资产支持票据概况

公司拟将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因销售商品、工程建设、提供服务而对下游交易对手依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国泰君安”,作为“主承销商”)申请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储架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分期发行,拟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各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可根据入池基础资产的实际情况,设置或不设置基础资产循环购买安排,存续期间不超过5年。

二、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支持票据主要要素如下,具体根据情况以实际设立时为准:

1. 发起机构/资产服务机构/委托人/流动性差额补足义务人2: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建工”);

2. 流动性差额补足义务人1: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 主承销商:民生银行、国泰君安;

4. 产品规模:储架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5. 承销方式:民生银行、国泰君安联合承销;

6. 发行对象:符合监管要求的定向投资人;

7. 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国元信托;

8. 基础资产:安徽建工作为发起机构在信托设立日、循环购买日(如设置循环购买,下同)转让给信托的、符合合格标准的、发起机构依据基础交易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9. 分层情况:本次资产支持票据项目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次级资产支持票据;

10. 规模占比:以最终评级结果为准,预计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占比不超过95%;

11. 产品期限:各期资产支持票据存续期间不超过5年;

12. 利率安排: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为固定利率,具体票面利率水平根据发行时的指导价格及市场情况来确定;次级资产支持票据无票面利率,对外出售时可设置期间最高收益;

13. 还本付息方式:(1)无循环购买结构下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按季支付利息,本金过手摊还;循环购买结构下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按季支付利息,循环期内不支付本金,摊还期内本金按季过手摊还。(2)次级资产支持票据可设置期间最高收益,且可在优先级本金偿还完毕后获得剩余收益;

14. 增信措施:本次资产支持票据项目设置优先次级分层架构;建工控股对资产支持票据本息按时足额偿付履行流动性差额支付义务;在建工控股未完全履行其流动性差额支付义务时,安徽建工对资产支持票据本息按时足额偿付履行流动性差额支付义务;

15. 次级资产支持票据的认购:次级资产支持票据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市场化销售,或由合格投资者认购次级资产支持票据。

三、资产支持票据承销商及发行载体管理人情况

(一)承销商情况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高迎欣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注册资本:4,378,241.8502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988F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法定代表人:贺青成立日期:1999年8月18日注册资本:890,794.7954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载体管理人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20号法定代表人:许植成立日期:2004年1月14日注册资本:42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58510848J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资产支持票据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本次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包括资产支持票据储架阶段以及储架额度项下各期发行,下同)的具体条款、条件,并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全权办理与本次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市场及政策法规的具体情况,制定、修订及调整发行方案等涉及发行的相关条件和交易要素;

2. 根据市场条件决定本次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的付息日、付息方式、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安排、发行利率、决定公司以及建工控股作为流动性差额补足义务人主体等;

3. 根据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需要,委任或变更中介机构、决定公司签署交易涉及的交易文件,并同意公司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转让基础资产相关权益、提供增信措施或实施交易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授权指定人士就交易的相关事宜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洽谈、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签署及修改相关交易文件,以及执行为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交割手续。

4. 办理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资产支持票据交易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及协议等;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在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完成后,全权负责办理交易、转让、申请提前终止(如有)及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履行的相关事宜。

5. 如监管部门对本次拟设立及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有权机构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及书面意见)对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信托/资产支持票据的设立及发行工作。

6. 办理与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和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资产支持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业务更好开展。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