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叶大进和叶田田合计持有的楚天飞云制药装备(长沙)有限公司1,16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现在就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说明如下:
1、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公司聘请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2日